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股坛
留学移民
菁菁校园
职场生涯
YES娱乐
爱情与婚姻
医学和健康
头脑风暴
IT数码
网亲互动
逍遥茶馆
育儿与教育
流行时尚
音乐影视
花想容
投资理财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唯美贴图
开心一笑
美味天下
道德与法律
海内海外
文史纵横
丫丫原创
小说欣赏
意见区
注册
登录
YY的港湾
论坛
家园
书库
搜索
插件
推广
收藏
帮助
默认风格
blue
gray
brown
pink
green
purple
股坛风格
放大镜版
股坛办公室版
手机版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0)
论坛任务 (0)
系统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华人论坛
»
道德与法律
» 湖北高院回应“死囚”被枪决后仍正常生活事件
返回列表
发帖
六宝火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六宝火锅
当前离线
帖子
17074
精华
8
积分
19199
威望
73
金钱
18943
贡献
29
鲜花
5248
鸡蛋
2
YES娱乐
85
金元宝
0
阅读权限
80
在线时间
1574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2-13
最后登录
2024-11-19
状元
1
#
跳转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
T
发表于 2011-9-24 05:20
|
只看该作者
湖北高院回应“死囚”被枪决后仍正常生活事件
下载
(35.56 KB)
2011-9-24 05:19
新华网武汉9月23日电(记者李鹏翔 冯国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对网上“湖北一‘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报道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应说明。说明称,冒充“唐建敏”之名的罪犯张文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按其自称姓名判决死刑具有法律依据,但是在2005年获悉张文华冒名的情况后,没有及时更正法律文书中被告人的姓名,对此应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现已决定依法予以更正。法院将以坦诚的态度欢迎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
湖北省高院表示,报道中所指“死囚”,其真实姓名为张文华,男,1973年1月1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襄阳市(原襄樊市)樊城区。1997年7月25日,张文华涉嫌伙同徐浩杀害原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后,负案在逃。2001年6月,张文华使用自己的照片,在其表兄唐建敏的户籍地河南省以唐建敏之名办理了身份证。
在逃期间,张文华在湖北省宜昌市持刀抢劫作案多起被捕获。到案后,张文华自称叫“唐建敏”,公安机关根据其交代向河南公安机关调取了唐建敏的户籍证明。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整个办案过程中,张文华始终未向司法机关交代其真实姓名。后来,公安机关在追抓逃犯工作中,于2005年查明了张文华冒名唐建敏的真实情况。
湖北省高院表示,罪犯张文华冒充“唐建敏”之名,在宜昌市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对该案的审判,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关于报道中提到张文华涉及的徐浩故意杀人一案,经原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院二审及几级法院多次复查,均有明确结论。
此前,一篇题为《湖北一“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的报道先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引发社会关注。报道称,2000年前后,一名男子在宜昌多次实施持刀抢劫并致人重伤,经过司法程序被判处死刑,于2002年被执行枪决。从审讯、判决到执行死刑,此人一直自称是“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村民唐建敏”。然而,真正的唐建敏则在外打工,至今一直正常生活。有网友表示此事令人“匪夷所思”,离奇的案情也引发了是否为“替死鬼”、行政命令等各种猜测。
收藏
分享
送鲜花
扔鸡蛋
收藏
六宝火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六宝火锅
当前离线
帖子
17074
精华
8
积分
19199
威望
73
金钱
18943
贡献
29
鲜花
5248
鸡蛋
2
YES娱乐
85
金元宝
0
阅读权限
80
在线时间
1574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2-13
最后登录
2024-11-19
状元
2
#
发表于 2011-9-24 05:22
|
只看该作者
“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
东方今报
2002年仲夏,抢劫犯“唐建敏”站在湖北省宜昌市郊外的一处空地上被执行死刑。落网前大约一年的时间里,他曾在当地4次抢劫独行女市民,并将其中两位捅成重伤。但真正的唐建敏在死囚被枪决九年之后,依然在外打工。围绕在这宗遗案中的疑问,依旧还没有得到解答。
●死囚“复活”之谜
9月16日,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65岁的老支书李明占回忆,2002年夏,他受托转交村民唐殿忠家一份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唐的儿子唐建敏因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让家人去领尸。法院的通知让村里人很吃惊:这小子在外面犯罪被枪毙啦!一个多月后,村里人再次一惊:“被枪毙”了的唐建敏回来了!
