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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文章说江冬秀抓住了胡适的弱点,知道胡适爱面子,所以才能保住自己的位置。这种解释未免太简单。他们的夫妻关系能够维持稳定,说到底还是两人比较般配,江冬秀虽然土气一点,但内心强大,很有主见。胡适起初或许对于这件“母亲的礼物”心怀不满,但是胡适后来并不讨厌江冬秀,不但不讨厌,恐怕还相当喜欢她。两人虽然不会在文学啊、政治啊这些方面交流,但却充满了俗世的热闹,而这难道不正是夫妻生活的本意?换句话说,他们很适合过日子,而夫妻就在于过日子,不会过日子的夫妻迟早出问题。他们晚年的感情是相濡以沫,越来愈好的。江冬秀自学成才,能看懂金庸小说,并且对武侠小说是如数家珍,她提笔能写信,只不过写出来有错别字。有一次胡适在病中接到老婆的家信,看到白字连篇,就写诗纪念:“病中得他书,不满八行字;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胡适晚年还调侃出“新三从四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化钱要舍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字里行间不见什么抱怨无奈哀怨,反而是充满了对太太的深深爱意。这种话只有现在的小男生追求小女生的时候才会讲得出来。
民国文人   赵纫兰   李大钊
【赵纫兰,从半个妈到革命伴侣】
  赵纫兰是李大钊之妻。李大钊自日本留学归来后担任北大教授,不但没有抛弃她,而且对她非常好,赢得人们的交口赞誉。不过在称赞李大钊善待“糟糠”的同时,请不要忘记这位乡村女子本人是一位多么不平凡的女性。
  
  赵纫兰比李大钊年长六岁,和他是一个村子里的。这两家关系很好,联姻不止一桩。李大钊的童年很不幸。他是一个遗腹子,而且母亲在他不到两岁时也去世了。他由祖父李如珍抚养长大,到他10岁时就给他娶亲。进门的媳妇就是当时不满16岁的赵纫兰。
  
  李家人丁稀少,老祖父已经七十多了,祖母患病卧床,因此家中诸项杂务都由赵纫兰一肩挑起。李大钊自幼天资聪颖,是读书的料,成亲时正在苦读。赵纫兰象大姐姐一样照顾这个弟弟的生活。祖父去世后,赵纫兰成为家里的主心骨。家里财产因一次分家而大受损失,赵纫兰省吃俭用,东挪西借,设法保证了李大钊能够继续求学。后来李大钊考入新式的北洋法政专门学堂,要去天津上学,他在天津那几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是赵纫兰想法子筹措的。念书期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但没满周岁就夭折了。
  
  李大钊在他的《狱中自述》中提到这一段生活:“钊在该校肄业六年,均系自费。我家贫,只有薄田数十亩,学费所需,皆赖内人辛苦经营,典当挪借,始得勉强卒业。”
  
  李大钊从北洋学堂毕业后,又决定去日本留学。赵纫兰继续筹措学费生活费。那时他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后来那个小儿子没能留住,因出天花而夭折。李大钊在日本著名的早稻田大学政治系留学三年归来,回来后自然不会回农村老家,而在北京积极办报,从事各种社会工作。他回国后第二年,赵纫兰生了一场大病。李大钊回乡陪伴了她两个多月,给她极大的安慰。但直到他进北京大学担任了图书馆主任之后,在经济上有了安全感,才把赵纫兰和两个孩子接到北京。李大钊对这位来自农村的发妻十分敬重,在朋友和学生面前从不遮掩回避。对赵纫兰来说,多年的苦熬终于“受得云开见月明”。
  
  在北京的日子远不是当初想象的那样安宁。李大钊投身政治运动,在北洋政府那里挂了号,麻烦时常不断。李大钊虽说有一份好工作,后来由图书馆主任转聘为教授之后薪水更高,但赵纫兰发现家里的钱经常不够用,因为那份薪水未必能按时足数发放,而且李大钊还时常从这份收入中拿钱帮助别人,或者当做政治活动经费。赵纫兰对李大钊的事业全力支持,于是在居家生活时只能一再精打细算。后来北大校长蔡元培都知道了他们家的窘境,替他们着急起来,下令把李大钊薪水中的一部分直接交到赵纫兰手上。此为当时的一则佳话。
  
