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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与林雪怀】
  先说胡蝶的初恋。1925年,只有17岁的胡蝶参演电影《秋扇怨》,那是她第一次担任女主角。此片的男主角林雪怀恰好是胡蝶的老乡(也是广东人),在拍摄过程中象个大哥哥一样对她照顾有加,悉心指点,两人便开始了恋爱。1927年两人在月宫舞场高调举行了订婚仪式。可是这对情侣没能走到正式结婚就分手了。根据通行的八卦版本,林雪怀虽然在电影圈出道略早,但始终红不起来,后来索性辞职去做生意,本钱还是胡蝶出的。可是林雪怀做生意也不成功,把钱都花光了,还尽搞些荒唐事情。那几年胡蝶在银幕上风生水起,前途大好,林雪怀心态不平衡,也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胡蝶到后来对他也起了怨恨之心。后来两人干脆解除婚约。有种说法是,林雪怀看到小报上有关胡蝶的花边新闻,心生猜忌,主动提出跟胡蝶解除婚约。而胡蝶因为先前不断资助林雪怀,还给他买了一辆小轿车,所以见他居然提出退婚要求,一怒之下就告上了法庭。也是因为一个女人被退婚,说出去太不好听,所以胡蝶要通过法院挽回声誉。
  
  当红影星打起了婚约官司,乐坏了上海大大小小的记者。这场官司被称为“雪蝶分飞”,把胡蝶推到了浪尖风口,从1930年底到1931年底,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有余,搞得她筋疲力尽。有人说,后来是她所在的明星影片公司出钱买通了法官,才让她赢得了官司。经过法庭的审理,公众舆论倒向胡蝶一边。法官判决婚约解除,林雪怀还必需赔偿胡蝶一笔欠款。事情结束后,胡蝶继续做她的影星,还越来越红,林雪怀就比较惨了。虽然他很快就与一位王佩贞(一说王佩珍)女士结婚,但感情上还是很受伤。离开胡蝶后他拾起自己的摄影爱好,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起初开在上海,后来转到了苏州。但是因为法院判他要对胡蝶做出赔偿,所以苏州这家照相馆一度也被封掉。
  
  网上可以找到一篇写于1936年的小报文章,刊登在《影与戏》第一期。这篇文章说林雪怀在从苏州的照相馆被封之后,心情郁闷,以至于颧骨部份生了癌症,四处求医无效,1935年便去世了,遗下妻子和一个女儿。而那时胡蝶正意气风发,随代表团参加了在苏联举行的世界电影展览会,并趁机做了一次欧洲旅行。当有人把林雪怀去世的消息告诉她时,『她只冷笑一声,不表示什么』。又说胡蝶那次从欧洲回来时的确一度很伤心,但不是哭林雪怀,而是哭阮玲玉。
  
  胡蝶晚年寓居温哥华时有一部口述自传。谈到林雪怀时她说:『......那时大家都是青年人,应该说生活阅历尚很差,行事也欠周全的考虑。我和他曾有过一段友谊,并订了婚,但终因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约。关于此事,当时的报刊颇多传闻,即使日后有些报刊也乐谈当年的旧事,本来这是生活中虽非经常有、但总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人们津津乐道,说明演员的生活一举一动都受到观众瞩目,失实的传闻难免发生。我本是个胆小谨慎的人,更感到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万分注意。和林雪怀解除婚约,算是我青年时代生活的一个波折,但解决了一件不如意的事,也使我能更专心致志地从事于电影艺术。』
【胡蝶与潘有声】
  胡蝶与潘有声是一对恩爱夫妻。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的婚姻相当不容易。首先胡蝶是当红影星,而潘有声不过是个普通的商人,女强男弱,这种搭配容易出问题。其次,胡蝶在抗战期间曾被特工头子戴笠强行霸占了长达三年,但是戴笠一死,两人立刻复合。虽然说是被逼无奈,可是经历过这种折腾还能走到一起,夫妻间没有很深厚的感情根本做不到。
  
  胡蝶是在跟林雪怀打退婚官司期间,通过自己的堂妹胡珊认识潘有声的。顺便说一句,胡蝶和她这位堂妹从小就关系就很好。后来胡珊在胡蝶的影响下也做了演员,出演过好几部片子,晚年也移居加拿大。
  
  胡蝶刚认识潘有声时,他还在礼和洋行工作。起初她对潘有声并没有在意,但潘有声处处表现得对胡蝶体贴爱护,渐渐赢得了她的好感。胡蝶晚年时回忆说:『他是个干事业的人,做事情扎扎实实,待人诚恳,讲信用,肯动脑筋,肯钻研,譬如他做茶叶生意,对茶叶就很有研究,他只要稍一品茗,就可以说出茶叶的产地,品级等等......』潘有声是福建人,家里父母早亡,有兄弟四人,皆非常友爱。
  
  胡蝶与潘有声认识六年之后才结婚,那时胡蝶已经快三十岁了。按胡蝶自己的说法,她因为经历了与林雪怀的解约过程,知道一个演员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注视之下,所以平时非常小心,和潘有声在一起的前四年,两人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他们也不急于结婚,因为都忙于自己的事业。胡蝶自不必说,潘有声自己的生意也刚刚起步。本来胡蝶从欧洲回来打算结婚,但因拍片子又拖了一阵子。后来是胡蝶的母亲等不及了,催促她尽早完婚:『......一拖再拖,连我母亲那么有涵养的人都着急了,因为我父亲那时已患上癌症,我母亲说:“趁你父亲再世,由他带你入教堂,将你交给有声,他就放心了。”』潘有声是一位好丈夫。胡蝶虽然会挣钱,但不会管家,婚后家里事情都是她母亲以及潘有声安排打理。
  
