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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美食美文-我的三篇读书笔记

本帖最后由 yeyeshengge 于 2009-9-5 10:29 编辑

(一)人间有味是清欢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汪曾祺还是年轻人的时候,曾在云南昆明的西南联大读书。抗战烽火之中,民族危亡之际,有这么一所流亡大学,会聚当年各学科鼎鼎大名的精英教授和莘莘学子,留一点读书的种子,存中华文化之一脉,也是我们后人的福气。汪曾祺并不是个太用功的学生,朱自清的“现代文学”他常常缺席,惹得老先生大为光火。不过沈从文非常赏识他,曾说他教的“写作”汪曾祺可以直接免修拿优。而汪曾祺,也对沈氏提出的对生活要“温爱”,而不是“热爱”的說法大为赞同。这样一种对平淡人生的细致品味,对人情百态的悲悯与享受,正是汪曾祺文字的独特魅力所在。

汪曾祺的文鲜有从头至尾完全不涉及食物的。但他的美食文中,最动人的是有关他故乡的回忆。比如他的成名作《受戒》,描写了一个叫明子的小和尚与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的青梅竹马的情意。文中有这樣一段:

“ 秋天过去了,地净场光,荸荠的叶子枯了,--荸荠的笔直的小葱一样的圆叶子里是一格一格的,用手一捋,哗哗地响,小英子最爱捋着玩,--荸荠藏在烂泥里。赤了脚,在凉浸浸滑溜溜的泥里踩着,--哎,一个硬疙瘩!伸手下去,一个红紫红紫的荸荠。她自己爱干这生活,还拉了明子一起去。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

文中写的是平凡琐碎的细节,谈到的食物也没什么出奇,可是衬着朴素的民俗风情,真切的人物素描,一股轻灵流动的文气扑面而来。其中叠音字和象声词的运用,长句短句的交叉,以及对方言词和文言结构的灵活调度,更是让人如闻天籁之音。

又比如,汪曾祺在《三姊妹出嫁》中写了靠一副“馄饨担子”养大了三个女儿的秦老吉。作者筆下生花,寫出來真是美食美器。

“ 这副担子非常特别。一头是一个木柜,上面有七八个扁扁的抽屉;一头是安放在柜里的烧松柴的小缸灶,上面支一口紫铜浅锅。铜锅分两格,一格是骨头汤,一格是下馄饨的清水。扁担不是套在两头的柜子上,而是打的时候就安在柜子上,和两个柜子成一体。扁担不是直的,是弯的,象一个罗锅桥。这副担子是楠木的,雕着花,细巧玲珑,很好看。这好像是《东京梦华录》时期的东西,李蒿笔下画出的玩意儿。秦老吉老远地来了。他挑的不象是馄饨担子,倒好象挑着一件什么文物。

別人賣的餛飩只有一種,蔥花水打豬肉餡。他的餛飩除了豬肉餡的,還有雞肉餡的,螃蟹餡的,最講究的是薺菜冬筍肉末餡的,--這種肉餡不是用刀刃而是用刀背剁的!作料也特別齊全,除了醬油,醋,還有花椒油,辣椒油,蝦皮,紫菜,蔥末,蒜泥,韭花,芹菜和本地人一般不吃的芫荽。餛飩分別放在幾個抽屜裡。作料敞放在外面,任憑顧客各按口味調配。

他的器皿用具也特別清潔--他有一個拌餡用的深口大盆,是雍正青花!”

在這樣的擔子上吃餛飩,我們品味的不光是美食,更是文化,歷史,和細微卻真實,於我們息息相通,血肉相連的人生了。

(二)寂寞和温暖

《寂寞和温暖》是汪曾祺一篇小说的名字,用来形容汪氏美文的意境,虽不中,亦不远矣。汪曾祺写食物,很少有山珍海味,希奇古怪的东西,因为他更偏重的是小人物的成败得失,喜怒哀乐。 即使是引车卖浆之流,汪曾祺也能写出他们的甘苦和尊严。再困顿苦难的境遇,汪曾祺也能写得充满诗意和美感。

《鉴赏家》中写了一个走街串巷卖水果的叶三,出身平平,学识平平,却是大画家季甸民唯一认可接纳的“鉴赏家”,只因为他诚信忠厚,不附庸风雅,一喜一憎无不发自内心。叶三卖什么?

"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象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象珊瑚,白的象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

貌似简单的一张单子,说尽了乡土丰裕,四时风光,无穷美食。而那个走遍四乡八镇,搜罗当时当令水果的叶三, 不啻为与天地同行止,和万物共生灭,饮风吸露的地仙一流人物。

比起“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的帝王霸主,小人物当然得面对更多的无奈和卑微。《异秉》说的就是这么一个泪中带笑的故事。街上卖“熏烧”的王二“发达”了,听说书的时间多了,推起牌九来更是手中有钱,心中不慌。 他还新租了店面,平常卖的卤味品种也增加了:

" 即以熏烧而论,除了原有的回卤豆腐干,牛肉,猪头肉,蒲包肉之外,。。。。。入冬以后,他就挂起一个长条型的玻璃镜框,里面用大红蜡笺写了泥金字:即日起新添美味羊羔五香兔肉。这地方没有人自己家里做羊肉的,都是从熏烧摊上买。只有一种吃法:带皮白煮,冻实,切片,加青蒜,辣椒糊,还有一把必不可少的胡萝卜丝(据说这是最能解膻气的)。酱油,醋,买回来自己加。兔肉,也象牛肉似的加盐和五香煮,染了通红的红曲 。 "

