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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iPhone5失败的5个原因 昔日辉煌难继

2012年10月8日 19:42
来源:中评社

苹果又做到了。iPhone5推出短短几个小时就被抢购一空。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销售业绩是成功的根本标志。但爱尔兰都柏林大学迈克尔斯莫菲特商学院客座教授Rosa Chun在朝鲜日报撰文指出,对于苹果公司来说并不够。iPhone5是一个失败之作。苹果公司的魔法(magic)时代已经落下帷幕。


首先,iPhone5销量破纪录得益于此前积累的名气。iPhone5让很多期待产品充满创新的苹果迷大失所望。信仰(faith)不需要理由,而信任(trust)需要理由。苹果在全盛时期是一个宗教,史蒂夫•贾伯斯是一个神。iPhone是身份的象征。但是现在,苹果消费者需要将苹果产品的技术特点和价格与竞争公司产品作比较,为他们的忠心寻找合理的理由。苹果迷的忠心开始从无条件的信仰降低为有条件的信任。

第二,史蒂夫•贾伯斯曾将谷歌和使用安卓系统的智慧手机公司称为小偷,向他们宣战。但现在却沦落到要效仿这些公司挽回颜面的地步。 iPhone5萤幕变大就是因为三星Galaxy手机的大萤幕备受消费者青睐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业界盛传的iPad mini也是贾伯斯的后退,因为他曾充满自信地说7英寸平板电脑推出后会立刻以失败告终。


为在iPhone5中安装自身地图而取消谷歌地图的决定也操之过急。苹果首席执行官提姆•库克需为此向苹果顾客公开道歉,苹果公司股价也因此而下跌2%。但苹果公司拥有不能接受失败的企业文化。贾伯斯曾对他新任命的副总裁说:“领导人不能为失败辩解。当您成为副总裁时等于是木已成舟不能回头。”


第三,所谓“苹果之道(Apple way)”就是自豪感(pride),而这种自豪感开始从内部瓦解。创造苹果传奇的功臣盖伊•川崎一针见血地指出:“iPhone5的这种新介面规格只能表现苹果强迫消费者购物的典型的自大和傲慢。”苹果公司共同创始人史蒂芬•沃兹涅克指出:“安卓并非抄袭产品,我不赞同美国联邦法院在苹果和三星电子诉讼案中做出的决定,也不认为苹果主张的微不足道的东西属于创新。”他们两人目前都在使用三星Galaxy3智慧手机。

苹果的优越感似乎也是自卑感和不安感的另一种表现。法庭之争也进行了不少。如果继续下去,将会变成一场“零和博弈”。也就是说,苹果在诉讼案中赢得越多,在诉讼中失利的竞争企业就会得到更多的同情。应该从主张“输即是赢”的《孙子兵法》中领悟到这个道理。要想在更大的战争(竞争)中获胜,应该偶尔在诉讼中失利,或者停止继续提起诉讼。苹果公司现在应再次通过产品创新和发展来决一胜负。

最后一点是工人抵抗。如果没有富士康的中国工人,iPhone5的价格不可能具有竞争力。最近发生的富士康38年历史上最大规模骚乱和接连不断的工人自杀事件都证明该公司的劳动条件尚未改善。

2007年首次推出iPhone后的5年里,富士康股价下跌66%,而苹果股价暴涨650%。因此,苹果理应将其利用廉价劳动力获取的巨额利润中的一小部分拿出来回馈社会。在积累的名誉彻底消失之前,苹果公司应该把钱用在社会和工人身上,而不是对簿公堂。失望的粉丝和专家们已经开始期待 iPhone6。如果重复出现就像iPhone5一样的不足之点,自豪感可能会变成污名。至今为止,苹果公司仍然是伟大领导者创立的给很多人带来梦想和灵感的好品牌。我们希望“苹果之道”带来的不是贪欲和傲慢,而是不断创新。

为了抗日,请大家抵制日货,抵制 iPhone 5 http://www.yayabay.com/forum/thread-218342-1-3.html
抵制日货同盟:http://q.163.com/li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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