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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非要男方买房,女方买房,不管贷款还是全款,万一离婚按照新婚姻法房子都是自己的,多好啊,我就婚前买 ...
feiduo2001 发表于 2012-7-7 11:56

嗯,自己买房自己供,安全感这种东西,还是自己给自己来得最踏实~~~
或者是就是自己家里父母给钱帮买自己还贷,靠男人才打心底里没安全感
看得让人不想结婚了
社会本来就赋予了女性很多的枷锁,相夫教子该是女人的天职,贤妻良母是个好女人的标准。
然后新婚姻法造成的不安全感又要求女性必须经济独立,又要赚钱有一定的经济地位以保证被抛弃后能安身立命,又要照顾家庭,做女佣,做奶娘,做老妈子。
然后男人出去赚了钱养了家就觉得自己多了不起,有钱男人更幸福,如果女人介意新婚姻法,那你一定是爱我的钱不爱我,这样的女人被抛弃真真活该。这样的婚姻法真心没保障,它将温情背后的利益关联赤裸裸的揭露出来,指望用条条框框将利益分割明朗,真是荒唐。这样的婚姻法不就是指导人们在结婚之前结婚之后必须算计么,将一切感情化作利益的交换,真是中国人才弄得出来。
我觉得婚姻法再加一条,女人嫁给男人之后,男人总的发工资吧。一边当了正当妓女,一边还给生孩子当老妈,就是出去嫖也得给钱啊,当然,男人觉得自己也吃亏了,相信很多女性不介意付点牛郎费。
往好的方面想,如果不幸嫁了个凤凰男,老爸老妈买的房子他就分不着了。毕竟现在还有很多婆家认为媳妇嫁过来,就是人财两得,不光得生孩子跟夫家姓,还得在赚钱养家的同时把老公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完了还能从自家爸妈手里把老本都挖关系来就全乎了。面对此类极品,就能抽回去了,想分钱分房没门,当然如果真心想当包子女,偏要牺牲奉献顺便把自家爹妈也卖了,那是神仙也难救的跟婚姻法改不改关系不大。
这是一个男权时代,对妇女和女童好像法律是冬天没有太阳照射的阴影。
总之不管结婚不结婚我们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
新婚姻法对小三来说应该是福音吧。
如果男人可以代替女人来大姨妈,痛经,怀孕,堕胎,流产,难产,剖腹产,大出血,喂奶,人工取奶,身材走样,不顾形象,担心背叛,我很愿意为男人买房子,照顾他一辈子,离婚后房子也归男人!!!
要说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我还能理解,怎么就成了小三的福音了?就算成功转正,原配得不到的房产,小三不也得不到?也就得个男人,还是二手的。
为什么我有一种还不如同性恋了的冲动
好像记得是有这么一说,日本女人是全职太太的话,男人离婚几乎是要净身离户的,当然也许如果够有钱有势另当别论吧
我觉得不管怎样,女人还是要经济独立才行,依靠婚姻和对方,就太没有保障了
这还不如不结婚自己过得了,这完全是给男方出轨提供了保障啊,想做全职太太的女性还是放弃和以梦想吧,当女人难啊
其实,这也就在中国吧。
女性作为一种资源,却不被国家重视。呵呵,等大家都移民嫁老外去了,让那些有钱的男人们去买媳妇吧。
没有崇洋媚外的意思,就是说,若是女性都流失了,这些男的该怎么办?感觉是不是制定法律的没有姐妹女儿啊?妇女解放任重道远。
情已至此,人何以堪
感觉新婚姻法会造成: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房地产行业继续火热,女性独立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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