  李大钊投身革命,赵纫兰的观念也跟着起了变化。她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家庭主妇,而是逐渐成为丈夫事业中的伴侣。政治影响到她,她也不再回避政治。她的一切既是为了丈夫,也是为了一场更大的事业。自从组建中国共产党之后,李大钊常年受北洋政府通缉,人身安全越来越难有保障,直至1927年被张作霖主持的政府处以绞刑。那几年当中,赵纫兰替李大钊保护着家中的一方净土,照顾着年幼的孩子,还再生育了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在李大钊牺牲之际,他们的小儿子尚不满周岁。
  
  李大钊去世之后难以入土为安,直到六年后才在北大校长蒋梦麟的辛苦周旋之下举行了下葬仪式。当时政治形式对共产党严重不利,蒋梦麟希望李大钊的公葬仪式搞得低调一些,而党组织则希望借此机会进行一次示威。赵纫兰站到了党组织一边,坚持要求送葬的队伍穿城而过。有青年学生趁机示威,遭警察驱散。李大钊下葬一个月后,已经抱病数年的赵纫兰跟着去世了。
  
  夫妇二人合葬。赵纫兰被党组织追认为党员。
民国初年的才女石评梅
本帖最后由 whdxwd1 于 2014-3-8 08:26 编辑

民国初年的才女石评梅,有着一个幸福的童年,自小聪明伶俐,深得父亲喜爱。她的学业也十分顺利,18岁时从山西考入北京女高师。然而她的感情道路却相当坎坷。
  
  石评梅到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时候,疼爱她的老父石铭对她孤身上路很不放心,一心想找个可靠的人照顾她。找来找去,找到了同为山西老乡的吴天放。这位吴同学是北大毕业生,当时在北京供职,正好同路。根据通行的说法,吴天放在去北京的火车上就爱上了正当花季的石评梅,到北京后对她展开猛烈追求。石评梅也被吴天放的风采所吸引,两人谈起了恋爱。
  
  石评梅万没想到的是,吴天房当时已经结婚。有一次石评梅因为临时有事,没有通知吴天放就径自去了他的公寓,却在那里碰到一个小孩,正是吴天放的孩子。这个秘密被戳穿后,石评梅如五雷轰顶,平静下来之后就要求分手,可吴同学却不干。他既不肯放弃妻小,也不愿放弃石评梅。他对石评梅软硬兼施,一面恳求她继续这段恋情,一面威胁说如果真的分手,就把两人的来往书信在报纸上公开。石评梅对吴天放其实也同样难以割舍,在日记中说:“情感是个魔鬼,谁要落在他的手中,谁便立刻成了他的俘虏。”
  
  民国时代,男人同时拥有新旧两个“家室”并不稀奇。那时元配妻子的地位虽然一天不如一天,但始终还是有个虚名。新式女人和已婚男人谈恋爱,在当时的法理来看,她毕竟是后来的,因此算妾。郁达夫与王映霞在一起,关系好时还好说,两人一旦吵架,郁达夫就骂她是妾,王映霞也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石评梅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想必不会甘心做“妾”。她后来到底与吴天放做了了断,但是这场恋爱造成的打击很大,让她对爱情完全失去了信心,那以后就一直宣称自己奉行独身主义。我们现在都知道石评梅的爱人是高君宇,其实她对高君宇虽然有情,却始终没有明确确立恋爱关系,直到高君宇病逝才追悔莫及。这也是有原因的,高君宇和吴天放一样,也是已婚男子。
  
  高君宇是石评梅的父亲石铭的学生。另一位小有名气的文学青年高长虹也是石铭的学生。石评梅是在北京的一次活动中认识高君宇的,当时因为正在与吴天放热恋,对小高同学并没有更多想法,等到与吴分手之后,和高君宇的联系就多了起来。高君宇也深爱石评梅,展开追求,却遭到婉拒。后来他对石评梅说要与包办婚姻的妻子李寒心离婚,石评梅却阻止他,表示自己独身的意愿非常坚决。高君宇追她追得很苦,石评梅也很纠结,在日记里直说对不起他,但是直到高君宇真的与李寒心解除婚约,石评梅都不为所动,只说“我们可以做以事业度过这一生的同志。”
  
  高君宇投身于政治,是中共早期党员中的一位佼佼者。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高君宇担任孙中山的秘书,在南方活动时正赶上广州商团叛乱,差点被流弹打死。逃过这一劫后,高君宇买了一对象牙戒指,一只自己带在手上,一只寄给了石评梅。
  
