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7# 秂忢空
除了人身攻击,你提不出任何证据。在德国,我曾在科隆街头被轮子追着要签什么退党书。我很诚实地告诉他我不曾加入任何政党,也不会加入任何政党。对方不肯罢休,仍要我签字表示支持。我看看传单,里面是一连串罪行,我指着“活摘”一条,问他,可以给我受害者的姓名和城市吗?一个就好。他说不出来。我问,那你怎么知道那是事实?他说,听人讲。我问:是你朋友,亲人,或同事的亲身经历吗?有实证吗?他沉默不语。我的观点是,一,你有权利批评自己的政府,但无权编造,抹黑任何人。这是人品低下的实证;二,在海外抹黑中国人,不会让中国人掉一根毫毛。受害的是海外华人。你自己造的孽,让华裔来承受,人在做天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