  胡蝶和潘有声于1935年11月结婚,婚礼虽然没有当初她和林雪怀的订婚仪式那么轰动,但也非常正规,给她留下美好的回忆。本来胡蝶婚后打算息影,在明星公司的挽留下又拍了一部片子。不久抗战爆发,明星公司的制片基地被炮弹炸毁,上海已无法再拍电影。胡蝶跟着潘有声去香港住了一段时间,又拍了三部片子。这期间他们的一双儿女也出生了。
  
  1941年香港沦陷,胡蝶为了避免给日本人拍电影,便设法离开香港,一家老小辗转逃到内地,最后到了重庆。结果在重庆她就被戴笠看上了。戴笠想法设法讨好胡蝶,并把潘有声支开,让他到云南去跑生意,自己则“金屋藏娇”,把胡蝶弄到公馆去了。潘有声后来察觉事情不对,等弄明白怎么回事之后就一个人回上海去了。抗战胜利后,戴笠一心想与胡蝶结婚,派人到上海找到潘有声,逼着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不料眼看婚期临近,戴笠却死于飞机失事。重获自由的胡蝶立刻回到了潘有声身边。
  
  他们后来又去了香港,胡蝶偶尔接拍几部片子,但主要是帮助潘有声一起打理生意,推销“胡蝶牌”系列热水瓶。遗憾的他们在香港这种夫唱妇随的平静生活只过了六年,潘有声就因肝癌去世了。胡蝶回忆说:『我和有声感情融洽,从未曾因为任何小事起过口角,那时他正值壮年,正是有为之年,我绝未想到癌细胞已经潜伏在他体内,他得的是肝癌,当医生确诊时已是晚期......他的真正病情,我是一直瞒着他的。这是我一生中精神上最痛苦的日子,我已知他患了不治之症,但每去医院探望他或陪住,还得装出轻松的样子劝导他,和他计划他病愈后去欧洲游玩疗养,这实在是用以安慰他也是麻木我自己的神话。而只有当我从医院回到家里,抱着一双儿女痛哭的时候,才能表露出我内心抑郁到了极点的苦楚。』
  
  潘有声的去世对胡蝶是个沉重打击,不但失去伴侣,公司也转让了。她年过半百还得从头学习管理家务。好在胡蝶生性豁达,在电影圈人缘也不错,于是在香港重新开始演电影,又拍了一批很有水准的影片。
  
  无论是胡蝶本人的回忆录,还是一般关于胡蝶婚姻的八卦文章,都没有提到潘有声在认识胡蝶之前还有一位太太。我只看到发表在1936年《影与戏》第一期的文章里说,潘有声此前已有妻子和一个女儿。文章说:『但是潘有声是已有了发妻的,而且还有个女儿,为着爱胡蝶,他用了种种方法与发妻离了婚连女儿也送掉,这种牺牲行为,只有潘有声能做到,这也是给胡蝶的一种安慰,是潘有声表示他的专爱。』事情是真是假,也难以考证。
【胡蝶与戴笠】
  尽管戴笠只是胡蝶一生中的一个短暂插曲,却最是为人津津乐道。其实他们之间的故事如同戴笠所有的传闻一样,都是扑溯迷离,坊间的八卦虽然讲得绘声绘色,但有多少真实性可真不好说。
  
  根据通行的说法,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胡蝶一家人从香港逃到内地。当时她有三十个大箱子,里面装着几乎全部家当(主要是衣裳),因为太累赘了就没有随人一起走,委托别人另行运送。结果这批箱子被人打劫,令胡蝶损失惨重。到重庆后胡蝶就托人帮忙寻找,号称“特工王”的军统副局长戴笠自告奋勇地帮忙,要她把丢失的东西列出一个清单。戴笠一心要讨好胡蝶,虽然没办法找到原物,却费了很多心思和金钱,按她开列的清单重新购置很多东西。胡蝶对此大为感激,与戴笠也开始熟识。
  
  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有一天潘有声忽然被人抓了起来。胡蝶不明所以,只好到戴笠那里求助。胡蝶一去找戴笠,潘有声很快就被释放了。随后,戴笠给潘有声办了一个特别通行证,让他到云南去跑生意。潘有声一走,戴笠就把胡蝶请到自己的公馆,两人开始同居。后来戴笠又大兴土木为胡蝶另造了一处公馆。为了讨胡蝶的欢心,戴笠不但拼命为她花钱,还一改沾花问柳的毛病,再也不对别的女人动心了。到抗战结束前夕的1944年,戴笠在特工系统内公开宣布将与胡蝶结婚。至于潘有声,当发现事情原委后自忖斗不过戴笠,便黯然去了上海。1946年戴笠把胡蝶送回上海,又派人逼迫潘有声签署了离婚协议。他与胡蝶的婚事一切准备就绪,不料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忽然飞机失事摔死了,胡蝶这才脱离虎口。
  
  有的戴笠传记说,他早年在上海混过一段时间,那时就深深迷恋上了电影里的胡蝶,只要是她出演的电影,哪怕饿着肚子也会去看。只是他当时地位太低,后来做了特工之后又碍于身份,都不可能接近胡蝶,直到战争把胡蝶送到自己面前。这下子戴笠绝不肯再放过机会,千方百计要跟胡蝶在一起。还有人分析说,戴笠非胡蝶不娶,是受了唐生明的影响。唐生明是唐生智的弟弟,是当年国民党派到汪伪政府的高级卧底。他娶了影星徐来为妻。胡蝶和徐来的交情也不错,都是一个圈子里的。戴笠羡慕唐生明,也想娶个红影星。
  