  几个月后高君宇回到北方,奔波于京津两地。这时他患上急性盲肠炎,住进了医院。石评梅去看望他时,心里一软,表示等他病好以后可以考虑两人的问题。谁知偏在这曙光初现的时候,吴天放又来插了一脚。他给石评梅写信说:“一方面我是恭贺你们成功;一方面我很伤心,失掉了我的良友……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所可以安慰我的只有你,所以你一天不嫁,我一天就有安慰。”
  
  吴天放的信让石评梅方寸大乱。她对还在病中的高君宇表示反悔,说两人之间没有可能。高君宇大失所望,几天后就病逝了。多数人认为高君宇病情恶化与石评梅的态度有关。高君宇病重期间并没有让石评梅去看望,因此他的死亡对石评梅来说完全出乎意料。她至为哀痛,也深为自责,觉得自己辜负了高君宇的一片深情。
  
  高君宇在陶然亭下葬,弟弟高全德为他竖起墓碑,墓碑的一面刻写石评梅手书的碑文,全文如下:
  『我是宝剑,我是火花。
   我愿生如闪电之耀亮,
   我愿死如彗星之迅忽。
   这是君宇生前自题像片的几句话,死后我替他刊在碑上。
   君宇!我无力挽住你迅忽如彗星之生命,我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
   评梅』
  
  高君宇去世后,高长虹也追求过石评梅,毫无结果。石评梅在三年后因急性脑膜炎入院,就住在当年高君宇去世时的医院里,而且是同一间病房。住院后不到两周就去世了,病逝时间与高君宇也差不多,都是凌晨两点左右。朋友们根据她的遗愿把她葬在陶然亭高君宇的墓旁。
  
  石评梅的同学兼好友庐隐以高、石之恋为素材,写成了小说《象牙戒指》。
  
  高、石的坟墓在文革中被毁,后来重建,不过葬入墓中的两枚象牙戒指都丢了。世易时移,文革时代,革命已容不下爱情。
作家白薇  一生的悲剧
作家白薇就远远没有那么幸运了。白薇(原名黄彰)是湖南郴州人,父亲黄晦是一位半新不旧的人物,曾留学日本,参加过同盟会。他乐意送女儿去新式学校念书,但在女儿的婚姻问题上却完全秉持旧习俗。更倒霉的是白薇还摊上一位又强势又守旧的母亲。当年正是她母亲何姣灵做主把她随便许配了出去。原来在白薇才6岁时,她母亲有一次带她出门看戏,路上在一位何寡妇家里歇脚,谈天谈得高兴,就把儿女亲事订了下来,将白薇许给了何寡妇的儿子李高。这种结亲方式也是当地“看戏结亲”的一种风俗。
  
  白薇在十几岁时就被塞进花轿嫁了过去。有种说法是,当时何寡妇的儿子正在生病,结婚是为了“冲喜”。那时白薇已经懂事,根本不想嫁,先是苦苦哀求父母,后又企图逃跑,都没用。
  
  白薇的父亲不给女儿婚姻自由,却又要移风易俗,给她的陪嫁没有值钱之物,只有一些书籍。结果婆婆对她大为不满,开始是苛责,随后转而虐待。丈夫则完全站在婆婆这边,跟着一起整她。白薇嫁过去后每天种地喂猪兼做家务,还经常挨骂挨打。她也反抗,结果是遭受更重的毒打。婆婆有一次拿起茶杯砸伤了她的眼角,还有一次咬断了她的脚筋。家庭矛盾越来越激化,直到有一天,婆婆拿了一把菜刀和一根绳子放在她面前,让她自己选一种死法。
  
  白薇逃回娘家,父母表示无能为力。她逃到舅舅家,好在舅舅还肯帮她。舅舅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回去把夫家的锅灶给砸掉。按当地风俗,“打锅灶”就是咒人家断子绝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可能惹来官司。舅舅说,只有闹出官司来才有办法讲理。后来白薇真的把夫家的锅灶砸了,然后几经周折,跑到衡阳的一所女子师范学校念书,七年的包办婚姻终于熬到了头。后来白薇的父亲又跑到衡阳的学校,企图把她再接回夫家,白薇在妹妹和同学的帮助下,从学校围墙的一个洞口逃走了,起初逃到上海,后来又去了日本。在那里她遇到了杨骚,开始了纠结一生的、无果的恋爱。
白薇一生悲剧,她的悲剧是时代的缩影。
  
