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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没了解过。进来学习一下。
14# cy9459


Quite right! I'm scared.
15# ajun


⊙﹏⊙b汗,不能牵扯他人啊,怂恿他人包庇,我罪加一等
我先自己多写点,等能发时再发吧,远目
话说tw的一样抓得很严,我记得TW有个作者叫粥粥饭饭的,写BL高H的,她在自己的BLOG就说被TW警局请去喝茶~~
踪迹 发表于 2011-2-17 19:41

想起了传说中廉政公署的咖啡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1-2-18 02:32 编辑
话说tw的一样抓得很严,我记得TW有个作者叫粥粥饭饭的,写BL高H的,她在自己的BLOG就说被TW警局请去喝茶~~
踪迹 发表于 2011-2-17 19:41

兒福法的部分比較簡單,台灣的法規有保護未成年人的機制...所以如果要貼高H文(和BL/BG無關),要先設限制,譬如警告未成年人勿入,或是設限已成年的聊天室,總之不要是任何人均可瀏覽的意思,那警察就不會抓你...(但是警察會進去瀏覽,確認是否有賣淫或是其他犯罪)
刑法235條,看了一下他人的建議,一樣要注意設限警示不要讓任何人都能閱覽(學說認為只要保障他人有不閱覽接觸的自由即可,實務則認為要保障的是公序良俗,所以重點會在公然與否)...另外在於猥褻物品的認定,有"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物品"(釋字第407號解釋)這個限制(PS.台灣的容許尺度比大陸大,依朋友的說法,未來會更大),依照這個標準,應該是不會抓肉文(但是人獸很危險)...這牽扯到主觀認定的問題...譬如台北某認識的檢察官就認為漫畫小說出租店的陳列不違反本條規定不能抓,可是又聽說中部有店因為這而吃上官司...
我查的台灣相關法規就這些(比較是常識的部分),因為不專業,疏漏謬誤的可能性很大...大陸法規我就無能為力了(不熟悉而且民情不同)

台灣還要加油加油加油~~很多團體都在努力希望廢除刑法235條~~
想起了传说中廉政公署的咖啡
sunnysyd 发表于 2011-2-17 20:27

警察局好像提供包裝礦泉水,不是咖啡......
還是香港的服務比較好啊(港劇的印象)......
鲜网上不少大尺度文,但是在这还是小心为上,等你将来出去了再发比较安全啊,一切谨慎
我喜欢看肉文!老大!你去那写!告诉我!我充钱去看
飯飯粥粥貌似是因為出個人本才被抓的吧
如果只是在鮮網寫文 設定好未成年人不得觀看應該不會怎樣
还是不要了吧,感觉挺危险的。。。
我文笔不怎么好,设定是类似《朱可娃》那种天赋异禀的女人和N多男人纠结的事,从青青校园到职场生涯,集酷男,鬼畜,大叔各种萌男为一体,目前更了一章,还未到XO情节
本帖最后由 翼非 于 2011-2-22 01:03 编辑

16# 踪迹


饭饭粥粥主要是因为恋童情节被警察钓到,不是因为h
她在鲜网也只发更文通知,文章都在她blog里,是需要密码的。


所以你不用担心啦~~
很简单,如果只是手痒,不为银子,那就写好一章节,发给国外的朋友上传一节,国内网监管不着国外IP
本帖最后由 nasis 于 2011-2-22 17:50 编辑

可以用代理(比如代理中国之类的)换为国外ip爬墙发文,然后,用那个H转换为佛经代码的网站,把网址和转换后的佛经贴在帖子下面应该就可以了, 就是这个:
http://www.keyfc.net/bbs/tools/tudoucode.aspx
夭舟的<留学>很好看啊...H是推动情节的,不是为了肉而肉.如果你的文尺度和<留学>类似,又不是肉文,应该完全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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