  2008年有报道说,当年戴笠特为胡蝶建造的公馆才被发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渝中区文管所在枇杷山发现了军统头子戴笠和影后胡蝶的同居地——神仙洞公馆。该公馆深藏60多年无人知其身世,至今保护完好......』
  
  胡蝶后来在回忆录里有不少篇幅讲到在重庆的生活,却无一字提到戴笠。但她显然知道外界的传言,所以轻描淡写含糊其辞地说:『(潘)有声继续经营,来往昆明、重庆间,除了日用品、医药用品,也兼做木材生意。随着他也有很多社会应酬,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她到底想说什么,读者自行解读吧。
  
  面对戴笠咄咄逼人的追求,胡蝶没有硬顶,而是选择屈就。有人分析,这很符合她的做事风格。正如她在香港对付日本人那样,当时日本人邀请她去拍纪录片,她也没有当面回绝,而是以怀孕做借口推诿拖延,然后悄悄逃走。
【胡蝶与张学良】
  1931年是胡蝶比较倒霉的一年。不但她和林雪怀的婚约官司被炒得沸沸扬扬,舆论还指责她是红颜祸水,害得张学良丢掉东北。
  
  1931年明星公司为三部影片到北平去拍外景,胡蝶做为这几部片子的主要演员随公司团队一起北上。不料就在拍摄期间发生了九·一八事变,东三省沦陷,张学良成了千夫所指的“不抵抗将军”。这时就有传言说9·18那天晚上张学良正跟女人在一起跳舞,跟谁呢?影星胡蝶。传闻见报后,舆论大哗。马君武激愤地写下《哀沈阳二首》,其中『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最当行』之句立刻就被人们争相传诵。
  
  胡蝶在回忆录中说,其实他们那次去北平拍片,公司的纪律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准单独外出,因此所谓跳舞之事纯属子虚乌有。她本人还是回到上海之后才听说还有这么回事。后来他们查了查,这个绯闻最早大概是日本人放出来的,目的是为了败坏张学良的形象。马君武的讽刺诗又加速了谣言的传播。因为事情重大,明星公司不得不公开辟谣。
  
  胡蝶一生从未见过张学良。1964年胡蝶到台湾参加一个影展,本来有机会和张学良见面,但她说了句『既未相识就不必相识了』,回绝了 好事者的安排。
  
  【胡蝶的私生女胡友松?】
  胡蝶与戴笠的传闻还有一个尾巴,就是说她有一个私生女名叫胡友松,父亲很可能就是戴笠。胡友松一直生活在大陆,长大后当了护士,又因统战需要被安排与李宗仁结了婚。
  
  有人指出,所谓胡蝶私生女的说法完全出自胡友松一人之口,根本就是捏造。香港《》刊登了吕恩的一篇文章。吕恩说她的婆婆是胡蝶的亲婶婶,所以知道不少内情。吕恩的文章说,胡蝶并没有生育能力,怎么可能有什么私生女?当初她与潘有声新婚不久的确怀孕,不料查出来是宫外孕,于是,『动了「结扎」手术,就不能再生育了。』然后他们领养了潘有声哥哥的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吕恩的文章还说,胡友松的自述有多处违法史实,到处都是漏洞。
  
  不过,对于胡蝶不能生育的说法,只有吕恩的文章如此说,我在别处从没看到过。
民国·电影圈·女明星   阮玲玉
阮玲玉可能是民国女影星当中最悲情的一位,戏里戏外都是悲剧。做为演员,她是当时少有的演技派女星,演戏很有悟性,一点就透,所以当时的导演们都喜欢与她合作。胡蝶也说:『阮玲玉演得了我的角色,但我演不了她演的角色。』可惜这样一位有才气的演员,在25岁的大好年华就自行选择匆匆离开了人世。
  
  有两个男人在阮玲玉的悲剧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位是她的前夫张达民,另一位是她的同居情人唐季珊。
  
  【阮玲玉与张达民】
  事后回顾,阮玲玉与张达民的婚姻悲剧和她的贫寒出身大有关系。阮玲玉的父亲阮用荣是广东中山人,和那时的很多人一样,背井离乡到上海当了工人。阮玲玉在上海出生,她6岁时父亲就病故了,剩下母女两个相依为命。为了生存,母亲也得去找工作,而她能做的就是给大户人家当帮佣。就这样,母亲何阿英进了张老爷家,阮玲玉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就是在张家渡过的,后来也是在这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张达民。
  
  张达民是家世很少有文章提及。根据一些未必确切的资料,他父亲张老爷也是广东人,在上海经商,颇为富有,在外面还有女人。张达民的母亲是元配,生有四个儿子,他是最小的一个(也有文章说他是老三)。张老爷是上海崇德女校的校董,或许正因为有这一层关系,阮玲玉少年时才有机会进崇德女校念书。
  
  说来也可叹,张家四个兄弟里面只有张达民是个一事无成的纨绔子弟,另外三人都挺有出息。大哥张慧冲年轻时喜欢四处闯荡,曾跟着船出过海,在日本时又玩起了魔术,回上海后又搞起了电影,并娶了影星徐素娥为妻。二哥张晴浦,三哥张惠民,都曾经在银行做过事,后来也合伙开过电影公司。只有张达民,似乎除了折腾阮玲玉之外没干过什么正经事。
  
  阮玲玉一直跟着母亲在张家生活,到16岁时忽然遭遇了张达民对她的热烈追求。阮玲玉的母亲自然不反对他们在一起,多半还认为女儿能攀上一位少爷是一大幸事。当时张达民应该是真心喜欢阮玲玉,并不只是随便玩玩。正因为他认真了,引起了父母的强烈不满,后果就是阮玲玉和母亲立刻被赶出了张家。张达民不肯屈服,索性自己也离开家,到外面租房子和阮玲玉同居了。
  