  白薇在少年时代有机会读书,可惜读到一半就被父母(主要是母亲)做主嫁了人。包办婚姻未必全都悲惨,可白薇偏偏赶上脾气坏的婆婆和对她毫爱意的丈夫。不堪忍受夫家的虐待,白薇想方设法逃走了,起先是在衡阳和长沙的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后来又去日本留学。刚去日本时由于得不到家里的支持,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她给一户英国传教士家做女佣,东主对她非常苛刻,指派她做大量杂务还不给薪水,吃的是残羹剩饭,住的阴冷小屋,生病也得不到治疗。后来幸亏她在长沙念书时的马校长寄去一笔钱,她才得以专心学业。天资聪颖的白薇顺利考入日本的一所女子师范大学,还得到了助学金。
  
  白薇对包办婚姻的强烈憎恨使她与自己的家庭彻底决裂。本来她孤身一人闯荡日本,家里尚未完全与她断绝来往,父亲黄晦在长沙马校长的游说下还是给她寄钱的。但是当她得知自己心爱的妹妹也被家里逼着嫁了人之后,气愤之下一连写了二十多封家信责备父母。父亲终于给激怒了,通知这个“大逆不道”的女儿脱离关系。那时白薇因病休学,助学金没有了,所以当家里也不给钱时她就再次断了经济来源,不得不去打零工。总算还有几位朋友帮忙,让她不至于太过孤立。她后来还是熬到了大学毕业。
  
  在日求学期间,白薇已经决定弃理从文。她本来学的是生物专业,在得知妹妹被嫁的消息后就决定转攻文学。文学,革命,恋爱,这几个词在五四前后差不多就是同义词。对于白薇这样抛弃家庭的女青年,爱情就更是生命的源泉。在日本时,她起初爱上一位青年凌璧如,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时,来自福建的文学男青年杨骚闯入了她的生活。杨骚的心上人是凌璧如的妹妹凌琴如,但他也是单相思。于是这两位情场失意的男女就走到了一起,同病相怜,很快成为一对恋人。
  
  杨骚比白薇小两岁,性格有些软弱。他在失意时找到了这样一位可亲的姐姐,一时意乱情迷。他对白薇说:““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我爱你的心、灵、影。爱你那艰苦奋斗的个性。因此,我的心灵也完全交给了你。你是我在这世上寻来找去的最理想的女子。”还说:“我要为了你更加努力。我一定要成为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画家和文学家,要去法国、意大利留学深造。”
  
  白薇对杨骚的爱赤诚而热烈,把杨骚视为“我发现的最清新、最纯洁,不带俗气的男性。”但两人付出的爱根本不对等。杨骚那时可能只是下意识地拿白薇来补空,即使真有爱意,也没打算对她保持忠诚。很快白薇发现杨骚又和一位咖啡店的女店员搞到了一起。她大吵大闹,换来的是杨骚一句轻描淡写的解释:“白薇,我只爱你一个人。爱和喜欢是两回事。对别的女人,我只不过是喜欢喜欢而已,你何必那么小心眼儿。”
  
  杨骚后来吃不消白薇的感情独占,干脆不辞而别,从日本逃到了杭州,躲到西子湖畔。白薇哪肯就此放手?她给杨骚写信,字字泣血,杨骚却无一字回音。她实在受不了了,借了别人的一只金镯子当掉,换来一笔路费,从日本追到杭州。结果杨骚把追上门来的白薇骂了一顿,自己跑回了福建老家去了。但是杨骚不接受白薇,却也没有和她干脆了断,回到福建后又给她写了封信,说让白薇等他三年。杨骚说:“我是爱你的呵!信我,我最最爱的女子就是你,你记着!但我要去经验过一百女人,然后疲惫残伤,憔悴得像一株从病室里搬出来的杨柳,永远倒在你怀中!你等着,三年后我一定来找你!”
  
