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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男子被自助餐厅拉黑:猪脚整盆端 清空羊肉串

据湖南公共频道报道,康先生是一名美食主播,他称自己多次遭到某自助海鲜烧烤餐厅的拒绝,理由是“吃太多”。康先生认为自己正常的缴纳了餐费,并且没有浪费,符合自助餐的消费流程,而店家单方面毁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康先生描述了自己前几次来用餐的经历。第一次来是因为选猪脚,因为有的猪蹄没有处理太干净,上面还残留一些毛。就在康先生挑选的时候,服务员进行了制止,说他挑了之后,后面的顾客就没办法吃了。于是康先生直接把猪脚整盆都端走,并且都吃完了,大概有三斤多。

还有一次是因为吃虾,两个人大概吃了有七八斤大虾,把台面上的虾都吃光了。康先生表示,可能是因为桌子上的虾壳堆积起来显得很多,把老板给吓到了,其实并没有吃多少。

最后一次是因为吃羊肉串,当时康先生也是把台面上的羊肉串全部拿走。工作人员看到后,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下次你别来了。”



果不其然,当康先生再次来到这家自助餐厅,结果真就被商家给拒之门外了!原来,自助餐厅的老板已经给工作人员下达了一条“特别规定”:谁接待康先生,谁就自己赔钱!

“他吃得太多了,他来一次我就得亏掉几百块!”店家抱怨道,脸上还带着气愤的表情。

“为什么不让他进来,我真的,我是个私营企业,我消费不起他。光那个豆奶,别人喝一两瓶,他能喝二三十瓶,我算成本价都亏死。吃那个猪脚,他一吃能吃一盆。那个虾,别人都是用夹子夹,他直接用盆子盛。现在物价这么高,我真的承受不了!你来一次可以,来两次可以,这接连都来了五次了!”

不仅如此,老板现在还加了一条新规定,凡是搞直播的,以后也都恕不接待。



>>>网友评论

此事件引起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玩不起就别开自助餐厅”,也有网友认为“这男的是做吃播的。一次性把菜全拿走了,后面的客人吃什么?”





>>>律师说法

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商家拒不接待的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我国现行的法律,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对于普通的交易主体,比如饭店、酒店这些是没有设立限制的。商家具有是否选择接受消费者的自由,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食量大的顾客,商家一刀切直接拒绝的做法肯定欠妥,而边吃边直播也应该是分享美食传递快乐。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搏眼球赚打赏,而大吃特吃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杜绝浪费。

此外,据长沙政法频道报道,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了团购劵有权利消费,商家以“吃太多”为由拒绝顾客消费涉嫌“合同违约”,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本帖最后由 Terms 于 2021-11-18 22:44 编辑

前年有个女人,在网络上诉苦,说在日本吃自助餐被店主撵出去,因为她和朋友就餐的时候说中文,怀疑是因为自己是中国人,被日本人歧视。很多人被带节奏,痛骂日本人该死。
这个事传到日本,记者实地采访店主,才知道情况根本不是那样,店主说,,由于两位女士吃的是日本烤肉自助餐,规定用餐时间为90分钟,可是两人却超时很久,仍迟迟没有离开。然后他们在吃虾时,不但大声喧哗,还将虾皮虾壳丢的满地都是,这在日本用餐礼仪上,是个大忌。店主忍无可忍,才撵他们离开,原话是--请马上离开,不收你们的钱,,,
还记得视频里,店主的原话---从没有接待过吃相如此恶心的客人。
餐厅遇到这种饕餮一样的顾客,已经很赔本,他还搞什么现场直播。这个倒霉的湖南老板,估计也是这种糟心的要崩溃的心态,不欢迎,不接待,也可以理解。
请你务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千次万次,救自己于这世间水火!——罗
虽说是吃自助餐,但这样一拿就全部拿走,也极大影响其他客人,从个人修养上讲,他的确是缺乏教养,而且,他的食量有这么大吗?把不需要的食物强撑进肚子里就不是浪费了吗?搞吃播可以,但希望是宣传美食文化的,而不是让我去看一头贪吃猪的。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这是老板的权利好吗,而且有些人吃相之难看,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A spaceman came travelling on his ship from a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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