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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为恶毒、证据充分的性侵案,会在今年1月被媒体炒作成了好像是个“冤案”呢?

可为啥这么一个极为恶毒、证据充分的性侵案,会在今年1月被媒体炒作成了好像是个“冤案”呢?更过分的是,被强奸时还是一个未满14岁的幼女的汤兰兰,为何如今反而成了媒体在公开寻找的“罪魁祸首”呢?

一位了解当时媒体报道此案内情的媒体人告诉耿直哥,这事的起因是其中一名给性侵汤兰兰的罪犯辩护的律师,为了在舆论上炒作此案,便找来了一群记者集中报道此案。

结果,在这些记者中,一位资历相对较浅的记者,便写出了那篇后来引起舆论强烈争议的“寻找汤兰兰”的报道。当然,这篇报道也并不是她一个人的责任,她的文章也是由更高级别的编辑修改和签发的。

但此事却暴露出了两个让人倍感恐怖的情节。

首先是律师利用“舆论干涉司法”。作为一名刑诉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是他律师的天职,这并没有错。而且即便犯罪分子是穷凶极恶之人,也要尊重刑辩律师给他们辩护的工作。

可这种工作也是有底线的,比如不能为了翻案就鼓动舆论去干涉司法,组织媒体记者去单方面的报道自己所代理的一方的说法。这不是还原真相和捍卫正义,而是在滥用媒体的监督权去绑架法律。

而第二个情节则不仅恐怖,甚至令人发指。我们是不是忘了以下事实:这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出生于1994年的受害者汤兰兰在2008年报案时才刚刚14岁,而她之前在被侵害时甚至还不满7岁!

可此案中的那位律师为了鼓动舆论干涉司法,却不惜找媒体来大规模报道这么一个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子,而媒体居然还照做了……这就需要审视一下参与者的人性伦理了

最后,根据黑龙江高院的说法,在此案发生后,遭受亲人非人凌辱的汤兰兰一度已经成功隐姓埋名,远离了之前的黑暗。可今年初媒体集中的报道,却再次给她的心灵造成了伤害。

所以,她也有一个请求希望告诉全社会:希望不要再被打扰,可以过平静的生活。

幸好,法律还在继续保护她的这些权利。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07/27/7475054.html
回复 16# 北户恋

我也不认同女性长的好穿的时尚就应该背负原罪。
我之前回家,晚上出去夜跑,穿了运动背心,然后我爸很不高兴,他倒是从我安全的角度考虑,因为我沿着河边跑,有的地方灯光不够,所以他担心我。我也不高兴,觉得我身材好穿紧身背心是我高兴的事,但是听了他安全方面的理由,我还是认同了他的说法,换了保守的上衣出去跑步。
我们都不是生活在乌托邦。这个社会是不完美的,不是因为我们正确,我们善良,就可以免受伤害。。。早点认清这点比较好。

在职场里,女性一般处于劣势。如果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手段又高明的话,美丽可以成为她晋身的火箭。我不歧视那些用美丽,用青春来换取物质的女生。我只是想说,落子无悔。吃的咸鱼抵得渴。你出来混,就应该有这种自觉。不能说,我可以美丽,但是你不可以动心,甚至猥亵我。。。

香港TVB有个港剧,里面有个年轻女经济和客户谈生意,客户说你到我酒店房间来,我们签合同。她去了,差点出事。然后她特别痛苦。她上司也是个精明的女人,跑来第一件事就是喷她,“入职的时候我就严肃声明了,跟客户谈合同,可以去咖啡厅,到酒店大堂,但是绝对不要单身去客户酒店房间,因为你等于是释放了一个暗信号。”

所以身在职场,女性更应该保护自己,不要为了利益而跟男性暧昧,以为可以玩火而顺利脱身。。。。

我看蒋方舟这波人,还不如莱文斯基,起码她用一条内裤来拉下一个总统。保护自我,永远不要忘记。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回复 14# nmaverick