  深陷情网的女人,要多卑微有多卑微。对于这个先去经历一百个女人然后再回来找她的提议,白薇居然没有反对。
  
  故事说到这里,要插播另一桩民国轶事。在白薇与杨骚热恋的前几年,也就是1922年,在北京的报纸上曾有过一次关于自由恋爱的热烈讨论。北大教授谭熙鸿在丧妻之后很快又与亡妻的妹妹陈淑君结了婚,而陈淑君先前是有男朋友的。那位男友打上门来,指责谭熙鸿夫妇不道德。谭教授在北大的同仁、另一位教授张竞生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石破天惊地提出了一套“爱情定则”。张竞生认为:“爱情是有条件的,可以互相比较,亦可以变迁,夫妻乃一种特殊的朋友关系。”换句话说,爱情不排斥出轨。此文引发了一场大讨论,《晨报副刊》先后选登了35篇相关文章(注释1)。
  
  张竞生提出的这套爱情定则虽说在当时受到很多批评,但在自由恋爱信奉者中也深得人心。杨骚是不是读到过张竞生的文章不得而知,但他的实践非常符合张氏的定则。杨骚在南洋闯荡三年后,居然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真的回去找白薇去了。那已是大革命结束后的1927年,白薇已完成学业,从日本到了上海发展,杨骚就去上海找她。这次重逢让三十多岁的白薇再次燃起爱情的火焰,两人开始成双出现在上海进步文艺青年的圈子里。
  
  好景不长。杨骚在南洋染有性病,这时就把病传染给了白薇。尽管这无端飞来的病痛把白薇折磨的生不如死,但只要杨骚还在她身边,她依旧是快乐的。可是连这种快乐也维持不了多久。她很快发现,凌琴如也在上海,杨骚与这个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心上人一直有联系。这个打击让白薇终于彻底爆发,不但大骂杨骚,连凌琴如一起骂。
  
  那几年白薇是东边不亮西边亮,感情生活上一败涂地,但文名日盛。她通过杨骚认识了鲁迅,写成了她的名作《打出幽灵塔》,被鲁迅看中,发表在《奔流》创刊号上。接着她又写出一系列作品,成为左翼作家中一颗明星。因为是女人,她受到八卦界的格外关注。小报上经常有她的消息,可惜多是风流轶事,今天说她跟这个男作家有染,明天说她跟那个男作家暧昧。
  
  杨骚对这段感情表现得无可奈何。他与白薇结了婚,但结婚当天居然就玩失踪。他也不把她当亲人,有时甚至不管她的死活。白薇在那段时间身体很差,又没有钱,有几次病得快死了,全靠邻居朋友救了起来,而杨骚却根本不在她身边。到了1933年,杨骚说服了病中的白薇,把两个人那几年的情书结集出版,书名为《昨夜》。这本情书集为他们换来了一笔钱,也为他们的关系画上了句号。
  
  说是画了句号,仍有余波。白薇离开杨骚后一直在病痛中渡过,如果写文章,多是迫于生计。抗战爆发后,白薇设法逃到后方,在重庆时却因为一次重病得以再次与杨骚共处一室。那是在1940年,白薇一次发高烧,被朋友欧阳山知道后,通知了同在重庆的杨骚。杨骚忽然良心发现,一连七天对白薇精心照料。白薇病好之后,杨骚请求两人复合,白薇却没答应,可能是害怕重蹈覆辙,也可能是拒绝被他怜悯。一年后白薇写信对杨骚解释说:“你现在变成一个完全的好人了,在这一转变下,从此,你栽在我心里的恨根,完全给拔掉了,你在我身上种下无限刺心的痛苦,已云消雾散了......我快乐,我将一天天健起来!这不能不对你的转变作深深的感激!”
  
  杨骚在1941年去了新加坡,几年后与当地女子陈仁娘组建家庭,过起了相对安定的生活。这期间杨骚一直给白薇寄钱。白薇后来又写信过去表示想与杨骚合好,已经结婚的杨骚对此不予回答。
  
  杨骚于1957年去世,白薇于1987年去世。杨骚有后代,白薇孤独终老。
女人与爱情,苦情篇   萧红  补充
民国时代的自由恋爱虽然嚷嚷得轰轰烈烈,但只在一个知识青年小圈子里风行,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舆论对这种新鲜事物极为排斥。不知厉害的女青年奋不顾身地投入恋爱,结果付出沉重代价。萧红就是这样一个代表人物。当然从文学成就的角度来看,也正是这样的人生苦难为中国造就出了一个出类拔萃的现代作家。
  
