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会出名,一种是安吉丽娜·朱莉这样的,另一种是爱新觉罗·玉凤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摄影师会出名,一种是寇德卡大师这样的,另一种是陈冠希老师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作家会出名,一种是韩寒这样的,另一种是郭四娘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艺术家会出名,一种是郭德纲这样的,另一种是姜昆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电影会出名,一种是盗梦空间这样的,另一种是暮光之城这样的。
鄙人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卑鄙小人,骂人一向都是有根有据空穴来风的。比如我说K你十八代祖宗,我必然会去翻翻你家的家谱,了解一下你祖宗们都姓甚名谁的。而这样好麻烦的,所以大家都习惯去说K你妹这样工作量较小的脏话。
鉴于以上逻辑,在写这篇重口文之前,我像一个真正的暮光花痴一样,一分没落地看过这三部一部比一部狗血的片儿,只不过我是忍着胃部的翻滚,而花痴们则是眼冒着红心,嘴流着涎水。
我不得不说,暮光系列真是人类电影史上的一朵奇葩,好吧,我连一千部电影都没看满,没什么资格提人类电影史,但至少它是我看过的645部电影里的一朵奇葩。
明
明是一摊粑粑,为什么会生长成一朵奇葩呢?这个不难理解,哪个家庭里还没有个爱看还珠格格的人才啊。暮光系列编剧们俨然已经是美国版的琼瑶老师太了。当年
还珠格格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一曲你是风儿我是沙差点迷瞎了咱这水灵的双眸,如今暮光之城接下来还珠未竟的事业,成功的瞎了我的狗眼。你看,东西方文明的
发展是多么的相似啊。 天朝还有一部《情深深,奶蒙蒙》,一想到不久的将来,好莱坞又将泡制出一个晨光啊逆光系列来毒杀我等草民,我就立刻两股战战,几欲先死了。
下面咱就一起看看,暮光之城系列,尤其是空前绝后断子绝孙的三,为什么会是一朵粑粑,哦不,奇葩呢。
首先,主演们够杀伤。君不见,每当Jacob或者Edward挺着他们那B罩杯的胸肌出现时,无数A罩
杯的少女们就发出了各种断肠尖叫,猿鸣三声泪沾裳啊。帕丁森顶着一张姚明脸,真的很要命。你要是去打球也就罢了,非得还当什么气质偶像,何苦呢。对克里斯
汀存在很大争议,我个人认为她是鞋拔子脸,而不少植物学界的人士指出,其实这是苦瓜脸。苦瓜脸就苦瓜脸吧,正好她演的是一苦13女青年。本来《荒野生存》里我对她颇有好感,都没发现鞋拔子脸的趋势,可见一个剧本是会影响一个人长相的。Jacob,人家一少数民族,我就不攻击了……
再说剧情,更是空前绝勒个后啊。三十秒一个吻戏,五分钟一个半裸,真当自己爱情动作片还。看完暮光3的当晚,朋友问我讲了什么,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只能说不知道,这个真不知道,确实概括不出个剧情出来,颇有天朝《党国大业》这样的大片的风范。
至于俩二争宠的方式,也幼稚得很。狼人没车又没房(好吧,摩托车也是车),不是富二代,只能拿肌肉说事了,“I’m hotter than you”,我差点把门牙喷出来,火炉子还hotter than you呢,苦少女该嫁火炉子是吧?老不死的吸血鬼呢,只好苦肉计欲擒故纵计轮番上阵,一脸苦相装可怜换同情。省省吧,演苦13可是人家女猪脚的看家法宝,你放着吸血鬼这样有前途的职业不干,装什么苦13少男啊。
至于这两人的女神,Bella童鞋,那更是贱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了。一会还草地上跟吸血鬼激情湿吻呢,一会就跑到狼人有力的臂弯上去了,一会还扒人家吸血鬼的裤子娇喘着just try呢,一会又跺脚撅嘴地喊着狼人来kiss me。劈腿劈到这个份上,就不怕雷劈么?
后来估计劈累了,做了个final choice,抛弃了骑破摩托长得又黑的少数民族少男,跟了长生不老开XC90和牧马人的小白脸富二代,而且女神的结论是:I love you more。说这句话就该一户口本都得禽流感,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I love you 和 I do not love you,一句I love you more让我鼻血长流了。以后再被拒的时候,会不会有人说出,I love you 49.99%, however, I love just two guys.数学不好都听不出是在发好人卡呢。
有一种电影,看过之后会自插双目。
有一种电影,看过之后会月经不调。
有一种电影,看过之后会不孕不育。
有一种电影,看过之后会粉身碎骨。
今天,哥一起找到了。
每当看完这样的电影,哥就觉得很受伤,只好回家,蜷缩在角落,捧一本《悲伤逆流成河》,时而45°仰头,时而135°仰头,再捧一杯Cappuccino,一边蘸着油条一边像一只受伤的小受,默默地舔着自己的胸毛。伤到深处,哥会穿起黄教主的宝靴,悲情地唱一曲闹太套。
注:《暮光之城》是电影Twilight中文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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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到我妈居然很喜欢 还老问我新的啥时候有啊 我厥倒
谁想到我妈居然很喜欢 还老问我新的啥时候有啊 我厥倒
OMG, she is in NY!!!!
