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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为已经失去的搭进更多成本。 你说你图啥? 不是高富帅又不是潜力股, 连爱情都给不起。你婆婆和你老公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这叫温水煮青蛙, 拖到你过这份快刀斩乱麻的心劲, 接下来就是不甘心了要跟他们耗到底, 而耗到底有一个事实显而易见,将有极长一段时间你会生活在痛苦中,不是麻木就是心理变态,直到你毁了自己为止。
其实看你怎么想。若难受,离了算了,人不可能忍一辈子;若已不在乎,为了孩子,就把他当个合租人,经济大权 ...
fysong 发表于 2012-7-15 05:20


为了孩子?我不这么认为。 不说这个孩子还小不懂事。 母亲痛苦忍耐,父亲背叛不慈,在一个这样无爱的家庭长大, 你以为孩子会长成什么样, 孩子会觉得很快乐?又怎么知道孩子不会怨恨母亲懦弱,憎恨父亲?孩子也不像被代表。 身边有实例,小女孩2,3岁父母分开, 如今都不记得父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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