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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视顶楼的规则。。。。。。
版主口口声声说自己累,在服务。。。。。。
我首先承认我成见很深,我看这些规则,看到的是管制,防范。。。。。。不是服务,奉献。。。。。。因此也想问问,除了窥伺在侧,版主还可以做些什么,比如结束后评分,法官仅有的限额,估计一周都不够 (提额吧,建立单独用户组),也让我看看版主到底如何辛苦可以吗?我指的是猎杀者村这里。只为增进了解沟通,没别的意思。

比如匿名承办。。。。。。嗣诫看到的是匿名可以少些套问,R版主显然怀疑某些人的号召力,其实俺对这一条如何规定无所谓:079) 只是在提法角度公心私心上高下立判。。。顺便恭贺丫丫版杀有史以来24小时内即招满人的人气最高法官。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噢,这条规矩,是要版主也要参与执法吗?俺提出建议的所有关键信息,均需通过此法官马甲,便于举证,请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7:04


恩,这一条提出是为了便于版主管理和收回马甲,作为一个额外的监管,象征意义比较大。因为一旦执法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如果版主无法干预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不过好像是有点过于紧张了,我再想想。另外你提的信息的问题确实没错,就算是版主要参与,也必须是没有参加游戏、签订保密协议的版主。囧,是很麻烦。
每次游戏将设定不同的马甲密码,由法官、法助、以及猎杀者村版主负责保存。不得私下更改密码


噢,这条规矩,是要版主也要参与执法吗?俺提出建议的所有关键信息,均需通过此法官马甲,便于举证,请问:
1. 版主是以后都不参加版杀了是吗?可以查看法官马甲里的信息
2. 执法过程,版主想干预什么?

俺认为法官马甲在执法过程中还是应该独立运作的,谁也不是傻子,法官有没有违规,明眼人都能看见,挨打的也不是不会叫,版主如果要监管,不妨大众视角好了。因为法官马甲里的身份信息太过敏感,建议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执法过程中,该马甲的密码应该仅由执法组掌握,版主无权窥知。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15 06:54 编辑
厚厚,我赞成,我上次说的那句啥啥优越感的话的确很欠扁

    所以也应该给法官屏蔽发言的权力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6:38


恩,马甲有版主权限可以屏蔽发言的。于是需要整理的内容又加多了一条:法官需知。。。
法官可以干这个。。。干那个。。。如果不知道怎么弄,可以去请教版主。。。
哦我晕啊。。。
规则能帮助的是很少的地方,执法人员自己应该警醒,如果真正尊重游戏的话。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6:34


没错。这些东西是应该整理出来,让每个申请成为法官和法助的人先读一读。
粗口那一条,包括了没有脏字的恶意讽刺、人身攻击,这一点要执法来判定。原则是有杀错无放过,只要看着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2:28



    厚厚,我赞成,我上次说的那句啥啥优越感的话的确很欠扁

    所以也应该给法官屏蔽发言的权力。根据书坛经验,交火双方无论轻重均需屏蔽,这样处理可以快速有效的平息争端。
提的都有道理,不过监管不易是真的,大多需要执法自觉遵守。我想可以要求每次版杀结束之后由在线时间最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2:17


ld开始说特殊人员和法官还是应该多交流。。。俺理解这种情感需求,但是为了游戏的顺利进行,建议还是只由法官监管匪群或者警群,并且少评论多聆听。

俺其实很鼓励做法官,非常长经验,一次下来就遍历各种角色的心理状态,从此装谁像谁。但是,法官如果有心暗示,比如反复问对方是不是确认,却在某一个时刻接受决定。。。。。。这些让人无言却有迹的行为,首先应该提出来让大家知道这样做不对,其次可以做的就是规范过程,比如不得在Q群里直接以对话告知杀人结果,只需一次站短交流。。。这样至少在动作执行这个环节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不良影响和公正性。

