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替闺蜜出头:江歌 你替刘鑫去死的100天 她买了新包染了新头发

16年的春节,距离事发100天左右的时候,刘鑫做了新的头发,换了美美的微信头像,在朋友圈发了笑容满面的自拍,她们一家人正在开开心心地过春节。 她真的过得挺开心的,换了新发型,还能比pose拍照。可能跟新的闺蜜一起去逛了街,交了新的男朋友,还买了包包,做了指甲。
======================================



文章来源: 她刊 于 2017-11-12 20:17:55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打印本新闻 (被阅读 35014 次)

  我们或许都有过替闺蜜出头,帮她应付那不堪的男朋友的时候;

  我们或许还会生气,因为闺蜜受了欺负而跟那个渣男理论、争执。

  然而当你看到江歌惨案这个悲剧的时候,你的后背会不会泛起一丝凉意呢?

  江歌惨案快要过去一年了,但惊心的往事几乎历历在目。

  92年生的江歌,如果还在世上今年是25岁,正值最灿烂的年纪。

善良的江歌

  然而她的生命却永远定格了2016年11月3日的那一天。

  那一天跟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是江歌接到了闺蜜刘鑫的求助电话,说自己被之前同居过的前男友苦苦纠缠,让江歌去车站接她。


  江歌替刘鑫买了她最喜欢吃的馄炖,在车站等了她两个小时,接到了她之后一起回家,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刘鑫的前男友陈世锋。

  为了保护朋友,江歌让刘鑫先进屋,选择自己在外面和刘鑫的前男友理论,并且制止他进屋。

  然后,就有了后来的一切。

  外面尖叫声,撕扯声混成一片,江歌喊着救命,喊着报警,而刘鑫关紧了门。

  家里那扇门就在江歌眼前,可她怎么都进不去。

犯罪嫌疑人陈世锋

  浑身是血,满地是血,江歌在自己的门口被刘鑫的前男友捅了无数刀,脖子、胸部、刀刀致命,她倒在血泊里,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最后喊的话是,妈妈。

  江歌的妈妈要怎么面对这一切?女儿是她的骄傲,她倾尽所有培养江歌,为了送江歌出国读书,她卖掉房子,在集市上批发布料做衣服。江歌又是那么的懂事,她明白读书就是为了改变命运,只想多积累经验,早点回去陪妈妈。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了。

  悲剧让人心痛,但令人气愤的是,是刘鑫在整件事发生之后的态度。

  江歌妈妈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然而刘鑫却拒绝面对江歌妈妈。

然后,就彻彻底底消失了。刘鑫的父母同时也拉黑了江歌的妈妈。

  呵,你以为她的逃避是因为自责是因为无颜面对救命恩人的母亲吗?

  你太高估她了。

  16年的春节,距离事发100天左右的时候,刘鑫做了新的头发,换了美美的微信头像,在朋友圈发了笑容满面的自拍,她们一家人正在开开心心地过春节。
 她真的过得挺开心的,换了新发型,还能比pose拍照。可能跟新的闺蜜一起去逛了街,交了新的男朋友,还买了包包,做了指甲。
而此刻的江歌呢,她永远不能说话了,这世间所有的东西都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的妈妈呢,万家灯火萦绕,喜气洋洋的团聚之日,她却只能看着自己孩子的照片痛哭。

  江歌妈妈想要找到刘鑫,不是为了要她命偿不是为了要指责她训斥她,她自始自终,都只是想“知道女儿生命最后的一刻是什么样子”的啊。
鑫欣向蓉
刘鑫当然应该被谴责,但同时我也很好奇,为什么杀人凶手陈世峰的各种情况为什么没有披露???
看过一个消息,说陈的前女友要分手的时候被陈暴打,后来此事被压了下来,前女友后来是在家学习参加的考试,怎么觉得陈的背景不简单呢?这回都追着刘鑫骂,杀人凶手怎么没人问了呢?是否是有人带节奏故意把陈藏起来了呢?
追文中:直播写纯爱文的我在虫族封神  年代文炮灰原配幸福起来   我的公公叫康熙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六零寡妇再嫁   嘘!豪门由我造!无敌大百科快穿  剑阁闻铃   祝姑娘今天掉坑了没  校园修仙日常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我的理解是这个女的心虚~当然无耻是无法洗白的~感觉她应该对江歌的死付一定责任~她心虚害怕了才是人间蒸发的最大原因~
• 原故事在哪儿? -岁月静好321- ♀ (0 bytes) (7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4:16:27

• 才看了一半,气死了。这个刘鑫怎么不去死。接着读。。。 -岁月静好321- ♀ (0 bytes) (9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4:25:09