  爱情是甜美的,生活是无情的。张达民有胆子离家,却没本事自立。这一同居,阮玲玉的学业自然无法继续,连生活都成了问题。一开始张达民还能从家里弄到钱,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形势迫使阮玲玉不得不出去谋个事做。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那时张家的大哥张慧冲已经在搞电影了,就指点门径让她去试试。偏巧那时明星公司筹拍电影《挂名的夫妻》,在导演卜万苍的建议下公开招聘女演员。阮玲玉在张慧冲的鼓励下报了名,被卜万苍看中,从此开始了她短暂而辉煌的电影生涯。
  
  阮玲玉开始自己挣钱之后,张达民就名正言顺地吃起了软饭。他一直没什么正经工作,经济上无法自立,可开销却很大,渐渐成为阮玲玉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沉重负担。很多文章历数张达民的劣迹。比如他经常出入歌厅舞场,还喜欢赌博;本来他父亲去世后他分得了一笔遗产,却很快被吃喝嫖赌挥霍一空;阮玲玉到外面去拍片,暂时离开上海,他立刻就跟别的女人鬼混;阮玲玉有一次曾向张达民抗议,不料竟挨了他一耳光;阮玲玉后来走红,很多人都会买她的面子。她也曾托人给张达民安排工作,可是张达民都干不长。他曾靠着阮玲玉进了香港某轮船公司,结果却因贪污公款被公司开除。这些事情不知道有多少是属实的,但张达民无法挣钱还有少爷脾气,这点应无疑问。
  
  如果说阮玲玉和张达民最初时还有一份纯真的情感,没几年也就消磨殆尽了。和张达民在一起的那几年中,阮玲玉收留了养女小玉,组成了老中幼三代之家,但这个养女也没有令阮、张二人改善关系。到后来张达民纯粹把阮玲玉当成自己的提款机。阮玲玉彻底失望之后就提出分手,可是张达民死活不同意,因为他在经济上根本离不开她。甚至一直到阮玲玉死后,张达民还在靠阮玲玉的名声揽钱。
  
  阮玲玉在与张达民闹得不可开交之际,富商唐季珊闯进了她的生活,令她生活中出现了一段短暂的幸福时光,但接下来就是唐季珊与张达民的双重折磨,以至于她和唐季珊认识不到三年就自杀了。
【阮玲玉和唐季珊】
  唐季珊虽然在八卦史上名声不佳,但在商业史倒是一位人物,是老上海的“茶叶大王”。他父亲唐翘卿创立了第一家完全由中国人自主兴办的茶叶公司--“华茶公司”,以华资对抗洋人在中国茶叶进出口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公司运营实际上主要由唐季珊负责,经过几年挣扎,终于在五卅惨案之后打开了局面。唐季珊曾留学英国,又在美国待过,眼界开阔头脑灵活,应该说是当时民族资本家中的佼佼者。他手里有钱之后又投资电影业,成为联华影片公司的股东之一。
  
  阮玲玉最初进的是明星公司,但不受重用,后来是跳槽到了联华公司才开始走红,也随即引起了唐季珊的兴趣。唐季珊本来与张织云同居,当他看上了阮玲玉后就把张织云甩了。据说他当初和张织云本来有一个协议,如果分手要赔偿她20万元,但给他略施小计,把张织云手上那张字据给销毁了,也就不用陪什么钱。张织云被唐季珊始乱终弃,自己的演艺事业也中断了,下场悲惨。
  
  阮玲玉的结局比张织云还要糟糕。唐季珊虽然为她置办了一处豪宅,但不肯给她一个正式身份,仍然只是同居。唐季珊在广东老家早有元配夫人。有人说,因为唐季珊在生意上对岳家十分仰仗,因此不敢轻易与元配离婚。这也不尽然,因为他后来与才女王右家就是正式结婚,而王右家还是个离过婚的女人(与罗隆基离婚)。我想唐季珊可能还是瞧不起阮玲玉的演员身份,所以从一开始就抱着玩弄的态度,对这段感情是随心所欲。他把阮玲玉弄到手后没两年就厌倦了,又与另一位女演员梁赛珍搞到一起。
  
  论社会地位,唐季珊是个甩出张达民好几条街的成功男人,而且开始时对阮玲玉又非常体贴,甚至对阮玲玉的母亲和养女也关怀备至。阮玲玉深深陷了进去,难以自拔。正好那时张达民不在上海。他先是住在香港,因贪污公款被轮船公司解雇后又在福建找到一个税务所长的职位,去那里赴任。阮玲玉便搬到了唐季珊为她准备好的香巢,和他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那时张织云曾拿自己的亲身经历警告过阮玲玉,但毫无用处。果真是好景不长,阮玲玉跟唐季珊同居到一起后才发现他靠不住。特别是后来面对张达民的纠缠,阮玲玉却无法从唐季珊那里得到精神上的支持。相反,这两个男人的争斗加速了她的毁灭。
  
  通行的故事版本说,张达民从福建回到上海后发现自己家里人去楼空,不肯善罢甘休。阮玲玉这次有唐季珊做靠山,坚决地与他分手了,但是答应在分手的最初两年每月给他100元。可是张达民不久之后就反悔了,而且控告唐季珊霸占了自己的妻女,要跟他打官司。唐季珊可不想受这种窝囊气,一气之下反告张达民损害自己的名誉。于是两个男人就此对簿公堂,官司来来往往持续了半年多。因为阮玲玉和他们谁也没有办理过正式结婚手续,身份说不清道不明,只能任人抢夺。这一下,上海的几十家小报又热闹了起来。女明星、前夫、富商,都是吸引眼球的好题目。
  
