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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孩子的人太可恶了!
昨天?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何必记得。明天?那么久以后的事情,何必去想。
我也认为对拐卖人口的罪犯应该用重典,才能减少犯罪率。
拐卖孩子的应该重判,直接死罪,看谁还敢犯!现在就是犯罪成本太低!
我们这儿一孩子出生才三天,在医院被偷走的,快二十年了,至今没有音讯,也没有任何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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