• 像虫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苟且偷生,她根本没有权利追求幸福,也不可能幸福。 -岁月静好321- ♀ (0 bytes) (3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4:27:49

• 如果当时由于胆怯而没有开门,还可以想象的话,那么事后在经过思考后作出的一系列的苟且,只能说明这个人是彻头彻尾的无耻。 -岁月静好321- ♀ (0 bytes) (16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4:32:03

• 她明明一开始就知道江歌是谁杀的,却不对警察讲实话,警察是靠自己的调查破的案。 -浅路明- ♀ (38 bytes) (50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4:40:55

• 气炸了。什么什么感的,女儿没了,以后的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了,还感什么感。 -冷月亮~~- ♀ (53 bytes) (51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4:59:42

• 她说那个朋友要感恩,不是妈妈 -dandinglity- ♀ (0 bytes) (7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5:16:14

• 月亮也气炸了。。 -桃子苹果- ♀ (0 bytes) (3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5:19:39

• 这个所谓的朋友这么藐视江歌的生命,我气得都无法形容她的冷血,她践踏了江歌的一腔热血践踏。 -冷月亮~~- ♀ (0 bytes) (6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5:48:33

• 去死了算了,活着也怪没劲的,讨人嫌,浪费粮食。 -岁月静好321- ♀ (0 bytes) (1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5:50:13

• 闺女妈说的是,有人大谈特谈什么边界感,扯蛋呢! -alohamora- ♀ (143 bytes) (69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5:20:21

• 成年女人要找婚外情,作为外人可以扯一扯边界感别管闲事。可这是人家女儿的命啊。 -冷月亮~~- ♀ (0 bytes) (3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15:29:54

• 同被她事后反应气炸了!她的父母也失败,出了这种事首先带着女儿去看江妈妈,自责、道歉、安慰、补偿该做的事多了 -Speedy2426- ♀ (0 bytes) (2 reads) 11/14/2017 postreply 01:51:56


http://bbs.wenxuecity.com/kghy/2978515.html加跟帖:
法学家谈江歌案:法律之于刘鑫 真的无能为力吗?

网易新闻 11-14 11:10


(原标题:法学家谈江歌案:面对冷漠,法律真的无能为力吗?)

“江歌遇害案”,成了“江歌刘鑫案”——这两天的舆论,因为惨死、冷漠、仇恨而沸腾。

2016年,刘鑫在与前男友陈世峰分手后,搬来与一起在日本留学的江歌同住。江歌性情善良,多次为刘鑫出头,以摆脱陈的纠缠。某日,陈世峰尾随至公寓,江歌为保护刘鑫,单独与陈在门外交涉,不幸被陈残忍杀害。江歌是单亲家庭,母女相依为命。江歌母亲想见刘鑫,但在事件发生之后的300天内,刘鑫迟迟没有面对媒体和江歌母亲。在双方隔空对话过程中,刘鑫母亲一句“是你女儿命短”,彻底激怒了网友,从此人神共愤。

口诛笔伐中,有观点认为,刘鑫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须承担道义责任。也有人表示,“在人性与法律之间,我选择了人性”。更有网友直接发问:“有的行为,违反法律但不违反道德;有的行为,违反了道德但不违反法律;我不知道,这两种行为,到底哪一个更加恶劣?”

刘鑫此举,违背了道德,当无疑义,这也是其备受舆论谴责的原因。

问题在于,法律之于刘鑫,真的无能为力吗?

1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向来是一个备受瞩目的问题,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形象地把它比喻为法哲学的“好望角”。总体而言,道德确立的是更高的倡导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力;而法律确立的则是行为的底线要求。有些行为悖德但不违法,例如,在公交车上没有给老人让座,身家过亿却在灾难面前一毛不拔,等等……

是的,芸芸众生中,每个人都有权选择做一个不那么高尚的普通人。

甚至,最极端的见死不救,也未必是违法行为,它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负有救助义务。这种救助义务源于三种情形:其一,基于法定职责,通常是特定职业所产生,例如,警察对于民众的保护义务,幼儿园教师对于儿童的看护义务等。其二,基于法定关系,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负有救助义务。其三,基于先行为,比如成年人带着邻居家的小孩去游泳,成年人即对小孩承担救助责任。除此之外,一般而言,见死不救并不构成违法。

江歌案尚未审理,并不清楚的是,在生死瞬间,刘鑫是否关上房门,见死不救,任由江歌被连捅十余刀致死。如果是这样,可以认定刘鑫因不履行先行为(前男友冲其而来,闺蜜劝阻在前置身险境)产生的救助义务,而负有一定责任。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日本警方并没有逮捕刘鑫。也就是说,警方并没有认定,刘鑫在应当救助且能够救助的时候未施以援手。这似乎表明,刘鑫对江歌之死并不负有刑事责任。

