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俺觉得好人还是大多数的,民千万不能潜水给匪徒可乘之机。多给一些分析警察会看到的。
阿树回答我的问题啊,为什么上了PK台一直聊台下,我更想看看你跟台上孩子的PK
猎杀者008 发表于 2012-10-11 02:32


因为我认豆豆是好人,而我自己也是好人。所以PK台上只有蝶舞可以看看,但她好像没怎么出现吧。所以只好暂时看台下了。我不觉得好人方找杀要拘泥在不在PK台嘛。

至于为什么觉得豆豆好,先提一点,她和我都搞错了PK台的蝴蝶和蝶舞,我昨天把烧烧PK上的蝴蝶看成蝶舞,豆豆今天把蝶舞看成蝴蝶,我比较感同身受地觉得她没有群,不然同伴之间讨论谁上了PK她也不至于搞错吧。至于律师,我不觉得律师开场会说前面出场的都是好人,律师踩人是最没有顾忌的,没必要这样自惹嫌疑吧。

蝶舞是昨天就开始踩Kysia的,如果Kysia是杀,蝶舞大概率不是;如果Kysia不是杀,蝶舞身份就说不好。我只能判断这一点,所以我希望蝶舞多说说话。
蝶舞你先发言吧,我有点别的事,晚点来看。
我来了我来了!!!我想捞豆豆可以不?明显蝶舞比豆豆更匪啊!
捞谁踩谁都可以,但是请给原因。
猎杀者022 发表于 2012-10-11 05:08


等一等我写一下。
我是一个好人,至于是好人特权还是水民,留给杀手去猜测.

我今天要做的就是帮好人方找出杀手


违和一。

我想了一下,为什么菲儿死在了烧烧的前面.
第一,烧烧习于假跳,且假跳次数多过真跳.
第二,菲儿气场太强,且第一天想卖死烧烧.

综上两点,可能是杀手杀害菲儿的可能.
再有,我是一个分析流.我不会用一个没有逻辑的理由告诉你们,我是共群杀手的话,第一天会对菲儿稍微施压,抿一抿她的身份,我没有.


违和二

台上pk的另外两个对象一个是阿树,一个是豆豆,第一天水的无比,今天也没有拿出干货.那个叫什么k什么o的,虽然我说过他看戏心态严重,他不可能是一个警察的牌子,但是我也不能断定他一定是坏人,这个要等他再次发言我才知道.


违和三

阿树第一日没有质疑过该2位跳警者是否警察,就立马做作业,足以证明了阿树的身份水或者水以下.
事实告诉我们,很多信息都会在第一天不经意间流露,而你对跳警的毫不怀疑,丢上Pk就做作业,做不起好人特权的牌子,非水即匪.


违和四。

具体下一帖说。
1.作为一个好人,找杀是分内之事,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还用一个“帮”字,显得非常刻意。

2.分析菲儿被杀的原因,我们只能想到菲儿跳了警察布置了任务,蝶舞却能想到菲儿和烧烧谁更值得砍,这不是杀方思维么?

2.既然自己能说自己是特权还是水民让杀手去猜,却直言不讳的分析Kysia不是警察,我不是特权,什么身份不去找杀去找特权呢?我想蝶舞不是不懂避讳的人,只能说是自然流露了。
找监场请假去。我只是天涯小替补一只。

我也吃饭去了,哈哈~

其实我今天就手痒想走台下单 ...
猎杀者022 发表于 2012-10-11 05:17


死警PK不好改吧。。。
蝶舞和Kysia出一杀。

Kysia还有一点是踩烧烧偏杀最大却做了烧烧的作业,声称要带票却几乎不在场。

蝶舞的上面提了。

不过这两人应该有一个好人的。
因为我认豆豆是好人,而我自己也是好人。所以PK台上只有蝶舞可以看看,但她好像没怎么出现吧。所以只好 ...
猎杀者017 发表于 2012-10-11 05:33


你的引用看的我好晕。

有人说,第一个夸女人是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就是蠢材。我信的是最初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后来者装腔作势假晕。
第一,我现在立处票台中,不是帮好人方,难道要说,我今天的任务就是找杀手?请你不要抠字眼.

第二,分析 ...
猎杀者017 发表于 2012-10-11 05:38

肯定豆豆的身份?不,我又没查她我怎么肯定?我只是认为你比豆豆匪,下你比下豆豆更好,更有利于使剧情清晰而已。譬如你是匪我就不踩Kysia了。

不要说我抠字眼哦,版杀本来就是文字游戏。当年李隆基暴杀也不过是开门一个形容词而已。你觉得Kysia和菲儿不共群为什么要说出来呢?对局势有益处吗?如果Kysia想挡刀这张牌不是废了吗?
姐姐我保人坦荡荡,不像杀杀藏着掖着

杀手敢像我这么威武地保同事么
如果你在找杀,你对他人身份的表达应该以“杀”“非杀”为基准,可你自己说的却是“非警”“非特权”之类的。你对kysia也表示过没有确定他一定是杀,为什么却要点名他做不了警察?

我必须是被菲儿无间的暗警啊,我神马时候说我是水了。看我眼神,多帅,想砍我不。
哦,是吗?你保人坦荡荡,意思是说,我在藏着掖着麽?
到底是谁先说阿伯杀手跟烧烧可能是好人的?

那警察 ...
猎杀者017 发表于 2012-10-11 06:05


你保的一个是金水,一个是警察没提的人,除了做高身份之外,有多大意义?风险和我保PK台上的可能被号票的人一样么。好牵强的逻辑。
我吃饭去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