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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情侣"车震"被抓 被法庭判处监禁和鞭刑(图)

本帖最后由 心评 于 2010-4-7 19:17 编辑

文章来源: 综合新闻 于 2009-09-19 23:37:13
  日前,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庭判决一对情侣鞭刑,理由是这对情侣想在婚前发生性行为,而且地点是在车里。

  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报道,警方是在办公大楼的停车场内逮捕29岁的阿布杜与24岁的娜蒂雅,两人当时仅穿内衣,并且坦承想要在车上发生性行为。

  这对情侣的辩护律师指出,两人计划在最近结婚。这对情侣目前正对鞭刑的判决提起上诉。

  伊斯兰法院认定没有结婚就不能发生性行为,法官依据伊斯兰教律法判处两人三年监禁,并判决六鞭,外加各罚5千马币。法官宣判时还建议两人等斋戒月结束之后,就请双方家长同意结婚。
1_200909200201411Idps.jpg
Muslim lovers to be caned for trying to have sex in a car

Islamic religious police caught Mohamad Shahrin Abdul Majid, 29, and Nadiah Najat Hussin, 24, wearing only their underwear in a car at an office parking area in May.
出生在这种国家好倒霉哦
长见识了,原来马来西亚也如此保守
很有古风啊。
赶紧引进吧,那些小明星就少了条出名的道
现在越来越觉得,某些保守的做法还是很有利的,毕竟,那多的未婚生子的,倒霉的是娃娃;而且,制度严格点,性病小三也会少很多。
围观的好多。。。因为犯了影响市容罪还是口男口女罪啊
在以前,跳舞,拉个小手,都是流氓罪
想不到,马来西亚是这样的
这要搁在国内,得多少文体明星落网啊。。。。
这教会也太恐怖了
真是够倒霉的
额,那边法律如此,这两个人也蛮大胆的
好大的代价啊
外国法律强悍啊,不过也是宗教信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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