但这只是“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法律责任,叫“民事责任”。

2

据媒体报道,事发后,对于江歌母亲的见面要求,刘鑫一直逃避,冷漠,甚至出言不逊。就常理常情而言,江歌母亲想与刘鑫见面,希望了解女儿死亡之前的每一个细节,哪怕是痛苦的哭喊声中可能留下的只言片语,也可以稍稍弥补母亲对女儿的那一份挂念与不舍……但刘鑫却一直拒见,长达300个日日夜夜。这只是道义问题吗?

事实上,法律并非无能为力。接下来的分析,以适用中国的法律为基本语境。

我国《民法总则》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里所谓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公序”指的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所依附的一般秩序,它是宪法秩序在民法上的体现,反映着社会基本价值取向;而“良俗”也被称作是善良风俗,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公序良俗承担着矫正法律或者填补法律不足的功能。例如,男子将财产遗赠给“二奶”,虽然赠予双方的意思表示均为真实,但该行为以非法同居为基础,破坏了家庭,显然有悖公序良俗,法院会判决该遗赠无效。

当然,并非所有的道德,都会成为法律所称的公序良俗。公序良俗被称为法律底线性的道德,在认定时必须从严把握,只有那些最低的道德标准和要求,才有可能成为公序良俗。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发展历程,孕育了大量的传统美德,例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舍生取义、精忠报国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优良品格,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凡此种种,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路线,才可能成为公序良俗所涵摄的内容。

3

那么,刘鑫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被认定为违背善良风俗而构成不法行为,导致其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江歌是为保护刘鑫而死,刘鑫本当面对媒体,坦陈事实,并向江歌之母道歉,在接下来的数月里,陪伴江母,平抚她的心灵伤痛,帮助她度过人生最痛苦的时光……这虽然并非法律明文规定,但在我国,它属于得到群众普遍认同、能够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序良俗,应无疑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在此情况下,江歌母亲可以起诉刘鑫,后者将背上悖俗致损的侵权责任。

此外,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如果法庭审理查明,江歌的确是为了保护刘鑫而死,江歌妈妈可以主张两项民事赔偿请求权:其一,对凶手的民事求偿权利。如果陈世峰无力承担赔付责任,刘鑫要给予适当补偿;其二,向刘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理由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此方可抑恶扬善,引导人性回归温暖与善良。

当然,如果江歌不是为保护刘鑫而死,而刘鑫担心与江歌母亲见面后,江母会误解误传相关信息,误导民众认识,对正确裁判构成影响,故一直拒绝相见。果如此,则刘鑫拒绝见面,因存在合理事由,不会被认定为违背善良风俗。例如,有媒体称,日本警方要求刘鑫不要会见任何人,以免干扰裁判,说的正是这一情事。

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是你闺女命短,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这样的攻击性话语,已经足以让刘鑫和她的家人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从这个角度说,舆论的口诛笔伐,也是其当受的一种代价。网络暴力固有其恶,但这件事中的更多人,不过是在用一种朴素的方式表达最基本的良善之心。法律正义尚未实现之时,网友温暖的话语,会赋予江歌妈妈顽强生存下去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总需要一种力量,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作者为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法学教授。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签名被屏蔽
麻烦搞清楚现在骂刘鑫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她躲在屋里,说实话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害怕。而是因为她的原因江歌才会死,但是出事之后她全家就消失了,没有对江歌妈妈说过一句对不起,也没有过一句安慰,一直对江歌妈妈避而不见,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搬家了。她妈妈还说江歌死不是因为她女儿,而是她命短,这句话旁观者听来都觉得太让人寒心。
交友不慎啊。。。
不过很多时候,我觉得网络上的妹子很让我惊叹,他们基本很少防范意识,我经常看报道,少女坐火车千里去见男网友,还有单身妹子上不熟男人的房间,还有各种我行我素的出头。。。总不明白他们到底是傻大胆还是缺脑子。。而且我身边的妹子就没有这种的,基本晚上出去都自己防范,手机定位什么的全套,总觉得这些安全意识难道不应该人人皆知么。。。。
结果新闻总有女的被害。。。。
比如这个妹子给闺蜜出头,你是能打啊还是能跑啊,一百斤不到,你倒是找个哥们当肉盾啊,不然就约在公共场合,你把他带家里去,怕他不认识你家路将来不好堵你是不是?按说到国外留学,智商也是够的,咋安全方面欠缺呢?一个劲的骂她朋友有啥用?如是你,听到门外这么狂暴的打击声,你敢开门么?别说朋友是替你出头,小命当前,谁不是自私自利?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杀人犯的大学前女友曾经被他暴揍过,直接踹她肚子用非常大的力气打耳光。还有人说他父母是官员。再详细点就不知道了。
媒体也挺有意思,铺天盖地带节奏谴责刘鑫,扒得一家人底朝天,逼疯了刘鑫,拿到其前后不一的证词,杀人凶手审判的时,就可以拿着这些矛盾证词的疑点利益减轻刑罚了。