OMG, she is in NY!!!!
OMG, she is in NY!!!!
文/聂小无
21CN娱乐专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承认我耳根子软,我更承认怕赶不上时代潮流被人耻笑。所以,一旦听说什么什么流行,我必然要去了解一下,免得一不小心成为耳目闭塞的老古董。所以,我上周末巴巴地守在电视机前,终于了解了什么叫绵羊音——原来就是听得人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肝肠寸断的所谓原创音乐。
话题扯远了,这当然是更年期罗嗦症的先兆症状之一。
再扯回来。
我听说电影《暮光之城》很好看,无数时髦的男女青年们为之痴迷,当然爱情故事肯定是以女主角拥趸为主的。所以,我在网上找来看了下。
我有个同事说他老婆一天看三遍,看得长嘘短叹回肠荡气跌宕起伏。或许,一则是我感情单薄,二则我也从来不大喜欢那些俊男美女的爱情故事。所以呢,电影看完,感觉一般。剧情简单,男主角的帅我也不是很欣赏,那张脸太方正了,丫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饰演的死得很倒霉的迪戈里完全不帅嘛;女主角的纯真善良灰姑娘个性我也不是很喜欢,要知道,善良的姑娘在任何小说电影电视里都是用来制造一大堆麻烦的,而且其他人还得无怨无悔地去解决这一大堆麻烦。
然后,我又听说,这个小说,四部曲也很红很红。据我们老大从美国带回来的一线消息说,美国人民都巨爱《暮光之城》,互相以讨论《暮光之城》为荣,在美国不看《暮光之城》的人绝对是乡下人绝对是老年人。
当然了,我完全受不起这样的刺激,无论如何地去买来看啊。我还是悄悄买的,因为我老公极度憎恶恐怖小说,当他看见四本厚后的封面上写着“吸血鬼”这些字眼的小说突然出现在家里,几乎要崩溃了,我再三解释,这真的只是青春爱情小说,吸血鬼只是噱头而已,完全不恐怖的,我老公还是很不爽。
然后,我就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折磨之旅。要知道,好看的小说,管它是四部曲还是十部曲,我肯定立刻看完了。可是,这一套,我婆婆妈妈拖拖拉拉地看了一个月。为什么呢?当然不是因为它实在精彩实在有趣,我舍不得马上看完。完全就是因为,这绝对是我看过的最罗嗦最自恋的小说。
我也终于可以赌咒发誓地告诉我老公,这小说绝对肯定以及确定不是恐怖小说,只是一个所谓的爱情小说而已。其本质上,跟《梦回大清》一样,就是一堆非凡的帅哥男主角爱上一个普通的女主角的故事一样一样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心理上都很纠结,女主角都很倒霉要制造很多麻烦,男主角都很英明神武会无数次拯救女主角,最后呢,还是大团圆。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毫不起眼之前完全无人追求的17岁少女贝拉因为离异的母亲有了新欢而离开阳光猛烈的凤凰城到了阴雨连绵的小镇福克斯和父亲一起住,一方面她觉得自己成全了母亲而认为自己很伟大,另一方面她又不愿意和寡言的父亲相处,于是老是觉得自己很伟大很牺牲,一面成全母亲一面敷衍父亲。于是,内心很纠结很郁闷,很闷骚。
这个不起眼的少女贝拉到了小镇高中忽然就成了抢手货,好几个男生对她表示好感主动追求,但是她不CARE,因为她一眼相中了英俊非凡的吸血鬼爱德华、犹如天神一般美丽的爱德华、她一靠近就会忘记呼吸的爱德华、笑起来让人晕厥的爱德华、身材相貌完美到极至的爱德华。
当然了,贝拉后来才知道爱德华是吸血鬼,而具有看透人心能力的爱德华因为看不透她的心思也莫名其妙地爱上她。两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相爱了,贝拉在知道了爱德华是吸血鬼以后继续爱他,万分平静毫不惊讶,仿佛她早就知道这世界上有吸血鬼一,并且自己也万分想当吸血鬼,因为这样,自己就不会死不会老,可以和爱德华长相厮守。
当然了,这群吸血鬼是善良的,他们不喝人血,他们猎杀动物,美洲豹什么的,越是稀罕的厉害的他们越有兴致。我靠,地球上的动物原来就是这么濒临灭绝的。
贝拉因为和爱德华一家在一起遇到了其他吸血鬼的追杀,她被救了下来,差点死掉。但是,爱德华怕自己再带给她伤害,于是选择了离开。当然了,离开的理由是和任何爱情小说一样的:他违心说不爱她啦。
然后,失魂落魄的贝拉迷惘了很久以后,找到了印第安少年雅各布做伴,毫无疑问,雅各布迅速地爱上了她。
