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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問題不是剽不剽窃,而是作者怎樣表達或者主角怎樣表現。
好像有些新導演,會拍一齣電影向某導演或某電影致敬一樣,寫得好的話,這些「剽窃」文可以為舊歌曲、電影、劇集重新喚起新舊聽眾、觀眾的興趣,整體感覺是作者透過主角跟讀者一起回顧他所喜歡的歌曲電影。
不過,遺憾的是,大多文中主角都是沾沾自喜、不可一世、自以為是,每一次的剽窃都只是又一次賣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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