  阮玲玉本来就是个很低调的人,而且她当时已经成名,最忌讳自己卑微的身世被人知道。或许是出于报复心理,张达民偏要向小报透露一些真真假假的隐私,让她备受伤害。
【阮玲玉之死】
  当年阮玲玉的自杀是轰动全国的大新闻,至今还有阵阵余波。关于她自杀原因的分析文章很多,大体可以归结出几大理由。首先张达民和唐季珊两个男人都让阮玲玉深深失望。唐季珊不但移情别恋,而且就在她出事的当晚还动手打了她。
  
  其次,上海各报的记者们似有难以推卸的责任。舆论从来就是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利器,不过如果一个人足够坚强,面对舆论压力也可以挺过来,因此记者们总不愿意承担“逼人致死”的罪责。
  
  阮玲玉这件事又更加特别一点,媒体与她结下仇怨,因此从一开始单纯的猎奇到后来变成了刻意的攻击。事情起因于阮玲玉主演的电影《新女性》。此片讲述一位女性的不幸遭遇,片中对报纸记者们进行了深刻讽刺,说他们只关心那些奇异新闻,为商业利益丧失了基本的同情心。结果此片公映后引起了上海很多记者的强烈不满。他们斗不过影片公司,就拿主演阮玲玉开刀,撰写有关她的花边新闻时用词相当刻薄。事关男女关系,报道中满是“通奸”字眼,对女人的杀伤力自然更强。后来阮玲玉自杀,公布的遗书中有“人言可畏”四个字,成为民国女影星留给后人最深刻的记忆之一。鲁迅也有感于阮玲玉之死,拍案而起写了杂文《论人言可畏》。直到今日,新闻界仍有文章探讨此事的前因后果,探讨新闻报道的界限以及记者的职业操守问题。
  
  再有,就是阮玲玉本身的软弱性。此前她早已有过此类举动。有一次她挨了张达民的耳光后也服药自杀,幸而被及时发现,抢救了过来。但躲得过第一次躲不过第二次。况且当时的阮玲玉不但感情生活受到重创,在报纸上被攻击,而且演艺前途也蒙受阴影。在她自杀的1935年,有声电影已经兴起,对默片大有取而代之之势,可是阮玲玉的国语说得不好。
  
  阮玲玉于1935年3月8日自杀(这天是三八节,但纯属巧合,当时的中国并不庆祝这个节日)。她的死讯引起巨大轰动,在停灵期间就不断有人前来悼唁,出殡之日自发前去送葬者达三十万人。还有多位影迷为此自杀。这足见阮玲玉在普通市民中的影响力,也给唐季珊、张达民、以及小报记者带来很大压力,以至于他们纷纷开动脑筋推卸责任。
  
  唐季珊率先行动,公布了阮玲玉的两份遗书。从封遗书上看,张达民和小报记者都难逃其咎。遗书说:『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其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宽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唯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张达民到阮玲玉的灵前痛哭了一番,并对记者表示他希望阮玲玉能以“张夫人”的名义落葬,只是他出不起丧葬费,希望他的几个哥哥能提供资助。但是他哥哥没有出钱。由唐季珊公布的遗书让张达民成为舆论所指,他受不了压力,辩称遗书是伪造的,说是因为看着字迹不象。他倒未必全是信口开河。多年后人们在旧资料上发现了另外两份阮玲玉的遗书,不但张达民有份,唐季珊也逃不掉,“人言可畏”四字倒是没有。
  
  新发现的遗书内容如下:
  『其一 达民:我是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津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
  
  其二 季珊:没有你迷恋“XX”(指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
  ,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
  
  过去的织云(张织云),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的养女)。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2050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惟有你可以靠了!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
  
  这两份遗书最初发表在一份小刊物《思明商学报》上,当时这份报纸还解释说,唐季珊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在出事后就让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代笔写了一份遗书拿去发表,结果被广为接受。只是梁赛珊后来受不了良心的责备,公布了真相。
  
  唐季珊后来娶了王右家为妻。王右家是留美学生,很有点叛逆性格,抗打击能力比阮玲玉强得多。她先是嫁给罗隆基,不堪忍受他的花心,于是离婚,然后“老大嫁作商人妇”,和已经年过半百的唐季珊结了婚。不过唐季珊也是花心男,两人移居台湾后又爱上了一位酒吧女郎。王右家再次离婚,自己去了香港。唐季珊在台湾,茶叶生意做得很不好,晚景相当凄凉。
  
  至于张达民的结局,我没有找到确切的资料。有文章说他后来在一个药房做过事,也有说他穷困潦倒,三十多岁就死在香港。
  
  唐季珊对阮玲玉多少还是有些感情。她过世后,唐季珊遵守了阮玲玉的临终嘱托,供养了阮玲玉的母亲和养女多年。虽说那些供养费大多是阮玲玉的钱,但是换一个无赖的话说不定就给贪污了。更何况唐季珊一直到去了台湾之后仍按月给阮母汇款,直到她1962年去世为止。阮玲玉的养女也用他供养到中学毕业。这位养女后来改名唐珍丽,用了唐季珊的姓氏,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认可
 看过一个关于阮玲玉之死的片子,她真是被这两个男人给活活逼死的。片子里说当时阮玲玉完全可以救回来,但唐季珊为了面子问题,延误了抢救时间导致了阮最后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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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季珊拖延不救似乎确有其事,好几个人的回忆都应征了这点。
  阮玲玉还是性格太软弱了。同样是民国影星,谈瑛就已经懂得利用绯闻来炒作了。关于谈瑛我会写几笔。
  
