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从表面看这个男的讲得有点道理,但细想一下就能发现问题,如果挣钱少就不能分财产,那全职太太要离婚岂不是一毛钱都分不到。
跟普通上班族的女人结婚是当初他自己的选择,如果不愿意当初也没人逼迫。嫌妻子不赚钱老花钱,当初就该找个跟自己挣的差不多的,谁也别占谁便宜(当然得有人看上他才行)。
至于这位女同学,且不论当真有什么,住院看望他几次,再给打打饭,现在就能借30万;跟妻子结婚2年给20万还嫌多,这对比也太让人无语了。要照这样算,这位“圣父”把他所有的家当都借给当年上学的好哥们都不够(住院不能光指望女同学和父母吧,好哥们照看的应该更多)。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