  萧红在学生时代性格叛逆,是个“问题少女”。她不满父母给她订婚,追求自由恋爱,上中学期间与表兄陆振舜私奔,一起从哈尔滨到北京念书去了。可是这段爱情注定不顺。第一,陆振舜那时已经结婚;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两人经济都不独立。私奔之后,萧红与家里撕破脸,陆振舜家里也不给钱了。这样两人过了一阵子就无奈地分手,各自向家里投降。萧红回去后表示愿意按照家里的意思与汪恩甲结婚。
  
  陆振舜“迷途知返”,大概是举家欢迎,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萧红可就等不到这种好事了。她的私奔给自己的家庭(张家)带来严重后果。她的老家呼兰县城是个小地方,谁家出了这样一个女儿,整个一个大家庭都受牵连,包括弟弟妹妹。有一个版本的故事说,萧红的父亲张廷举那时本来在省教育厅任秘书,因为女儿私奔而被解职,调到巴彦县担任督学去了。萧红的妹妹也转到巴彦县去读中学。订亲的对象汪家也是不依不饶,要求退婚。汪恩甲的哥哥汪恩厚代替弟弟解除婚约,萧红却不愿退婚,还告到法院,但法院站到了汪家一边,婚约就此解除。萧红这次回家后,家里受不了左邻右舍的白眼,牵到阿城居住。萧红相当于被家里软禁,度日如年。不过这段时间与农村生活近距离接触,为她今后的创作积累了素材。
  
  萧红难以忍受软禁的日子,在阿城待了不到一年就再次出逃。父亲被严重激怒,宣布与她断绝一切关系,将她剔除出族谱。萧红第二次离家出走后,去投靠先前的订婚对象汪恩甲。汪恩甲当时在哈尔滨念书(一说他在哈市当教员)。两人已无婚约,萧红与他同居,住在哈市的东兴顺旅馆。他们开始时还是过了一段平静的生活,萧红还继续在中学念书。但当时已是九一八事变之后,兵荒马乱,日本兵也进驻哈尔滨。两人在小旅馆里住到1932年5月,因拖欠旅馆一笔住宿费,汪恩甲便决定回家筹钱。可是他这一离开就再也没有回来过。通行的故事说汪恩甲这是抛弃了萧红,实情未必如此。
不管怎样,萧红的生活一下子跌入谷底。她当时怀着身孕,又没钱。旅馆因为拖欠的费用,把萧红扣做人质。这个旅馆旁边就有妓院,萧红那时差点被卖。在这危急关头,萧军犹如骑士一般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原来那时萧红已经在给《国际协报》投稿,并引起编辑们的注意。汪恩甲失踪后萧红就写信向报社求救。萧军也因此认识了萧红(当时她用的笔名叫“悄吟”)。
  
  萧军是个具有豪侠气质的读书人,军校肄业。他对萧红的感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怜,是怜其身世,更怜其才华。起初,萧军从报社的朋友那里听说萧红的遭遇后反映冷漠,远不象其他人那样热心,但去一趟东兴顺旅馆与她见过面后,就显露出行侠仗义的本性。据萧军的女儿萧耘介绍,当时萧军受报社朋友之托去看望萧红,读到了她的几句诗:“这边树叶绿了,那边清溪唱着。姑娘啊,春天来了,春天到了。”萧军本来并不想与这个落难女子卷入太深,但看到这几句诗后就动了心,下决心救她。萧军虽然没钱,但那股爷们气概对大难临头的萧红来说却不失为一种保护。
  
  二萧初次见面后不久,已经在大雨中浸泡多日的松花江大堤终于崩塌,哈尔滨市被淹。这场大水阴差阳错地帮萧红恢复了自由身--小旅馆的老板逃命去了,她欠下的那笔债就此购销。大水也成就了二萧的恋情,从此他们就生活在一起。不久萧红生下孩子,自然养不起,当时就送人了。她产后虚弱患了重病,却因没钱而无法就医。萧军急眼了,拿拳头逼着医院急救,总算抢回萧红一条命。萧军后来带着辩白的口气说:“至少我发现并拯救了一个未来出色的女作家。”
  
  萧军是个好哥们儿,但不是好爱人。在与萧红刚见面时他就坦率地说过自己对爱情的看法:“爱就爱,不爱就丢开。”不过,萧军应该说是一位信守承诺的男人。他从来没有真的抛弃过萧红,后来两人的正式分手是在端木蕻良出现之后。萧红与萧军在一起的日子,苦多乐少,这一来是因为他们太穷,二来是萧军无法做到感情专一。
  