其实真正要完全无影响,应该由匪群和警群自己独立讨论,但是法官的薪水太少,如果这点儿提高经验的机会和乐趣都没有,那就没人来做法官了。。。规则能帮助的是很少的地方,执法人员自己应该警醒,如果真正尊重游戏的话。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15 06:32 编辑
夹带私货先。。。俺zz滴谜语:Follow your heart (猜一8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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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4:44


粗口那一条,包括了没有脏字的恶意讽刺、人身攻击,这一点要执法来判定。原则是有杀错无放过,只要看着像就要记一笔。不听劝阻的惩罚加倍。
还有修改帖子,删除帖子。

这些都列到一起,每条设定不同的Weight(权重),然后记总分达到一定数量,可以像嗣诫提的那样换算成黄牌甚至红牌。
以上是针对游戏者的,针对执法组,也应有相应的规则,比如:

泄露游戏身份 —— 比如泄露谁是狼人,这个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4:53


提的都有道理,不过监管不易是真的,大多需要执法自觉遵守。我想可以要求每次版杀结束之后由在线时间最多的游戏参与人(比如警察、匪,他们能提供的内容比执法团完整)依次公开警匪群、以及与特殊的全部聊天记录。

对于执法资格的评判,我想也许可以在每次游戏结束之后不记名开评估投票(找找online survey的工具,网上免费的调查表,用专门的邀请码登陆,我记得应该有),每人为执法团打分(公平度;严谨度;灵活度;受欢迎程度之类)。最棒的法官应该得到奖励,比如勋章之类也可以考虑。
以上是针对游戏者的,针对执法组,也应有相应的规则,比如:

泄露游戏身份 —— 比如泄露谁是狼人,这个可以直接流局了
泄露马甲身份 —— 比如直接或间接确认猎杀者某属于某玩家
泄露某ID是否参加游戏这一信息 —— 比如,向玩家透露,谁谁谁在或不在本局中
诱导性交流 —— 比如反复确定游戏动作,提示游戏形势,结束时间,分析人物表现。。。。。。
未能按时操作 —— 比如没能及时提供投票结果等等。。。。。。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我明白你怕会引发矛盾,但是我确实不知道该怎样才不会引发矛盾。法官也是人。我们都来想想解决的办法。
我仍然认为法官的资质、工作程序确实需要限制,但是法官拥有做最终决定的权利这一点并无不妥。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0:23


LD的建议可以参考 他比我说的全面
版杀规则的制定我个人的意愿更倾向于程序的公平性,人都有好恶这个很正常,但不能因噎废食,做为法官须得接受合理的报名,但游戏参与者参加就必须遵守规则,违反规则按条例来处罚,比如足球上的黄牌、红牌规则就可以采用,视情节要禁赛场一场或更多。


关于禁赛 可以硬性规定 N张红牌禁赛一次 可以累积(建议N>3   至少必须大于同一场次执法团可以对同一特定人出示红牌的次数上限)

版主可以参考下


PS 蝴蝶同学:  
嗯,我觉得咱俩的理解有分歧,请你相信我绝没有故意针对的意思,也不希望引发矛盾


我信
夹带私货先。。。俺zz滴谜语:Follow your heart (猜一8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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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可以用于处罚的一些事例,欢迎补充
这个需要大家发挥想象力了。。。。。。
掉马甲/自首掉马甲
脱马甲
版杀马甲在别处发言
群里讨论版杀
粗口
套问

。。。。。。 这些事例找出来了,才好商量对应的处罚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可以呀,这当然可以。你也别光找事儿不干活了,这个草稿你来写吧。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19:42


我要去考落日霞影她们学校。。。。。。

先提几个原则
1. 终审裁决原则 最严重的争议,恐怕得打扰到论坛管理员,如果双方都没法让对方信服的话。但是如果终审裁决一旦作出,刑责因此而止,不得追加。
2. 案例沿用原则 如果以前有控辩双方都认可的案例判罚,后面可以沿用。
3. 追诉时效原则 时效多长。。。从时间算,还是场次来算,从时间算比较无争议一些,我建议为一个月。
4. 适用范围原则 版杀游戏范围内,其它政治诉求,请上意见区
5. 不可重罚原则 就是罚过不可以再罚。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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