于是,药材铺的伙计,卖活鱼的疤脸(外号“巴颜喀拉山”),给人熬鸦片的,收房租的,对门酱菜店的食客等等都好奇他有何“异秉”?因为古往今来,“必有非常之人,乃成非常之事,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王二想了半天,回答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那天晚上,厕所里忽然多了几位打破日常生活习惯的人,耐心蹲坑,不知是为了发现还是培养自己的“异秉”。

能写出粗茶淡饭背后的一颦一笑,一饮一啄,汪曾祺一定是有着博大爱心的人吧,我常常这样想。生活不是不艰辛,可是唯有汪氏能将寂寞中的温暖写得如斯出神入化。

(三)我心安处

汪曾祺老家苏北高邮,曾经津津乐道地写过故乡的咸鸭蛋和其它菜肴。可是汪氏自己少小离家,二十来岁时流离颠沛,寄居昆明的西南大学以外,他也在上海住过,文革时期下放到张家口的农学研究所,最后终老于北京。在他的笔下,每个不同的地域都代表了他人生的一段历程,而每个生命的瞬间都可以用不同的食物来标记。
       
他对西南联大时期的回忆围绕着山间的野菜菌菇,街头叫卖的玉米粑粑和椒盐饼子西洋糕,描绘的是民生困苦但“胃口却象刀子一样”的青年时代。然而,写吃即写人,不光是沈从文,金岳霖,林徽音这样的大腕人物在文中若隐若现,就是洗衣服捡破烂的小人物也无一不是栩栩如生。 《日规》写的是一位埋头苦读的青年学子蔡德惠,吃不饱穿不暖,但自己动手做了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众人都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然而,因为肺结核,因为营养不良,他死了。他的教授高崇禮,平时靠太太种剑兰拿到市场上賣才能讓全家吃上肉,這天聽到了他的死訊:“氣鍋蓋噗噗地響,氣鍋雞裡加了宣威火腿,噴香!高崇禮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雞湯,他也許不會死!這一天晚上的氣鍋雞他一塊也沒吃。”這個結尾總讓我想起孔子聽說子路的死訊後撤掉桌上的肉糜那一幕。可是,這篇小說寫的更深一層:這裡不光是描摹師生情意,更是彰顯在那個戰火紛飛的離亂年代,食物是何等生死攸關的大事。
       
《雞毛》裡頭寫到的則是西南聯大一個外號叫“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學生,“其特異處有以下幾點:一是他所有的東西都掛著;二是從來不買紙; 三是每天吃一塊肉。”“他按期買了豬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塊,借了文嫂[聯大為師生洗衣服糊口的貧婦]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還給人家了),在學校茶水爐上燉熟了,密封在一個有蓋的瓷壇裡。每夜用完了功,就打開壇蓋,用一只一頭削尖了的筷子,瞅準了,扎出一塊,閉目而食之。然後,躺在丁丁當當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可是這個學生,竟然偷偷吃了洗衣婦文嫂辛辛苦苦養大的雞,偷食不說,而且用文嫂的鼎罐煮,吃完了還是洗也不洗就還回去。正如作者喟嘆的:“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如果說汪曾祺西南聯大時期關於食物的文字總是和飢餓的感覺難解難分,那麼他筆下北京和上海的吃食就是難以磨滅的京派和海派生活的印記了。《晚飯後的故事》寫一個京劇演員因為“參加革命”發跡了,娶了一個高官做太太,自己也青雲直上,生活“是平穩的,柔軟的,滑潤的,像一塊奶油”,可是抹不去的是他的草根口味。他的晚飯還是“就著一碟豬耳朵喝了二兩酒,咬著一條頂花帶刺的黃瓜吃了半斤過了涼水的麻醬麵”,他懷念的還是貧民時代“放了好些牛肉,加了半勺油”的炒疙瘩和“油汪汪的蛋炒飯”。至於上海灘上的時髦人,雖然也跳交誼舞,喝“中西合璧的雞尾酒”:十幾瓶汽水,十幾瓶可口可樂,兌上一點白酒,可是真吃起來並不總是那麼摩登斯文。除了老城隍廟的油汆魷魚,雞鴨血湯這些平民小吃, 《星期天》裡還描寫了一位食量極豪的上海教師:“他一輩子不吃任何蔬菜。他每天的中午飯都是由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在這個學校讀書)用一個三層的提梁飯盒从家裡給他送來(晚飯他回家吃)。菜,大都是紅燒肉,煎帶魚,荷包蛋,香腸。。。。。。每頓他都吃得一點不剩。因此,他長得像一個牛犢子,呼吸粗短,舉動稍欠靈活。他當然有一對金魚眼睛。”
       
可是最耐人尋味的是《星期天》無關食物的結尾:“在沈重的生活負擔下仍然完好的抒情氣質,端莊的儀表下面隱藏著的兌詩意的,浪漫主義的幸福的熱情的,甚至有些野性的嚮往。”我總疑心這是夫子自道,汪曾祺寫食物,寫故鄉,寫回憶,何嘗不是在寫他本人對平淡生活中詩意和美麗的追求呢?汪氏的安身立命處,不在故鄉的食物,終究還是在寄託心緒的文字啊。
评的也好,真好,就是那种感觉
真好。。 真好
写得很好. 很好.  经历了生活磨难的人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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