    我不觉得这些女生有什么不对,可能她们是需要人脉所以经常出席酒席等等,但是这不代表她们活该被骚扰,这不还是受害者有罪论吗?我就是那种平时不爱出门也没有任何男性朋友的女生,自己看书看剧跟闺蜜一起玩就很开心了,朋友圈里最多只有同学同事客户这种男性,如果有人追求我会适当见面几次试试,觉得不合适的也都认真拒绝,绝不会跟别人玩什么暧昧。
但是,我不觉得那些跟我相反的妹子就活该被人摸被人说。我有的朋友就属于那种擅长男女关系的类型,我觉得很佩服,她们这种女生往往知道自己要什么,活得很充实,能够早早找到一个共度此生的人,难道因为她们交的男朋友多了就活该被人摸?或者以后如果离婚了再出来社交就是心里有数?有个卵数啊我看那些老男人的话都快不认识心里有数这个词了,只能说国内环境太恶劣了,人渣太多以至于只要出酒局总是会遇上人渣,但是这绝对不是妹子们的错,只能说避免酒局可以相对减少被骚扰的风险,但是被骚扰绝对不是参加酒局的女孩的错,哪怕她是明码标价出来卖的你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也不应该上手乱摸,更不应该因为别人交过男朋友或者离过婚或者男朋友是有妇之夫就默认自己可以骚扰他们,你还骚扰出成就感了是吧?如此荡妇摸一把替天行道?那不叫醉了叫借酒装疯。
PS你这老板属于性骚扰啊,我在外企学到的很重要的一课就是入职时的性骚扰培训,那个印度妹子告诉我们不是只有脱了衣服侵犯你才叫性骚扰,不经你的同意就摸你,或者说一些暗示性的话,甚至unwanted attention都可以跟人事部门举报,一经查证立刻开除。在工作场合跟女同事说黄笑话显然是非常不专业而且不合适的,被谴责的不应该是那个女孩子而应该是你们老板这种人,如果国内有一天能和国外一样重视这些,这个女孩身上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多说几句为什么这么气,就是看到这个年代还有朱军这种大佬在工作场合可以性骚扰实习生的事,还有那么多人面兽心的大学老师除了学术不端压着学生做牛做马不给毕业这些恶事之外还有多年持续骚扰或者性侵女学生的,依然好好当着教授,我觉得就应该重罚,女性的权力从来不是男人给我们的,不是贤良淑德然后他们就尊重我们了,现代女性的权力都是曾经的女权主义者们争取来的,也许矫枉过正了,甚至当时被人看作恐怖分子被女人也不认同,可是没有那些女性的努力现在也不会有职场女性这种存在了。
而且那些对女性尊重程度更高更女权的西方国家都有那么多看似不应该发生在新世纪的案子,只看西方METOO轰轰烈烈,就知道曾经有那么多女性被性侵被骚扰多年无法得到正义,有人说现在METOO已经过火了变成新的政治正确了,我却觉得必须过火,以后性骚扰才会变成和种族歧视一样男人不敢碰的雷点。最可惜的就是我们国家的METOO不仅闹不起来还被删帖,只能说男人们忘记了礼义廉耻却还要用女戒来要求女人,女人呢不仅被男性社会质疑甚至被其他女性质疑,可能最后自己都会质疑自己,被侵犯是不是我自己的原因?我很想说,不是!不管任何时候都不是!
小女孩挺惨的,非常非常惨。
4楼啊,你运气好没见过黑暗不代表黑暗不存在。这个案子不是单凭小女孩一席话定罪的,当年就给小女孩做了超声检查,惨不忍睹。你知道当年为什么很多人认罪认得快吗?因为他们“无知”,认为给小女孩的父母钱啦,一手交钱一手取货,说到天也就是嫖娼罚点钱而已,没想到小女孩未成年全算强奸幼女。比如,有个一直不认罪申诉的,申诉的理由是当年他不但给了钱,而且只是脱了女孩衣服,拿手摸了摸女孩的下身没进去,凭什么判刑。
其实,侵犯过女孩的远远不止这些判刑的,但因为时间太久没有证据放过。总之,判刑的没一个冤枉,只有逃离法网的。
回复 11# 北户恋

