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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地址,大家要跳去他家门口...反正是他的歌,不会觉得吵的...
起床气很重,最恨的就是噪音了
以及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最近开始流行的小苹果...
跳舞很正常啊,广场不就是给人娱乐的地方吗,现在抱怨的兴许再过几年几十年也会变成老大妈,也会去跳广场舞呢,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啦啦啦
有住户的还是收敛点。不过广场舞是挺好。路过的时候总是想哇好有朝气这样
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
原本我们楼周围空地上也有大妈扰民,最近收敛很多,音量调的比较小,大家也都互相理解下,不过也有的大妈真的很横,一副我老了没几年活了,怎么痛快怎么来你能把我怎么的架势,这些基本上都是又老又肥跳的又难看,还到处刷存在感的,真是丑人多作怪,贱人就是矫情.....
有些事情脑袋想不明白,只是因为屁股还没有坐到一定高度的位置上........
有的人讨厌任性,只是因为没有任性的资格.......
虽然我爸妈不跳这个,但是谁没有父母呢,谁不会老
等到老了,谁不想有个和大家一起自由健身、跳舞的地方

她说的很对,确实和醉驾是一个意思,噪音扰民的毕竟是少数,广场舞本身没啥错
突然一下子好像跳广场舞的就成了坏人变老了
我看到的大部分跳广场舞的人都是和我父母一个年级的人,而且也没有扰民,都是在离小区比较远的地方跳
或者每天黄昏的时候跳一下也无可厚非吧。都是每天开开心心活着的老人,感觉很健康向上
所以,虽然我一向是希望自己父母去跳的,可惜他们比较害羞
支持广场舞。
现在的人类都是亚健康状态,跳舞能健身啊,不让她们跳舞,让她们打麻将吗?

反正我妈是每天不落的去跳舞,我们全家都支持,我也计划再过上十几年也要去参加的,我现在的身体状态还不如我妈呢,因为我们这一代真心太缺少锻炼了。

矛盾不是广场舞,而是中国人太多,公共设施投入太少,广场就一丁大,还是在周围林立的高楼中挤出来的,这是楼房包围了广场,自然嫌吵,如果广场能宽点儿,楼房别离广场太近就好了,如果广场外面再有一圈花园,花园外再是马路,马路外才是楼房就不存在这问题了。
这个要看情况吧,有些音量大又持续时间长的就真的很要命啊!特别烦人。还有占了广场大半地方的也是,敢情别人还什么都不能干了?跟大妈说了还会回骂哦?
有用街舞做例子的,我想说:美国街舞放的起码是那里的人觉得好听的音乐,跳得也是人家那主流接受的舞蹈艺术,你中国式音乐在美国那儿有谁听得懂啊,也难以欣赏吧?还凤凰传奇?还有广场舞跟街舞也不能比吧。两种东西。所以,如果大妈们长期在美国那儿大声自我陶醉,那么我支持人们投诉。毕竟文化不同,观念也不同。世界并不是围绕着大妈们转的。
错了,这个世界,谁强大就绕着谁转。广场舞的大妈们,天天锻炼,从50岁到80岁,而老头子们都懒在家里,于是到了晚年,世界就绕着大妈转了。
街舞好不好听,也有个接受过程,早先猫王的音乐还被斥为噪音音乐呢。
大妈们的宣传,让外国人知道知道中国人喜欢什么音乐,有何不可。美国人号称来者不拒的吸纳各种外来品,谁规定凤凰传奇的歌,他们就绝对不能接受呢。
世界大同,总有一方要被一方同化,让中国人爱听的歌传到外国去,你们愿不愿意,也请听听我们的音乐。
大妈跳广场舞个人还是持支持意见的,多运动一下身体好。但是音量过大就不好了。。确实非常扰民。我们家这边还算好的吧。。早上7:00开始,然后晚上是9:30左右结束。还算可以接受。。
背叛,从一开始就存在!
有些東西真的要看地方,莫斯科紅場這地,當年lv辦場秀都被莫斯科人民噴出翔來了
最容易承受的痛楚,是別人的痛
以前那些大妈是都挺横的,自从被高音跑轰被人拿刀砍这些新闻出来后,感觉为了不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街道什么的有介入应该,现在收敛了很多,有一阵子我以为我家附近的广场舞大妈们消失不见了,后来发现还在,就是音量小了,时间也缩短了,不怎么影响到我们小区住户了,以前我上班经过的路上,有一个大厦一层店面前有一小片空地和自行车人行道连在一起形成一片不大不小的场地,就被大妈们占领了,你上班她跳舞,每次经过行人自行车都得往机动车道上走,现在这个点是消失不见了,真是太好了.....
有些事情脑袋想不明白,只是因为屁股还没有坐到一定高度的位置上........
有的人讨厌任性,只是因为没有任性的资格.......
错了,这个世界,谁强大就绕着谁转。广场舞的大妈们,天天锻炼,从50岁到80岁,而老头子们都懒在家里,于是 ...
青山不放松 发表于 2014-6-24 07:12