湖北省高法2002年的刑事裁定书中写道:唐建敏于2000年9月30日因抢劫一名女子、此后又连抢劫三名女子,并将其中两人捅成重伤,于2001年8月19日被擒获。宜昌市中院于2002年6月6日对“唐建敏”执行了死刑。
2008年8月,经证实,真正的死者为唐建敏的表弟张文华,家住湖北襄樊(今襄阳)。
襄阳市政法机关则称,张文华是一名未抓获的在逃杀人犯。1997年7月,今襄州区某加油站发现一具男尸,后确认死者为市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科员李峻。报案人称:张文华曾告知他们,他和迎旭小学教师徐浩因练胆量,把李峻杀害抛尸。
张文华时年25岁,死者李峻是他的朋友,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徐浩则是张的初中同学。张文华曾数次提出将销售的纸品送到学校代销,被徐浩谢绝。此后,张湾派出所接连收到张的两封“举报信”。称7月24日晚,他和徐浩、李峻三人在他家喝酒,徐浩用绳子勒李的脖子,并用锤子砸死李后抛尸。
两封“举报信”均是用空白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写的,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及存放摩托车的位置。在信中,张文华将杀人和毁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后来张文华到了邻近的宜昌市,继续作恶,直至被当地警方擒获,被法院判处极刑。
●死囚遗罪之惑
张文华以表哥唐建敏之名离世,这让他的杀人罪行成为漏罪。他的死也让其“举报”的“徐浩杀人”难以对质。在他逃亡期间,徐浩被抓,并被判死缓。
根据襄樊市中级法院的认定:1997年7月24日晚,张文华与李峻因嫖娼产生矛盾,张文华遂生杀李之心。25日上午,张文华邀约徐浩共同杀李,徐同意。当晚,张、徐二人将李骗至张家,随后徐浩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一根,把李峻颈部猛勒,张文华用铁锤和绳索将李峻致死。随后二人骑车抛尸。
很明显,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张文华的“举报”有出入。徐浩的母亲赵克凤以“真凶举报在逃,无辜替罪坐牢,真凶落网已毙,无辜仍押牢内”二十四字来形容这起案件。
她认为,公安机关完全采信张文华的陷害信,并对徐浩刑讯逼供。随后检察机关、法院也同样采信了在逃凶手的陷害信,给徐浩认定了杀人罪。
徐浩进入监狱后一直不认罪,要求案件重审。徐浩入狱后,没有主动申请减刑,服刑9年后,监狱为他减刑到有期徒刑20年,他拿到减刑裁定后撕了。
据悉,在徐浩杀人案的办理过程中,曾因证据不足,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准予襄樊市检察院撤诉。但仅仅一个月之后,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法院却判决徐浩死缓。而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不能说的“秘密”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文高是徐浩的辩护律师,他始终持认为徐浩“无罪”。
董文高说,该案仅找到一把刀鞘,还没有徐浩的指纹;在抛尸现场提取到脚印,并非徐浩的;作案用的凶器锤子、绳子,以及血衣,无一提取到。此外,法院认定,张文华和徐浩将运送尸体的摩托车丢在了摩托车修理铺。而修理铺的李峰在辨认照片时有明显的疑点。
张文华冒用他人名义被处死,其“遗案”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重视。9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称该院已重新梳理该案,如确有重大疑问,将予以再审。
张文华“冒名”被枪决被发现,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后才开展调查的。即张文华被枪决七年之后,湖北省检察院才最终确认了他的身份。
记者前往宜昌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赵青表示未听过该起调查;在“唐建敏”四次抢劫案发地的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也表示对此案无印象。
赵克凤告诉记者,张文华被处决,是2008年自己从襄樊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处听说。姚家联是何时得知张文华已冒名他人被执行枪决?难道襄阳市政法机关早已知道,却秘而不宣?记者联系上姚家联,姚称已退休,无意再提起此事,刻意回避了提问。W
新快报
送鲜花
扔鸡蛋
收藏
TOP
feiyanfanfan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feiyanfanfan
当前离线
囧人
帖子
4058
精华
0
积分
5862
威望
6
金钱
1866
贡献
70
鲜花
899
鸡蛋
0
YES娱乐
149
金元宝
0
阅读权限
60
性别
女
在线时间
1423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9-19
最后登录
2024-11-18
探花
性别
女
3
#
发表于 2011-9-24 08:3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道德没有法律什么都没有,有黑暗
种花
送鲜花
扔鸡蛋
收藏
TOP
feixve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feixve
(非)
当前离线
进士
帖子
1035
精华
0
积分
2662
威望
0
金钱
4677
贡献
2
鲜花
54
鸡蛋
0
YES娱乐
0
金元宝
0
阅读权限
50
性别
女
来自
火星
在线时间
1616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5-26
最后登录
2024-11-18
进士出身
性别
女
来自
火星
4
#
发表于 2011-9-24 08: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犯人大概认为只是抢劫,不会判死刑,所以就用表哥的名字顶替,是恶毒,可是这些执法人员也够粗心大意的啊,难道都不会仔细的查一下这个犯人的生平什么的吗?犯人说啥就是啥的…………
哎呀~真是签名一改盛世白莲呢~如果没有截图,我都觉得自己无理取闹了呢~我可真是个坏心眼的老杠精~伤害老姐姐了呢~
发帖一堆叭叭叭,然后一句不喜欢的不要回帖哦,回了你就是杠精~~发完就跑这可真刺激~~
送鲜花
扔鸡蛋
收藏
TOP
返回列表
MISC
时尚休闲
文史纵横
流行时尚
逍遥茶馆
娱乐八卦
YES 娱乐
猎杀者村
过关斩将
音乐影视
唯美贴图
头脑风暴
开心一笑
花想容
购物信息
漫画资源
实用生活
丫丫股坛
Collections
SWING CLUB
文学艺术
宝芝林
投资理财
期权期货
时事讨论
职场生涯
居家生活
育儿与教育
海内海外
爱情与婚姻
网亲互动
雅轩古调
道德与法律
信仰家园
医学与健康
菁菁校园
北大三角地
留学移民
美味天下
旅游天地
IT数码
小说欣赏
版规&活动专区
原创小说区
新文发布区
大众连载发布区
大众完结发布区
耽美连载发布区
耽美完结发布区
连载阅读区
大众连载阅读
完结阅读区
大众完结阅读区
YY书库目录(大众文区)
下载区
TXT完结区
TXT连载区
求文区
推荐讨论区
耽美讨论区
海外生活
波士顿华人
纽约华人
洛杉矶华人
旧金山华人
休斯敦华人
华府华人
版务区
意见区
网站建设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
社区银行
猪头术
爱墙
鲜花鸡蛋
幸福彩票
领取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