和兰兰案这个可怜的女孩不同,我觉得最近暴露的那些什么蒋方舟被猥亵案啊,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首先,这些职业女性(我从不包括在校学生,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是有智商,有行动力的,从很多人现在还混到大V的微博号,说明他们最后在行业内出头了。能出头的,即使在年轻时,也不是傻瓜。
其次,从很多揭露内幕来看,在圈子里,其实某些男人的风评是不保密的,所以他们喜欢猥亵女性基本在圈子里,是公开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申请一个工作,是不是会查查公司背景,经济情况,员工待遇,然后再决定是否投简历,在工作过程中,也会随着期望值而调整对工作的态度,甚至跳槽。
那么这些最后成功了的女性,为啥在参加酒会之前,不打听与会者的作风?你觉得可能吗?
我更倾向于,她们是知道这些流氓存在的,但是,一,她们认为可能不会在这个场合下手,二,可能比较自信自己把控男人的态度,玩火。。。说到底,在明知山有虎,却还望虎山行,必然是有更值得去的利益在前面。
对于职业女性来说,职场中是有流氓存在的,但是你如果不纵容,不容忍,别人也能看出你的态度。
我公司有两个女生,一个穿的比较时尚,老板说黄色笑话的时候也捧场的笑,客户逗她时她也给面子笑;一个穿的比较正经,非常办公室范,老板说黄色笑话时她会脸无表情的看其他方向,如果客户微信发暧昧信息,她就当掉线,等客户正常了再回复。。。
然后前者明明结婚了,客户还缠着要介绍男友;而后者基本没听说啥事情。公司要接待分公司头头去酒吧喝酒,从来只找前者,经常喝到半夜,后者没听说过。。。。。
所以,真的,女性散发什么态度,那些男性是清楚的,如果不清楚,你可以更强硬一点。想左右逢源?看你的优先项列表里的顺序了。舍不得利益,自然就放弃了自尊。
我觉得,从常理来看吧,一个小女孩,告了半个村子的男人,然后,法院判了,半个村子的男人有罪。。。。
你觉得中国政府这个好面子的个性,如果有半点能脱身的可能,他愿意这种案件暴露在大众眼中吗?不得不暴露,还判刑了,就说明尼玛这个事真是没有脱罪的可能了。。。。你们要考虑一下政府的尿性啊。。。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之前在哪看到说汤母妓女从良,汤兰兰不是姓汤的种,小姑娘小时候养在外婆家,6岁那会儿接到新家,汤父估计戴绿帽多年变态了,对那么小的女孩伸魔爪,6岁就被汤父强奸,继而多年被轮奸
人在神国,刚成人间收容物;求求了,快回家练琴吧;北美枪侠警探,诡道修仙,贫道应个劫,长生太监,九品仙路,巨虫尸巫
为什么总是有人针对受害者?法院都判了还不相信她说的是真的?请问什么样的受害人举报性侵你才会相信?必须全程录像吗?如此耸人听闻的案子如果不是证据确凿我相信不会轻易就这样判,而且以国内以和为贵不掺和家事的惯例,我们看到过的很多虐童事件最后孩子还是没能离开原生家庭,能够让汤兰兰改名换姓销声匿迹,总是有原因的吧!已经很惨了这个孩子,那些律师也是真的太恶毒了。
生为女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在国内更是这样,看微博前两天爆出来的METOO涉及公益圈及传媒纸媒界多位大佬,包括央视朱军等,结果竟然被强行删帖,就知道差距在哪里了,我原本也不愿意相信这些我们看来衣冠楚楚的道德模范式的人物竟然会如此下作,但是看到后来某些人的回复我真的觉得齿冷。所谓的新世纪了有些人怕不是还活在大清呢,声援人渣的方式就是赤裸裸的荡妇羞辱,这些女人各自拍过艺术照交过男朋友或者离过婚现在出来混饭局社交难道心里没点数吗?你们甚至长得都不那么漂亮还说别人骚扰你?不过是酒喝多了有点激动但是你肯定没有认真拒绝吧?被强奸了还和侵犯者一起下电梯肯定不是真的,不走楼梯当场报警现在凭什么冒出来?总之大概这些老男人觉得只要不是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不发自拍的从来不参加饭局的天生白富美都没有资格拒绝他们吧,毕竟别人可以日你为何我不行,除非你像个生活在现代的古代闺秀一样完全“纯洁无辜与世隔绝”不然怎么可以说自己是受害人呢?而且还必须要当场认真拒绝,说一句不要肯定也是不行的,可能必须得报警,但是那样可能他们又会觉得这个女人有病?拜托,伊万卡特朗普当年上节目的时候都被嘉宾摸过大腿,如果不是节目现场大家都看着甚至最后那个垃圾被主持人请保安拉出去了,是不是也有人要说点什么?类似他又不傻怎么可能当众骚扰人家名媛,肯定是在开玩笑或者甚至怀疑到川普女儿耍大牌上面去?最可气的是即使全程真的有录像了这种人渣也还是有人给他开脱,可能对于某些人人来说男人长了个吊就是比女人高贵吧,某些现代人拜吊程度与古代的太监比也不逞多让,这是有病还是有病?
我相信,这个姑娘的遭遇是真的。。14岁的姑娘,没这么大本事,能编造周全的证据,把差不多整个家族都填进去。。。。。有些罪恶,普通人一生都无法想象,但它在至暗处真实存在。
整个村子大范围的恶件事件是有的,我就知道现实中的一起。破窗效应是很可怕的。
楼上你好,我昨天刚看了央视新闻频道的关于汤兰兰的案件调查,在女孩报警后,警察就出动了,并且大部分被捕的人都在一个小时内承认强奸,其中还有一个人问警察要赔多少钱?还有我记得最初的报道里说这个案子是由法院判的,并且妇联介入,为女孩改户口。如果不是真的,只是14岁女孩诬告,为什么有这么多不同单位,不同的人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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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藏住阿...你們不知道大陸有些村莊不把女人當人看嗎?因為女人都是外面拐來買來的!就算自家村莊生的女兒又怎樣!一樣都是生孩子的機器
一二个人或者三四个人还是有可能的,但全部的男性都那么做,完全不可能藏住啊!
警察深入调查取证了吗?如果此事不假,受害人绝对不止一人!!!
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愿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这个世界不是那么美好,丑恶确实存在。楼上,你不理解恶魔的存在不代表恶魔不存在
感觉是汤某年幼无知,因琐事怨恨父母,被人怂恿,冲动之下诬告家人,最后事大了,无法收场,只能咬牙硬挺的一起冤案。    试想一个十三岁的女孩,突然指控包括至亲在内的全村一半的男人,从6岁开始集体轮奸她,先不说她的父母叔父姑父的人性和人伦的全部丧失,整个家族,包括女性亲戚帮区在内,如此狗胆包天,如此肆无忌惮的带领全村男人,一起逮住她一个女孩奸污了数年之久的反智逻辑,难道这个村是个世外恶魔村吗?洪洞县里无一好人?这期间居然无一人知晓,或关注此事?或表示惊讶,或主动报警?全村都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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