  
    以前胡蝶也遇到过这样的感情绯闻,只是胡蝶还有父亲的支持可以平安的度过,而阮玲玉遇上这样的事只能被活活逼死,所以说胡蝶比阮玲玉幸运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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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解!我写这个风月史写了这么多人,一大感慨就是父母对女人来说真是太重要了。一个女人如果小时候跟父母关系不好,长大后没有父母的支持,一生多半会很坎坷。婚姻是“二次投胎”,可如果第一次投胎没投对,以后翻身是很难滴。
民国·电影圈·女明星   周璇
周璇
  民国时代的女明星,值得载入电影史的有几十个,不过能让后人记得、一提起来就知道的,不过寥寥数位,周璇是其中之一。她也是继胡蝶之后的又一位“影后”。周璇的特别之处还在于她是歌影双栖,唱歌的成就绝不在电影之下。也正因如此,周璇在女明星中收入颇丰,积攒下一笔可观的财富。可惜她自己中年而逝,并没有享受到什么。相反,她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几十年还引出一场官司,争得不亦乐乎。
  
  周璇身世凄零,围绕她的私生活谜团众多。周璇有两个儿子周民和周伟,都是婚外所生,父亲也不是同一个人。自民国时起就有关于周璇的各种报道,后来周伟与妻子常晶又写了《我的妈妈周璇》一书(在网上连载时书名叫《周璇传》),而周民与人编辑整理了《周璇日记》,都围绕周璇的生平来做文章,各有各的说法,莫衷一是。
  
  首先,关于周璇的出身就从无定论。周伟的《周璇传》提到她出生在常州一户苏姓人家,4岁时被一个无良舅舅拐卖到上海了,但周民的书里没采信这个说法。
  
  可以确信的是,周璇在6岁时被人收养,养父名叫周文鼎,是上海工部局的翻译,养母名叫叶凤珠(一说叫叶凤妹),曾是一位粤剧演员。周文鼎有发妻,生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位周履安曾是电影明星。养母因为一直没有孩子,就抱养了周璇。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称周璇是养母从尼姑庵里抱来的。但也有人认为,养母为了达到控制周璇的目的,故意放出这么一个口风,好让周璇找不到亲生父母,因此尼姑庵之说并不可信。周璇成名后也的确费心查找过生身父母,均无结果。前来认亲的人有不少,但都没有得到周璇的承认。另外说到养母,《周璇日记》一书指出,过去很多文章把养母说得很不堪,实际上她几十年一直与周璇生活在一起,照料她的生活,直到周璇去世。周璇在自己写的文章里也表达过对养母的感激。
  
  从各种资料综合来看,养母一直靠打工做帮佣养活周璇,还让她进学校读了几年书。养父周文鼎一度生活不如意,缺钱,就打主意想把周璇(当时叫周小红)卖进风月场所,被养母硬拦住了。不过在艰难生活的逼迫下,周璇还是早早就出去挣钱了--她12岁就进了黎锦晖的明月歌舞剧社。
  
【周璇与严华】
  周璇一生中只正式婚过一次姻,就是与严华的三年多婚姻。熟悉他们的人说,周璇嫁给严华是出于”报恩“。
  
  严华对周璇的确有恩。周璇初进明月歌舞剧社时只有12岁,初来乍到,是个不起眼的小丫头。来自北平的严华比她大五岁(一说大九岁),就象个大哥哥那样照顾她,并且教会了她很多东西,包括唱歌和国语。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及至多年后两人的情变在上海滩吵得沸沸扬扬,周璇给《万象》写了一篇文章《我的所以出走》,里面在追述初恋时也承认:『从此,就决定了我以后的命运:我开始以歌唱为职业,并认识了严华。在当时我把它称作生活的起点。在明月社里,我和许多人由陌生而熟悉起来,严华便是其中一个。我每天陶醉在音符飘浮之中,过着嘻嘻哈哈的自由生活。...... 几年来的枯燥乏味的日子渐渐在我眼前泯灭,感到心灵上有了点滋润,生活上有了着落,也因为这层关系,我对严华的好感逐渐增加起来』
  
  到后来明月社因经费问题而解散,周璇无处可去,而她的歌唱天赋已经显露,如果不唱下去就浪费了。严华找朋友组建了一个新月歌剧社,拉着周璇一起唱。新月社在一年之后也解散了,严华又加入了新华歌剧社,同样把周璇介绍了进去。在这里,周璇开始受到关注,电台开始找她唱歌,著名的百代唱片公司也给她灌制了唱片专辑。周璇的星路就此展开,即使后来新华歌剧社也逃不掉散伙的结局,周璇这个人却越来越红。可以说,如果一开始没有严华,周璇以后的演艺生涯未必能有那么辉煌。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恋情简直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周璇15岁时爱上了严华,悄悄向他表白,获得了严华的热烈回应。两人于1936年订婚(当时周璇已经开始演电影了)。1938年他们在北平正式结婚。这其间的1937年,两人还一起加入上海剧艺社,到南洋做了一次巡回演出,引起当地轰动。
  
  可惜,婚后不到四年他们就离异了。两人分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因是周璇的事业越来越红火,风头越来越盛。当时的上海,做音乐做舞台剧都远远不如做电影赚钱多。严华是一位音乐人,始终没走上银幕,收入就远远比不上演技已经颇为纯熟的周璇。他们刚结婚时,上海的电影业在抗战的硝烟中进行了一番重组,在“孤岛”上继续繁荣。柳中浩、柳中亮兄弟成了国华影业公司,看中周璇,让她做了公司的台柱子。柳中浩还认她做了“义女”。周璇加盟国华后,事业如日中天,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与丈夫的甜蜜恋情立刻生出裂痕。
  