  感情不专一,在当时的男人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现在也如此)。比如胡兰成跟张爱玲在一起的时候,去一趟武汉就与护士小周闹恋爱,而他不但不对张爱玲隐瞒,反而把这事当成一件功劳向张爱玲汇报。由此可见当时的社会风气。萧军与萧红在一起后,常与别的女士有密切交往。当二萧刚结婚时还在哈尔滨的那段日子里,萧军就与“汪小姐”、陈涓等女性走得很近。后来到了上海,萧军更是明目张胆地给别的女人写情书,如同萧红在诗集《苦杯》里写的:
  『带着颜色的情诗,
   一只一只是写给她的,
   像三年前他写给我的一样。
   也许人人都是一样,
   也许情诗再过三年他又写给另外一个姑娘。』
  
  对于萧军的别恋,萧红一向是默默忍受。她深爱萧军,生活上也离不开他,不忍着还能怎样?心里的苦况只能通过文字来发泄。萧红在上海时写成《苦杯》诗十一首,描写当时的情形:『已经不爱我了吧?尚与我日日争吵。』、『往日的爱人,为我遮避暴风雨,而今他变成暴风雨了!让我怎样来抵抗?』、『他独自走了,他独自去享受黄昏时公园里美丽的时光。我在家里等待着,等待明朝再去煮来熬汤。』这些诗句写出来却还不敢公开,等几十年后才与读者见面。
  
萧军即使在后来跟萧红分手,与王德芬结婚后,也有过出轨举动,还有一个私生女。那时已经是1951年了,萧军举家来到北京,租别人家的房子住,结果就与房东的女儿相恋,尽管那时他已经有五个孩子了。房东的女儿怀孕后,为了对得起这位单纯的女大学生,萧军打算与王德芬离婚,但遭到拒绝。结果这位女学生只好偷偷把孩子生下来,大学毕业后也离开北京到外地工作。当然, 萧军后来在私下里是承认这个女儿的(注释1)。
  
  继续说萧红和萧军。尽管与萧军在一起时萧红处于绝对的弱势,但并未就此迷失个性。两人都提笔写作,萧红在文字上的天份无疑超越了萧军。萧军未必肯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点,直到多年以后还对朋友说:““她的心太高了,像是风筝在天上飞……”。萧军是个大男人,有时对萧红拳脚相加。不过据萧军自己后来撰文辩解,说他只对萧红动过一次手,还是萧红先打他,没有打脸,拍在她大腿上。萧红本有倔强的一面,在爱人面前也不会改变,因此两人也吵架。
  
  萧红曾感叹说:“女人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她对女性的处境很敏感,也因为这个与萧军闹过矛盾。萧军后来回忆说:『她最反感的,就是当时我无意或有意说及或玩笑地攻击女人的弱点、缺点的时候,她总要把我作为男人的代表或“靶子”加以无情的反攻了。有时候还要认真生气甚至流眼泪!一定要我承认“错误”,服输了……才肯“破涕为笑”、“言归于好”。』
  
  萧红与萧军在一起时,常有满腹委屈。她曾对朋友抱怨说:“我不知你们男子为什么那样大的脾气,为什么要拿自己的妻子做出气包,为什么要对妻子不忠实!忍受屈辱,已经太久了……”但是萧军也觉得自己是在为家庭作牺牲。萧红是个优秀的作家。萧军也写作,但他心里向往着更大的事业。萧红离不开萧军,萧军却时常觉得妻子是个累赘。他曾把两人的关系比喻成健牛和病驴,认为两个人在一起总得搞挎一个,倒不如各走各的路。话虽这么说,可即使当两人之间的裂痕已经非常明显,萧军还是没有主动提出离婚。分手是萧红主动提出的,那时已经有另一位男子介入到两人中间。他就是二萧的东北老乡、作家端木蕻良。
端木蕻良与萧红的往事有很多人做见证,这方面的回忆文章也多。1937年抗战正式爆发,二萧离开上海,投身于抗日工作,端木就是在那段时间走入他们的生活。因为是老乡,开始时他们关系非常融洽,但时间一长就有问题了。萧红与萧军的感情本来就已十分不睦,而端木蕻良总是站在萧红这一边。后来二萧有过一段短暂的分离,萧红与端木有机会单独解除,对他的好感更深了。等到萧军再回来时,萧红主动提出分手,一个月后就与端木蕻良结婚了。
  