    你应该回复的是我吧?要不是就算是我自作多情好了(默)
    第一个论点看不明白,还是我误会了?什么逻辑?我是说,活在法制社会里这样的自我中心是不行的。你前半部分“谁强大就绕着谁转”本身还好(这是丛林法则,在法制社会里是被抑制的),但套在大妈身上就不行了,你意思是说大妈身体健康就“强大”了?那专业运动员们呢?官员们呢?他们就想干啥干啥了(呃,在天朝,官员们的确......)?
    第二个论点:关键是人家听了几年了,也不想接受啊。而且,有些是扰民的啊。没有永远的包容吧?试过了不喜欢还能罢买,难不成不喜欢的音乐就可以天天在楼下想怎么大声来就大声来?谁规定他们没有拒绝的权利呢。
    “中国人喜欢什么音乐”请不要把不喜欢大妈音乐品味的人都代表了!万一外国人以为全部中国人都喜欢这种音乐就不好了。
    “总有一方要被一方同化”——共存......求同存异......
    “你们愿不愿意,也请听听我们的音乐”——这是逼迫人听?不好吧?这也叫宣传哦?
回复 27# amberan

我也回你几点,因为你也没明白我的意思中心,第一,美媒不应该上纲上线,只是中国大妈在广场跳舞,周围人看到新奇,因为没听过,音量上谈不到扰民,这种局部现象他们不应该上升到中国道德问题。
第二,如果外国人以为中国人都喜欢凤凰传奇的音乐,这很好,因为中国人确实很多很多人都喜欢她的音乐,她的这首歌也是流行度相当广泛的一首。如果外国人以为中国人都喜欢,有什么问题?中国人确实大多数都喜欢。总不能,少部分人喜欢的不能代表中国音乐,大部分人喜欢的,因为少部分人不喜欢,就也不能代表吧。何况外国人也不是白痴,他们最多以为这是中国人比较喜欢的风格,不会认为全部中国风格都是这一个。

第三,宣传有很多种,中国人去外国消费,有权利把自己的习俗带到外面去,而且我前面也强调过,外国的法律很健全,如果噪音真的到了扰民的程度,警察就会介入了。但新闻中说的是,大妈们在公众广场上跳舞,周围人只是感到没听过,很意外,可见所谓的“扰民”只是暂时对于他们不熟悉的东西感到抵触,我前面举过例子,猫王的摇滚最也是被称作噪音音乐的,但是因为逐渐被大家所接收,最后成了美国流行音乐并散布全球。
大妈们跳广场舞,只要不是到达了报警的程度,那么周围人的侧目,并不该成为中国人到了外国只能低头顺应他们,而半点不敢把自己的习俗带过去的理由。中国的文化不管用什么方式,只要不违反外国法律,都应该有点强势才对。外国人暂时的不适应,不应该成为中国人不敢宣传自己文化的理由。
最后,我希望你能真正抓住我意思的中心,而不是抓住一两句话反驳,因为我不是文豪,我不能保证我的每一句话都毫无毛病。政治是政治,文化是文化。中国官员的腐败强势问题,跟大妈跳广场舞并无关系,我以为。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国内有些地方是房子盖得太密了,大妈们不在广场上跳舞去哪儿跳?要怪就怪开发商房子盖得不是地方。
祝广场舞征服星辰大海!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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