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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庞氏骗局“e租宝”诈骗500亿 曝央视卷入

本帖最后由 aimei 于 2016-1-31 17:42 编辑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1月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市区……近日,“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警方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被指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

据中国大陆官媒新华视点爆料,钰诚集团极尽奢侈挥霍,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e租宝”官网画面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95%的项目都是假的”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称,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投资者抗议央视为“e租宝”做广告宣传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高收益低风险”的陷阱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人张先生表示,“e租宝”的推销人员鼓动他说,“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投资人徐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0万块钱比较的话,在银行放一年才赚2,000多块钱;放在‘e租宝’那边的话,它承诺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赚14,000多块钱。”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

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钰诚集团极尽奢侈挥霍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钰诚系”的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

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多位公司高管称,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不仅如此,2014年以来,“钰诚系”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公司的花销在水涨船高,资金回笼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雍磊说,“e租宝”只要一天没有新项目上线,丁宁就会立刻催问。

实际上,“钰诚系”的高管们对公司的实际状况都心知肚明。“‘e租宝’的窟窿只会越滚越大,然后在某个点集中爆发,账上没钱还给老客户,也不能还给新客户。”张敏说,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让公司的数据中心进行测算,结果显示,“e租宝”的赎回量将在2016年1月达到9亿,此后赎回量逐月递增。

这个预测,与公安机关此前的分析结果非常吻合。

丁宁坦言,钰诚集团旗下仅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能产生实际的经营利润,但三家企业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一亿。因此,除了靠疯狂占用“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钰诚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其庞大的开支。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警方: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钰诚系”的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有关部门表示,投资人应及时、主动报案、登记信息、提供证明材料,以免损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时,请投资人依法维权,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参与各类非法活动。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官媒央视卷涉其中

据此前美媒消息,2015年12月14日,在e租宝被查后,中国大量投资者曾前往央视大楼外维权,抗议官方媒体为该企业做广告,令投资者轻信产品安全,上当受骗。

12月14日上午,数十名e租宝的投资者来到央视大楼外维权,他们拉起“央视浑淆视听,钰成集团e租宝受害者血泣国家领导人给说法,还我血汗钱。”有参与维权者在微博上留言说,大批投资者被警方带走,扣押5个小时后才放回。

e租宝投资者周先生称表示,他投资了近20万元,目前软件无法登录,也无法操作,十分担心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况。周先生说,他们都是受到了包括央视在内的规模庞大的广告宣传的影响才决定将资金投入,如今e租宝出了问题,作为大陆权威的媒体央视,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周先生说:“中央台中央一、中央二、中央十三不都有他们e租宝的广告么?中国大陆来讲就是央视是最权威的,他敢播的广告,播完了还说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大家肯定心情不是特别好。”

他表示,他们都是受到了包括央视在内的规模庞大的广告宣传的影响才决定将资金投入,如今e租宝出了问题,作为大陆权威的媒体央视,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上市的P2P 一半左右是骗局公司导致中南海叫停
吓人
~心宽灵深爱永远~
太吓人了,这几天这个新闻最惊悚,监管完全没有
这种骗子公司真是很害人,我妈妈的一个朋友把全家的亲戚都介绍进去,好了,现在公司倒闭了,报警警察说这种案子最近真的很多,就算把人抓起来了,钱也没有
何止是央视卷入啊,去年兴旺的时候,好多地方卫视也都有“E租宝”冠名或提供奖品的各类节目。

我爸看到好几个卫视都有这个“E租宝”的节目,就问我这个是什么。我搜了下告诉他,简单的说就是高息集资,严重的说就是恶意诈骗。

我爸开始还不相信,认为能在这么多电视台投放节目,肯定实力雄厚,而且电视台既然敢放,就说明这家肯定是正规的,不是骗子。

我就把搜到的点给他看,然后分析给他听,它宣传这么高的回报率,又在全国到处砸重金投放广告,开设分公司、推销点招兵买马,这么多的支出,它得做什么样的项目,才能有那么高的回报率。现在实业不景气,若真有这么好的项目,还用得着全国到处兴师动众的推销,骗那些老人的可怜养老钱。只要放出风声,那么多手握重金的财团保证自己找上门去。
我和我爸说,你看全国只要曝光出来的集资案,受骗的全是普通老百姓的养老钱,有几个那些财大气粗的大老板之类的。人家这些大老板精明着呢,不见兔子不撒鹰。只有老百姓,被那些推销员画的大饼迷住了,傻傻的掏钱。

后来我爸有个老同事来喊我爸去听讲座,就是“E租宝”,我爸不去,并且跟他说觉得不靠谱,他觉得那么多电视台做宣传,肯定不会假啊,就自己去了。也不知道他到底存没存。

这个“E租宝”当时在我们这儿最好的宾馆连续包了几个月的会议室,天天开讲座、咨询会。
冷暖自知
本帖最后由 秂忢空 于 2016-2-1 06:49 编辑

这事连同另一帖的P2P骗局,才是冰山一角(13个人12个骗ing, 剩下一个在要饭---真的不会骗?)。但,性质和时点却和美国2008年底的B Madoff 500亿美元骗局是一样的,属崩盘前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恐慌, 唯有恐慌!顺序: 汇---股---债---楼---? (交叉认证,反馈增强, 此起彼伏)
戒无可戒再戒一戒 忍无可忍还忍一忍,
乐观一点想,如果我是中共领导,家里情况不好,不会这个时候暴露不好。。。除非我是想放出不利消息,进一步打压,然后鬼子进村,放枪的不要。
回复 8# nmaverick

中央领导又不是一个。
回复  nmaverick

中央领导又不是一个。
秂忢空 发表于 2016-2-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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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nmaverick

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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