  实际上,周璇遇到的不过是职业女性通常都要面对的事业家庭难两全的问题。一方面是电影公司拼命给她加戏,一方面是家里希望她多分一些时间出来。因为她是明星,还会受到绯闻的干扰。有的文章说,国华公司把周璇当成摇钱树,让她超负荷工作。周璇本来怀孕,因为劳累过渡而流产,可就是这样,公司也不给她足够的休息时间,催着她继续拍戏。两年多时间里,周璇拍了十七部戏,可想而知工作强度有多大。严华对公司很有意见,而公司则视严华为一个障碍,不惜制造矛盾调拨他们夫妻关系。
  
  《周璇日记》这本书里则指出,严华本人也有问题,大男子作风严重,对周璇管得很严,而且在经济上很抠门,把周璇的收入都控制起来。周璇工作繁忙,但收入颇丰,明明可以请得起帮佣,但严华坚决不许,而自己在家又当大爷,家务便全由周璇以及养母来操持。这种生活让周璇渐生不满。周璇拍戏时与男演员合作融洽,也引起严华的猜忌。
  
  两人感情出了问题,总归双方都有自己的说法。可以确信的是,周璇在1941年的一天忽然不告而别,离家出走。严华找不到她,就公然在报上刊登了一篇措辞严厉的警告信,指责周璇卷款私逃。警告由律师受严华委托登在《大公报》上,内容如下:『据严华君委称:本人与周璇女士,自民国二十七年结婚以来,感情素极和睦。平时因周女士从事电影事业,颇有成绩,而本人经营商务,亦颇繁忙,故对其行动并不加以密切注意。不料日前下午,周女士忽不告而去,经查点后发觉所有银行存折贵重饰物,亦被席卷而去,事出突然,莫测高深,四处寻访,也不得要领。按本人几年来,栽培周女士不遗余力,方造成伊在歌咏及电影界今日之地位,今竟不顾一切,事前亦无任何表示,骤然携物出走,显非夫妇间应有之行动,深恐受人愚弄,一误再误,自毁令誉,兹为顾全周女士个人幸福计,委请贵律师代表通告女士,于三日内向贵律师事务所接洽……』
  
  据说,周璇当时正在一家旅馆里,看到报纸后深受打击,服药自杀,幸而被及时发现救了回来。但这样一来,周璇发生婚变的消息立刻闹得满城风雨,电影公司也介入了,发表声明反驳严华。或许是因为有公司撑腰,周璇也强硬起来,在《申报》和《新闻报》上发表了《周璇启事》,趁此机会大吐苦水,指出她婚后生活十分不幸,『嫁后光阴,初尚以掌握中之绵羊视璇,寻至奴蓄而隶使,朝詈而夕扑,夫妇道苦,璇何忍言。』说严华起初是控制她,后来又把她当仆役使唤,对她的工作劳苦好不体谅,如果她拍片回家晚了还要大发脾气,甚至动用暴力,『...... 偶或逢彼之怒,不第公然辱骂,益且当众施暴。』总之,日子越来越过不下去了。至于严华指责她“卷逃”的罪名,周璇说那本来就是她的存款,而她又不是婢妾,何来卷逃之说?倒是严华非常看重这笔钱财,『严君重视床头之金十百倍于床头之人,其心已昭然若揭。』
  
  周璇的这份声明把严华说得很不堪,但未必没有夸张之处,因为毕竟有电影公司在背后的参与。后来周璇自己写文章《我的所以出走》,措辞就缓和了很多,说她的离家出走,在外人看来很突然,在她自己却是早就想走了,因为家里的生活已经不是她理想的生活了,『当美满的家庭不能获得,甜蜜的生活成为幻梦,而一种意外的痛苦紧紧地压迫着她时,她自己只好挣断桎梏的锁链,和恶劣的命运诀别,而另觅她的新生之路了。罗素说:“宁愿战斗以死,不愿忍痛以生!” 我需要战斗,这就是我离家出走的惟一理由。』
  
  周璇的这篇《我的所以出走》刊登在1941年的《万象》杂志上。同一期杂志也刊登了严华的《九年来的回忆》。严华的文章非常高调:『我爱周璇,是爱她的思想,爱她的主义,爱她的前程。如果她没有主义,没有思想,没有前程,那也并非我心里真正可爱的人。』看来,严华可能是觉得周璇当明星后变得堕落了,所以不可爱了。严华也坦承二人的收入差距:『由北平重返上海后,周璇加入了国华影业公司,我们二人的月薪(包括我作曲在内)450元。……(周璇)每年规定拍4部戏,每部戏的报酬是2000元。』也说了自己的生活观:『我历来主张节约,该用的用,不该用的坚决不用。...... 你要在艺术上多下工夫,慕虚荣,讲排场,是不会有幸福的。』这个说法与《周璇启事》里说的严华坚决不肯请家佣(『严君家中不许雇用仆役,一切均由璇与璇之养母操作,』)倒是对得上号。严华在文章最后说:『以后,我愿意在事业上奋斗,我也愿意把国家作为我的终身的朋友……』--说句题外话,为什么离个婚对男子汉来说没那么可怕呢?除了社会舆论的宽容,个人的自信也是一大原因。
  
  严华的妹妹严斐也是演艺圈中人,最初也是加入明月社,后来也演过电影和话剧。她曾与明星刘琼结婚,后离婚。多年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严斐并不忌讳谈论周璇,并为哥嫂婚姻破裂而惋惜。
【周璇的种种绯闻】
  身为三四十年代最红的明星之一,周璇也少不了陷入一些绯闻,但多数不实。
  
