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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吐个槽吧,一点都不欢乐的那种。

本帖最后由 chuchu_bj 于 2024-7-22 04:15 编辑

上世纪,住房紧张,单位福利分房时,出现了一个三居,几家合居的情况。后来条件越来越好了,有些人就搬出合居房了,搬出时和同住的私下达成交易,将自己的房间居住权卖给了合居同事。就是甲拿了钱,得到了实惠,乙得到了独居的便利,双赢。
二十多年后,乙想买下房子产权,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才可能以房改价买房(是市场价的十分之一左右)。单位说从资料上看,该房还是合居状态。要买房必须一方无偿退出,变更居住状态,形成独居才可以。
这时甲听到消息,找到单位,要求恢复他的居家权。并声称,当年出于帮助住房 困难的同事才退出了合居房,是错误的,是违反单位福利分房政策,现在意识到错误了,要求恢复原状,并且拿出当初分房时全部手续。全程未提他收钱的事~~~
本帖最后由 agreel 于 2024-7-22 13:19 编辑

前几年那个开着公交车冲河里的司机也是这种类似情况🤓。。
大约在。九十年代,全国城市各个部门,包括国企陆陆续续开始房改,即单位要求职工买下所住的福利公房。
但很多家庭,因为没有钱或者觉得房子太破太赖,还有一些就像楼主说的,这种多户人家合住的公房。职工不愿意买,就以很低的租金,大约几块钱一个月住着 却没有办理房产证。
随后几年,国家进入发展快车道,期间很多单位经历倒闭,改制,合并,出售,已经面目全非,想办理房产证。也办不了。
于是某天房子涉及拆迁,利益纠葛之下,各方逼迫房主走人,房主不想流落街头,想要补偿谈不拢,个人无证,又干不过政府和开发商,上访也无人理睬,干脆选择报复社会
当年这个乙是不是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了?就悄悄的连字据都没有立一个。。。。。。
虽然但是这种单位的房子大家都是租的,现在租着租着成自己的了,本来不就是一种时代的红利吗?当年的同事虽然确实出让居住权拿了钱,可是当年也没有放弃所有权呀,他有点不道德不过确实不违规吧,大家都是在占单位的便宜罢了,单位稀里糊涂的倒闭了房子就归自己多好,只不过原来单位的人也想回来占这个便宜,毕竟又不是你自己买的房子,所有权清清楚楚,如果当年买的再便宜也该是自己的,上海这边也是很多拆迁都不是买的房子,当年公租房这么多年都是十几二十块租金,已经算是很大的福利了,到拆迁的时候还给他们钱,十几万一平方还嫌少,说政策不好,真是贪心不足
没说甲当初拿了多少钱。按当时的水平估计不会很多。乙也独占房子很多年了,付出去的钱算房租也不亏啊。
本帖最后由 chuchu_bj 于 2024-7-23 01:34 编辑
没说甲当初拿了多少钱。按当时的水平估计不会很多。乙也独占房子很多年了,付出去的钱算房租也不亏啊。
digcafe 发表于 2024-7-22 19:25

2000年初,一平米一万,转让的。当时同地段商品房7K一平米,精品小区是8K一米
回复 6# chuchu_bj

一平一万确实挺多的。不过实在是这些年房价涨太多了。甲那部分的房按现在的市场价算也该超过当年拿到的钱吧。估计任何人是甲的话都不想就这么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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