直到现在,网民对杀人犯的家庭背景都毫无头绪,没有任何爆料信息,以中国人人肉八卦的功底出现这种结果,得是怎样强大的势力,杀人犯花高价请着日本私人律师正默默微笑
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小孩,不管闲事, 特别是在国外才认识的, 根本不了解她原生家庭什么样的

我朋友真事, 在旧金山,同寝室的室友 网上和别人交易卖一双NBA的签名球鞋, 结果买的是2黑人,根本没打算给钱,拿了鞋就跑自己车那边去, 结果室友是卖主不敢追,大喊让朋友去追,朋友真傻乎乎去追了,被砍了一刀, 结果室友就是不停埋怨怎么这样, 怎么那么没用,根本没关心我朋友伤势 , 后来朋友去医院,全部什么都是自己处理,

朋友家长听说就赶紧让我去看看, 伤势不是很严重, 缝了12针 的,但是问题不大, 我去朋友就说要搬家, 宁可自己租,发动我们帮忙找房子, 那个室友一直都没说一句SORRY 的

现在想,太幸运了, 要是一枪,或者捅几刀,朋友不知道还有命没有,估计到时候那个室友也是无辜的很,不会承认说让朋友去追
本帖最后由 agreel 于 2017-11-14 07:11 编辑

我一直很反对家长以不让孩子纯洁心灵受污染为理由,把孩子教育的过度正直善良,纯真多情。
人世险恶,世情复杂,世间好人有,坏人也不少,越是关键时刻越是丧良心没底线的普通人更多。
或许你的孩子点子低,就偏偏与江歌,苏享茂,王宝强一样,遇到冷血狠毒的损友或者恋人,破财事小,丢命事大。
天下做父母的,真爱孩子,就不要把孩子养成不谙世事的书呆子,应早早告诉孩子,好人坏人脸上都没有写字,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有事报警,少管闲事,。
人心叵测,真正是深不见底。珍爱生命,远离绿茶婊,麻烦精,卑鄙小人,狗胆包天的狂妄之徒。。。以及。。。行为举止怪诞的变态和神经病,,,
那些不好的朋友,可能会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你不帮他们,就失了做朋友的义气,良心不安;帮他们,会把自己也折进去,后悔都未必有机会。
• 那个刘某到现在还说谎,我今天刚看了她的采访视频。她当时不可能在房门里什么都 不知道,连谁杀了江都不知道没听见。 -XiaoL- ♀  给 XiaoL 发送悄悄话  XiaoL 的博客首页  XiaoL 的个人群组 (0 bytes) (6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07:40:55
• 这杀人凶手也是令人不得其解,什么人可以对一个旁观者连捅十刀?现在的小孩都怎么啦?! -abalawo- ♀  给 abalawo 发送悄悄话  abalawo 的个人群组 (0 bytes) (9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07:47:31
• 江不是旁观者。 -相对强度- ♂  给 相对强度 发送悄悄话  相对强度 的博客首页  相对强度 的个人群组 (0 bytes) (21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08:04:58
• 教育孩子正當防衛保住生命最重要 -青柏- ♀  给 青柏 发送悄悄话  青柏 的博客首页  青柏 的个人群组 (0 bytes) (3 reads) 11/13/2017 postreply 07:5
这位在读女博士可不是小孩了,当时38岁了,老公孩子都在国内。
来源: XiaoL 于 2017-11-13 07:46:20 [档案]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217 次 (288 bytes)
字体:调大/重置/调小 | 加入书签 | 打印 | 所有跟帖 | 加跟贴 | 当前最热讨论主题
回答: 孩子小的时候受父母影响多点,大了以后受朋友圈影响大。 由 katies 于 2017-11-13 07:42:20
当时她好朋友和德国男友闹分手,男的不肯分。结果女博士亲自坐火车到女友的城市
要把女友带走,男的追到车站,一怒之下把管闲事的女博士推下站台。男的也是硕
士工程师,只判了10年左右。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