  有的文章甚至怀疑她与异母哥哥周履安有过恋情。周履安是周璇养父的大太太生的,也是个电影明星,一度还是明星公司的台柱子,红过一阵。可惜他有一次骑马出了事,摔伤致残,没法再拍戏了。据说周履安对周璇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妹妹一直很好,周璇成名后还很挂念他。周璇最早参演电影《马路天使》,正是得益于周履安的牵线搭桥,这是周璇自己承认的。《周璇日记》这本书也说,周璇后来能够成为电影明星,与周履安有一定关系。
  
  不过,要说他们之间有过恋情未免是捕风捉影。也有文章说,正是周履安有一次出言不慎,向周璇透露她是被抱养的,导致周璇开始积极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周璇在加入国华公司后,一度与男演员韩非合作。韩非当时对周璇非常殷勤,收工后总是一直把周璇送回家,结果引起了严华的猜疑。据说有一次韩非又是送她回家,两人在门口说说笑笑,结果严华冲出来给了周璇一个耳光。总之,韩非的出现加剧了周璇和严华的矛盾。
  
  周璇的性格非常平易近人,也富于幽默感,与男演员合作一般都比较愉快,因此总是招来一些风言风语。实际上她自离开严华后,对交男朋友非常小心,人也低调,很少在外应酬。她唯一与石挥有些暧昧,算是走得最近了。石挥当时也是红影星,又有“话剧皇帝”之称。周璇对石挥很有好感,以至于报上传闻说他俩在恋爱。周璇对这个说法不置可否,有一次接受采访时跟记者打迷糊战,说她和石挥仍然不过是普通的朋友。记者单刀直入问她什么时候和石挥结婚,她说:『我不否认,也不承认,结婚不结婚,那还得听命运和环境的支配,不过一时的友谊,还好。』
  
  但最后,周璇与石挥并没有走到一起。
【周璇与朱怀德】
  周璇没有与电影圈里的人走到一起,却和一位富二代交往了几年。他叫朱怀德,是上海一位绸布商的儿子。周璇和朱怀德交往时已经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于是外人便怀疑朱怀德属于当时上海的“拆白党”一类,对周璇是骗财骗色。但是周民等人编写的《周璇日记》一书认为,历来舆论对朱怀德有很大偏见。首先,周璇从十几岁时就出来闯荡,不会蠢到轻易相信一个拆白党,其次,朱怀德本人是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也没有必要去骗。至于他们为什么走到一起,可能是因为朱怀德对周璇十分照顾体贴,让她有了好感。
  
  周璇与朱怀德交往早于石挥,后来石挥的出现可能也影响了两人的关系。
  
  抗战胜利后不久,周璇就到香港去发展,朱怀德也跟着去了香港,还在那里和她同居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不知为什么两人又没了感情,朱怀德一个人回上海了。1950年,周璇决定从香港回到上海。当时她怀着八个月的身孕,因此外面一致认为她回上海是为了找朱怀德,而他正是孩子的父亲。但是《周璇日记》一书指出,周璇回到上海不久就与朱怀德干脆利落地分手,还登报声明脱离同居关系。周璇也没有傻到被朱怀德骗走大笔钱财。在周璇给香港友人的信中,提到朱怀德时称“怀德”,可见关系也没有一般文章里说的那么糟糕。
  
  周璇所生的这个孩子就是周民。一般认为周民的生父是朱怀德,但《周璇日记》这本书认为生父另有其人,是当时香港电影界的一位大佬XXX,所以和朱怀德无关。至于XXX到底是谁,《周璇日记》里说,最好就不要追究了。
  
  
  【周璇与唐棣】
  周璇与另一个男人唐棣的关系也引出很多争议。唐棣是周璇次子周伟的生父,因此如何看待周璇与唐棣的关系,也影响到周伟。
  
  唐棣是搞美术的,毕业于上海美专。他在51年拍摄电影《和平鸽》期间认识了周璇,很快走到了一起。但问题就在这里。周璇在拍摄这部影片期间,忽然神经病发作,搞得电影也没法完成。唐棣在这期间与周璇在一起,还导致她怀孕。结果组织上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非但如此,唐棣还因此被送上法庭,被控诱奸的罪名。后来罪名被判成立,唐棣因此遭遇牢狱之灾。
  
  周伟的《周璇传》里说,周璇与唐棣是自由恋爱,两情相悦才走在一起。在审判唐棣的法庭上,周璇也明确表示希望能和唐棣一起生活,也不介意唐棣以前还有过同居女友。但是法庭没有采纳周璇意见。唐棣入狱时,孩子尚未出世,周璇感到压力很大。
  
  《周璇日记》一书则认为,唐棣的获刑并不冤枉,他的行为本来就是诱奸,而且他还带着孩子不断骚扰周璇,干扰周璇的治疗。这本书还说,唐棣在1956年在其执教的常熟中学又诱奸了一位15岁的女学生。
  
  周璇回来后一直处于生病疗养的状态,到1957年因患脑膜炎去世,年仅39岁。
  
  周民与周伟后来长期不合。长子周民很小时就被赵丹和黄宗英夫妇抱养,与养母黄宗英感情融洽,对生母倒比较淡然。次子周伟后来也被组织上安排由赵丹夫妇抚养。由于周璇的庞大遗产在她回国后渐渐去向不明,周伟成年后曾打过一场遗产关系,起诉黄宗英当年以“保管财产”的名义侵占了这笔数目不菲的遗产。官司最终是黄宗英败诉,被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裁决赔偿周伟7万多人民币。因为这场官司,周伟是不是周璇亲生儿子的身份首先遭到了质疑,经法院裁定,周伟有资格以周璇亲生儿子的身份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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