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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衡哲的“不婚主义”

11已有 2209 次阅读  2021-02-11 10:26

徐志摩爱猫,丁文江喜欢打赤脚,胡适爱吃肥肉——“以小孩子的观点而言,我最喜欢徐志摩伯伯和胡适伯伯。”这是陈衡哲和任鸿隽的长女任以都在回忆父母当年交游状况时说的。任教授是拉德克立夫大学(Radcliff College,后并入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美国宾州州立大学(Penn Sate niversity)历史系的退休教授。2004年因为翻译陈衡哲的自传,我曾去采访过她。

 

现在人知道陈衡哲,多半因为她曾是传说中胡适的“绯闻女友”。可是她是中国第一位官费(庚子赔款)留美的女生之一,曾经获得美国瓦莎大学(Vassar College)学士、芝加哥大学硕士学位,也是中国第一位女大学教授(北大历史系)。她曾经创办了《独立评论》,也曾多次在《独立评论》以及《新青年》、《努力周报》、《东方杂志》、《小说月报》、《现代评论》等当时很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文章 。她又在西洋史的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成为这一领域在中国的开创者和带头人。

 

陈衡哲年轻的时候是奉行“不婚主义”的,这在当时清华留美的圈子里很出名。可是后来还是接受任鸿隽的求婚,在三十岁那年和三十四岁的任鸿隽在中国结婚, 而且婚后两人有三个儿女。 她的不婚与结婚,她的成就与生平,对今天的中国女子还有借鉴意义。

 

一九一四年夏,当时的留美预备学校清华学堂首次开科招收女生。陈衡哲在各地的考生中脱颖而出,以全国第二的成绩成为首届九名清华留美女生中的一员。是年,她扬帆去国,先在美国纽约州读了一段时间大学预科,次年秋进入美国当时的七大著名女子大学(美国人所谓的“七姊妹”“The Seven Sisters”)之一的瓦莎大学,她在那儿的英文名字是陈莎菲(Sophia Chen)。陈在瓦莎大学的留学生活相当愉快,除了攻读历史专业之外,她也为中国留学生刊物《留美学生季报》写稿,并由此结识了留学生中的一些楚翘人物:包括胡适与她未来的丈夫、中国科学社的创始人之一、提倡“科学救国” 的任鸿隽。

 

当时胡适正致力于白话文学的提倡和推广,但他周围的朋友如任鸿隽、梅光迪、朱经农等,并不赞同他独尊白话的激进观念。而陈衡哲虽然没有加入他们的论争,却对胡适深表同情,因此被胡适称为他在新文学运动中“一个最早的同志” 。事实上,陈衡哲是新文学运动的先驱之一,因为她早在一九一七年第一期的《留美学生季报》上就用白话发表了一篇描写美国一所女子大学生活的短篇小说《一日》,那时候鲁迅的《狂人日记》尚未问世,所以说起来陈衡哲的小说才是中国现代第一篇白话小说。

 

另外,陈衡哲也工诗,她的五绝《月》曾引得胡适与任鸿隽击节不已:“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不知好容光,已照清溪水”  。但陈衡哲作为历史学家的初露锋芒之作应该算是她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的《来因女士传》,记述了美国与瓦莎大学齐名的另一所女子大学,芒荷莉大学(Mount Holyoke College)的创建人来因女士(Mary Lyons)的生平事迹。说起来,陈衡哲的一段姻缘也由于此稿而生。

 

任鸿隽于1915年任《留美学生季报》主编期间接到陈的投稿《来因女士传》,立刻对陈的才华产生了仰慕之情。1916年夏,陈去任鸿隽就读的康奈尔大学,在纽约州的伊萨卡(Ithaca, NY, 即胡适笔下的“绮色佳”)同他首次见面。任鸿隽声称“心仪既久,遂一见如故,爱慕之情与日俱深,四年后乃定终身之约焉”  。陈衡哲与胡适见面,则要等到1917年春,任鸿隽邀请同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的胡适去瓦莎大学拜访陈衡哲的时候。从此三人鱼雁频繁,友情日笃。胡适的《尝试集》中也有《我们三个朋友》为证。

 

外界对陈、胡二人的流言蜚语虽然让陈衡哲非常生气 ,却也并没有影响三人的友情或陈、任的夫妻感情。三人时有通信、唱和、互访的往来,陈、任的二女儿任以书是胡的干女儿,而胡钟爱却早夭的女儿也取名叫“莎菲”,陈的英文名字。即使在1949年后两家各奔东西,不通音信几十年,任鸿隽1961年去世时,陈马上让在美国的大女儿任以都通知“赫贞江上的老伯 ”(赫贞江即哈德荪河,Hudson River,胡因曾在哈德荪河畔的哥伦比亚大学就读而得此名),而胡也立刻回了一封悲痛的长信,哀悼说:“政治上这么一分割,老朋友之间,居然几十年不能通信” 

 

至于任、陈二人,更是伉俪情深。任鸿隽为陈的才华骄傲,不但在婚后自贺两人因文字而结百年之好的幸运(曾有联云:“清香合供来因传,新月重填百字词” ),而且对陈衡哲说:“你是不容易与一般的社会妥协的。我希望能做一个屏风,站在你和社会的中间,为中国来供奉和培养一位天才女子” 。对自幼就有志于文史事业的陈衡哲来说,这种知音感大约比四十多年同甘共苦的夫妻生活更可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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