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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女孩拿了钱,就不算强奸的话
那照这个逻辑,那些人贩子用零食诱拐了小孩的时候,人贩子也没罪啊,因为小孩是自愿跟着走的
就像那个校长强奸案,好像最后也是反倒成了那几个小女孩也是出来卖的,不知道最后判刑没有
还有那个李某某的案子,虽然女受害者是成年人,最后也是被搞成出来卖的。
总之这种事,就是女方即使赢了官司,名声也臭了。所以更多的受害者也更加不敢报案。强奸犯就更加逍遥法外。
妇联也是不作为。如果有作为的,至少帮着建立一个保密机制。可以直接向妇联报案,由妇联帮助隐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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