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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辛苦的和蝴蝶折腾了这个草案出来,打滚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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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14 03:00 编辑

嘿嘿,不好意思啊,有的地方还需要润色一下。既然蝴蝶已经睡了我就回帖在这里:
使用办法:3.最后一句“如有违反,版主有权通知管理员收回该马甲全部权利。” 后面补充半句话:“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

设一个马甲是因为一个就足够了。平时执法团还是用自己的大号比较方便。这样设置最大限度的保证版主权利不会被滥用。马甲的名字之前一直想的是“版杀法官”,可是听起来好无聊啊,于是又想到“我是法官我怕谁”,“我是法官我最大”,“法官大人威武”(哦哦,想到包青天了~)。大家有什么好名字不?
突然又想到一些:“猎杀者们的老大”,“猎杀者都是我小弟”,“猎杀者村的土匪头子”
不建议私下联系版主申请,由于此过程缺乏监督,容易被暗箱操作,建议申请者直接公开发帖
马丁 发表于 2012-1-14 03:30


我觉得猎杀者村里有版杀帖子就够了,其他乱七八糟的看着就烦,你们私下去折腾我们眼不见为净。而且游戏潜规则就是申请者本人有比较好的群众基础,大家愿意跟他玩才行,要是跟版主都处不好关系他最好别来。

2. 关于本版的版主与法官的职责与配合 建议撤销光拿钱不干活的版主职位

筒子,您能不能有点情商啊。。。拜托。谁都有忙的时候、不能上网的时候。你这么说大家都别玩儿了。

3. 关于版杀法官决定游戏参与人员 如果不允许多局并行,不同意无理由禁赛某人

多局并行我觉得没什么不妥。无理由禁赛也不对——至少要公开理由的,否则舆论自然会监督。但是法官和版主拥有最终决定的权利这没什么问题。

某版似乎说过曾经争取设立版杀法官马甲而未果 版面发帖是很好的形式嘛

我也不晓得,但是她们应该是很久以前申请过。丁丁啊,我早就想说你那个晃来晃去的头像看的人好烦躁啊,你再这样灌水我都不敢进这个村子啦,心脏不舒服。。。而且猎杀者村原本看着干干净净的多养眼,现在这一堆乱七八糟的呦。。。你也知道你说话很容易咄咄逼人的。你这样子折腾人又不给版主发工资,大家都不想干了。

你说的报备什么的建议我也赞成。最好是都能明明白白的摆在法官办的楼里面。要不然报备什么的真的很坑爹。
你说的报备什么的建议我也赞成。最好是都能明明白白的摆在法官办的楼里面。要不然报备什么的真的很坑爹。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03:59


补充一句,这些内容应该到游戏规则,或者说法官守则之类的帖子里去另外整理。版杀马甲基本上就前面那些吧。最好是以前当过法官的筒子们过来帮忙修改修改。
召唤落日~~~ 小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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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马丁

说起版杀的时间,我其实能理解。我要是忙起来也会要求只围观不入局,或者入局了却要求早死早超生——因为现实中的工作显然是更重要的;但是感情上却控制不住,只要真的入局了,根本控制不了自己不停刷帖子的欲望。。。所以我如果很忙,网站上的事是很可能被丢下往后拖的。。。但是版杀那边,却依然蹦跶的很欢乐。。。捂脸。

蝴蝶是真的很忙的,这点我可以作证。你看她今晚发帖子的时间。她最近被老板压榨,连周末都没法休息。今天这事是你和管大还有八八幺都推给她,逼着她赶紧解决了,所以她大半夜的等我上线,我们商量完了才催她去睡觉,明天她还得去工作,一直到过年放假才能停。而八八幺已经把事托付给我们,过年回家去了。
呃,小八,应该是已经在路上了?我到不是很确定。今天早上发消息把所有版里需要做的工作一条一条列给我们看。。。我好想说,我为啥还没放假呢。。。幸福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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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起床就想来发个帖子,结果网络出故障。。。整整一个上午憋的我想崩溃,终于跑到朋友家里来蹭网来了,哈哈~
傻姑对LD那个貔貅的说法,实在是太可乐了,哈哈哈哈~~~
马丁丁,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会对这条规则如此紧张,其实是因为从一开始你就认定你和这个版子里多数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修复的,对不对?
或者说,你从来没有考虑过和大家好好相处,别再这样对立下去的可能性,对不对?
所以你才会认定这条规则带来的后果就是你被驱逐!

你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再怎么找规则漏洞争取权益,最终都于事无补。我希望你好好考虑我说的这句话。


对站子里所有网友:我也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多一点宽容。和解的希望我不知该如何达成,但是如果不试试看,冲突只会把事情越弄越糟糕。


嗣诫:我明白你怕会引发矛盾,但是我确实不知道该怎样才不会引发矛盾。法官也是人。我们都来想想解决的办法。
我仍然认为法官的资质、工作程序确实需要限制,但是法官拥有做最终决定的权利这一点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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