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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会想要跟自己的儿媳住,或者说,如果儿子已经年满25岁我甚至会坚决不跟儿子住,不管他结没结婚。但是我会要求儿子至少每周要跟我打一次电话,如果他能带着老婆孩子每周来我家玩就更好了。

第二在我家儿媳要尊重我家的惯例和习惯;如果我去儿子儿媳家,我会尊重他们家的惯例和习惯。他们都是成年人了,我不会试图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

第三我没义务给儿子儿媳买房子,但也不会要求他们给我养老金。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活花销负责,从年轻时购房置业到年老时自己的养老钱,都应该仔细计划好并为之努力,不能指望别人。不过如果我给他们(全款)买了房子,那我肯定会保证儿子拥有全部产权,避免一旦离婚房子被分走。如果不是全款,儿子就只拥有我为其支付的部分产权,其余部分他们自己怎么分我都没意见。

第四建议儿子儿媳能要个孩子,不过如果他们不要我也不会反复逼迫。如果有孩子我就高兴极了绝对不挑男女。孩子我可以帮忙带,但儿子儿媳必须明白我是在“帮忙”,不是在尽义务。孩子的教育问题我有建议权,但决策权是在ta父母。

第五老的动不了了的时候我愿意进养老院,但是希望儿子儿媳能经常来探望。养老院的费用从我自己的养老金里支付。

说到挑儿媳妇,我的硬性要求是身体健康,不是鸡或者曾经做过鸡。附加条件我儿子比较喜欢她,跟她在一起比较快乐。

他们结婚后我不会有任何理由嫌弃儿媳妇,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儿媳妇劈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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