雅各布到了年龄以后,变成了狼人,可以任意变身。无比宽容的贝拉像接受吸血鬼一样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爱德华误以为贝拉自杀死掉了,于是自己也去寻死,贝拉千钧一发地时候找回来爱德华,然后两个人受到了意大利吸血鬼统治者家族的注意,生命时刻受到威胁。
经过这次,爱德华回到贝拉的身边,贝拉继续苦苦哀求爱德华一家把她变成吸血鬼,无数次哀求,最终他们同意了。然后两个人就什么时候变吸血鬼、什么时候上第一次床,诸如此类的问题,纠缠了很多个章节,几乎纠缠了三分之一本书。
期间,还在狼人的帮助下,杀掉了一直追杀贝拉的一个女吸血鬼。
因为平凡少女贝拉无与伦比的魅力,原本是天敌的狼人和吸血鬼友好地相处在一起,虽然爱德华和雅各布互相有敌意,但是这不妨碍他们为了贝拉团结在一起。
第三部小说,贝拉就一直在爱德华和雅各布之间奔来跑去,她舍不得雅各布又不承认爱雅各布。然后因为她跑来跑去,制造了很多麻烦和冲突,她依旧不知悔改,依旧跑来跑去。
第三部结尾,贝拉和爱德华结婚了。虽然她终于承认了也爱雅各布,但是她更爱爱德华,更希望长生不老做美丽优雅高贵的吸血鬼。
雅各布的种族有个规矩就是:烙印。当他们遇到自己真爱的女孩的时候,看一眼就会知道。雅各布的狼人同伴们先后遇到了,幸福无比,虽然有个人遇到的是一个两岁女孩,需要耐心等她长大。雅各布坚信自己会永远爱贝拉,不会再有烙印这回事。对哦,狼人也是长生不老,除非他们自己放弃变身,做回普通人。
贝拉和爱德华终于上床了,在她还没变成吸血鬼的时候,然后,奇迹发生了,贝拉怀孕了。
面对未知的怪胎,爱德华和雅各布都想除掉胎儿,但是母性无比强大的贝拉坚持要生这个小孩,这个强硬的小孩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就数次弄断她的肋骨,而她在怀孕的时候就讥渴地需要喝人血。
最后,孩子出生了,贝拉几乎死掉,在即将死亡那一刻爱德华给她注入毒液让她成为吸血鬼。
然后,这个孩子当然就是传说中最美丽的孩子,所有人一见她就爱上她喜欢上她。这个孩子还有特异功能,可以靠抚摩别人来传达自己的意志。这个孩子半人半人吸血鬼,她有心跳她喝血也可以吃食物。
雅各布对孩子怀有敌意,却在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发生自己被烙印了————这一段太狗血了。
然后,贝拉变成了吸血鬼,她变得又美丽又优雅又高贵,而且意志力惊人。
他们家族有太多超能力的人,爱德华有读心术,爱德华的妹妹有预见未来的能力,这使得意大利的吸血鬼统治者家族决定来消灭他们,并网罗有用的人去参加他们,比如爱德华。
他们的借口是,贝拉的小孩是危险的。
然后,贝拉发现了自己强大的超能力,可以保护自己的人免于受到超能力的伤害。
意大利家族的人最终放弃了战争离开了,贝拉的孩子成了人见人爱的孩子,贝拉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完了。
四部小说,起码120万字,有起码十分之一地内容是在不停地赞美吸血鬼如何地美丽如何地优雅;开始女主角是贬低自己来赞美吸血鬼,当她自己也成为吸血鬼以后,就毫不客气地一起赞美了。
还有起码五分之一,是一直在讲述女主角的心理活动,分析这个分析那个,分析爱德华到底爱不爱她,分析自己对雅各布到底是什么心态,分析班里的那些男同学到底是怎么想的,都是些废话。
小说有一个特点,就是事无巨细,事事交代。比如,贝拉和父亲一起住的时候,几乎每顿饭做什么怎么做谁洗碗父亲吃完饭是不是去看电视,全部交代。比如贝拉在学校上课,一天上了什么课谁跟她讲了话谁给了她冷眼老师要他们干什么老师说了什么话,也全部交代,你见过这么罗嗦的小说么?
吸血鬼一家什么都不干,除了他们的家长,伟大善良的卡伦医生,居然是在医院里做医生救死扶伤的。
关于吸血鬼不能见阳光的传说,作者是这样解释的,因为吸血鬼无比美好,一到了太阳底下,居然达到了会闪闪发光的地步。
看完小说,你会恨吸血鬼么?
你会觉得他们是天使。
我靠靠靠。
相较而言,电影真算是改得很成功。电影去掉了无数罗嗦的细枝末节,只选取了重要的情节;而且,电影女主角长得实在漂亮,对于那么多男人爱上她很有说服力。
按照我的观点,这么个简单的小说,20万字完全可以全说明白,作者却花了120万字来讲完这一切,实在让人汗颜,这大概也是一个成功的圈钱运动吧
看完这个评我忽然惊悚的发现我就是美国的乡下人,几个礼拜前要不是看到有人忽悠暮光我还不知道,只看见很长一段时间高居AMAZON小说榜best selling。现在终于了了,原来美国也和天朝一样,现在也流行呕像剧,一女N男的小白文。
看完这个评我忽然惊悚的发现我就是美国的乡下人,几个礼拜前要不是看到有人忽悠暮光我还不知道,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