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9月21日,安徽淮南警方公布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调查结果,女大学生小袁当时确实撞到了老人,然而还有很多人在 ...
周瑜 发表于 2015-9-25 09:59


彭宇在二审的时候和原告庭外和解,赔偿由一审的4万多变成1万多,据说还是第三方机构买单的,付出的代价是原告被告双方今后对此案不作任何发言。
所以,你说彭宇“承认”撞人,这不是笑话么?他已经没有权利承认或者不承认撞人啦。
首次传出彭宇“承认”撞人的,是南京法律系统的一位官员,在彭宇被“封口”五年后,在彭宇不在场或者说彭宇已经辞职离开南京的前提下,单方面和媒体叙说彭宇已经“承认”撞人。再之后,一些法律系的学生上论坛说他们的老师信誓旦旦说彭宇真的撞人啦。这些未来以及现在的法律工作者非常“天真”地认为老师就是上帝,老师的话胜过证据,如果他们日后判案再来个葫芦案一点也不稀奇。
我不认为是笑话,你不是鹏宇,你无法给他代言,我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官方发言就是比较有公信 ...
周瑜 发表于 2015-9-28 12:04


彭宇案最大的后果就是破坏了公信力。
这不是第一起,当然也不是最后一起撞人/讹人的案件。其实,在彭宇案之前,已经有一些被媒体报道,或者耳边听说过救人反而被讹的事例。但是,大家还是相信法院的,坏人哪里都有,被讹最多也就是觉得破案技术不够先进法院也没法子。
彭宇案呢,前半段让大伙眼睁睁地看到基层警务系统是如何光明正大造假的。不过这也没什么,哪里都有不好的。后半段才是掀起轩然大波,法院认可伪证不算,在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以违背公序良俗的“常理”——如果是做好事,应该去抓肇事者,而不是扶人——判案。

法院告诉大家,如果人不是你撞的,那么你应该做的是去抓肇事者,而不是扶人。

我可以理解法院技术水平不够找不出“真凶”来合稀泥,谁也不是上帝;甚至我还能理解破家县令灭门令尹,全国这么大出一两个败类不稀奇,绝大多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我完全不能理解的是,本来应该是真善美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官,居然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做好事。

我不介意花时间花精力扶人,花几百块甚至几千块钱都没问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我介意我的名誉,我不愿意因为我的怜悯心而被人诬告我撞人。而且,我的钱也不多,花几万以上也是难以接受的。不是已经有媒体报道,好心扶人的,被讹赔大笔钱款,以致以死自证清白么。这虽然是孤例,但我还是真挚地想劝告和你一样还保留有热心肠的人,即使不为你自身考虑,也要为你的家人多想想吧。这世界当然有明理的老人,可万一碰上的不是明理的呢,就算千分之一,对扶助的人也是百分之百。至于如果我自己摔倒,这个我早思考过,人生自古谁无死,就自认倒霉好啦。

真要“洗地”,倒不妨找一个案例,让大家恢复对法治原则的信心,让大家重新知道,不是你伤了就该向对方索赔,对方无过错,你的索赔就不会得到支持。如果诬告,就重罚,不能因为年纪大就轻轻教育几句就放过。谁主张,谁举证,判决以证据为依据的基本理念必须树立起来!我希望为彭宇案翻案的,说的不再是某某官员/老师断言彭宇撞人或者彭宇承认撞人,拿证据来打脸吧。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 ... content_3338388.htm
这是当年引起众怒的宣判。
本来还有派出所所长当众做笔录伪证,以及原告当众说谎不承认证人的视频,找了一圈,删的可真够彻底。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