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 当前离线
墨香之星: 纵死侠骨香 不惭世上英 ...
榜眼
补充:“挑起争端者”这一角色在有争议的时候可以由公投决出。原则是首先发起挑衅言论者。双方都有错就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5 10:22
送鲜花 扔鸡蛋 收藏 TOP
不调戏、不拍打、不BS、不以打击狼人、特殊的为乐法官不是好滴无良法官。 嘎嘎,这是俺理想中的法官。 讨论组里的信息嘛,因为俺觉得法官如果不能进特殊组的话当执法的乐趣会少一半哈。 ld-1537 发表于 2012-1-14 09:18
发现你很喜欢删自己的帖子,是习惯性不给别人留证据吗?随便喽,我懒得删了,谁爱屏蔽就屏蔽去吧。 lilycc 发表于 2012-1-15 15:14
话好多,不想看……你们继续~~~纳威该回家了吧? 落日霞影 发表于 2012-1-15 15:23
懒得讲了,你去问嗣诫小乌龟LD还有小日日,她们大概能说说。 lilycc 发表于 2012-1-15 15:32
鵰兄突然看到三國殺與我了 雖然是無關水貼但別刪我 burgoo 发表于 2012-1-16 10:19
1 那啥 法官密码的保存 建议由法官 法助 和未参加游戏版主(要是人手短缺 YES辖下各版块版主都可以) 共同保存 。。。。建议让管大在版杀版建一个垃圾站 这样有争议的删除帖也可以恢复(是不是有这功能啊)如果此项可以达到的话 版主有没有法官马甲密码貌似也无所谓嗣诫 发表于 2012-1-16 19:10
3 现在的工作就是制订 法官守则 建议分成两个部分 一个就是法官的职责 权限 义务 另一个就是奖惩条例。。或者说红牌条例 回头从网上抄一个过来 另开个贴?嗣诫 发表于 2012-1-16 19:10
突然想起 法官马甲还是蛮好 猎杀者马甲统统加为好友 有些站短就可以群发了。。。不像俺上次 一个一个吭哧吭哧滴发嗣诫 发表于 2012-1-16 19:10
郑重提示你再看看第一页我说过的话。小八已经过年回家了,周二早上蝴蝶也已经过年回家了,spic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6 19:41
摸摸。。。短期内你注定看不到答案了,可怜娃。 lilycc 发表于 2012-1-16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