  这段往事的细节很有些纠缠不清。从时间表上看,好像是因为端木蕻良充当了小三,破坏了二萧的关系,但有人认为那段时间端木与萧红都还是朋友,虽然走得很近,却没有结婚的打算,后来结婚是迫于形势。那时萧红怀了萧军的孩子,又是孑然一身,而这时端木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愿意与萧红举行一次公开的婚礼。与六年前萧军侠客般的举动差不多,端木此举也颇有救急的意味,只是没有了那种生死悬于一线的戏剧性。
  
  萧红托身于端木,期望着今后能过一种稳定的生活。她在婚礼时就说:“掏肝剖肺地说,我和端木蕻良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恋爱历史。是我在决定同三郎永远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了端木蕻良。我对端木蕻良没有什么过高的希求,我只想过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体贴。”
  
  不过这个愿望很难实现--实际上在任何年代,这种“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体贴”的男女关系都不容易,比出人头地升官发财要难多了。不过命运对萧红实在是苛酷了些。年轻的端木固然有结婚的壮举,却没有拿出多少实际行动来照顾萧红。战事紧张,日兵逼近武汉,萧红让端木跟着一批文化人先去重庆,端木就真的自己一个人走了,把大腹便便的萧红留在天天挨轰炸的武汉,而且她当时手上几乎没钱。等萧红历尽辛苦也到了重庆时,并没有和端木住在一起。她是在朋友家里生产的,孩子生下之后不久就不见了。这个孩子的去向是个悬疑。萧红与端木蕻良在一起只生活了四年就在香港病逝。萧红病重期间,在身边陪伴她的并不是端木,而是骆宾基。
  
  萧红的性格固然有柔弱的一面,同时也很叛逆。她生前的文学才华并没有得到公认(虽然有鲁迅等大师级人物的欣赏),而她对男女关系的处理一直被人责难。当初的私奔之举就不必说了,就说那以后,当她怀着汪恩甲的孩子与萧军同居时,最初是住在一位朋友家里,结果时间一长那家人就有意见了,脸色很不好看,于是二萧只好搬出去住在欧罗巴旅馆,过了一段挨饿受冻的日子。当她与萧军离婚与端木结合时,周围的朋友大多数同样不祝福他们的婚姻,甚至开始疏远她。与端木结婚后,萧红饱尝孤独的滋味,这无疑加剧了她身体状况的恶化。
  
  当萧红英年早逝,朋友们纷纷认为萧红当初找上端木蕻良是“谬托知己”。多年来端木一直受到批评。他对萧红应该说还是非常怀念的,常去扫墓,也写过不少纪念文字。他对自己所受的责难也不太能接受。多年后,他的侄子曹革成写出了《我的婶婶萧红》,向人们述说端木蕻良这一边的故事。
  
萧红的文字确实是有力量,又特别有她自己的特色。这是个用心写作的人,应劫而生,一辈子吃那么多苦就只为成全那些文字。
  张爱玲的文字也好,但爱玲是用脑子写。这俩的文字我都喜欢,最怕看到抬一个踩一个,呵呵。
  
  跑题一句,萧红的小说多是些农村最底层的人物。张爱玲曾经提到“地母”的概念,是那种最卑微但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女人,是地母神。张本人始终都是都市里的精英阶层,虽然不得志,但也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地母神。她只有那年下乡(好像就是去看胡兰成),看草台班子演戏,写了几笔“唱蹦蹦戏的花旦”。那可能是她距离地母神最近的一次了。真的要写这些人,她是写不过萧红的。
  
  萧红后来去找汪恩甲,我觉得那就是走投无路。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又那么年轻没法自立,亲戚朋友都靠不上,只要能抓到的都是救命稻草。而且她那时跟汪恩甲已经解除了婚约,俩人又在一起可以说是自由恋爱了。据说汪恩甲的家里人知道他俩在哈尔滨同居之后非常生气。以前的八卦文章把小汪同学说成一个胁迫萧红同居的坏男人,我看是很冤枉他。
我也喜欢钱钟书和杨绛这对,看我们仨,看的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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