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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同性恋用迷药猥亵抢劫 检方称法律空白难定罪

本帖最后由 黑猫一只 于 2014-4-15 08:10 编辑

本报讯(记者 刘晓玲)30余岁的同性恋男子,使用给被害人下迷药的方式,多次实施猥亵及抢劫行为,性质恶劣。近日,该人被石景山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5岁,北京市人,离异,此前系某大型国企职工,现灵活就业。刘某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从网上买来迷药,在各大招聘求职网站上发表虚假招聘广告,目标多为18至25岁左右年轻男性。


刘某供认,他从网站上确定目标后,便主动拨打对方电话,谎称自己是某公司负责招聘的人员,一般都约好在地铁站见面,然后刘某驾车将被害人接到石景山区的一处小餐馆吃饭。吃饭期间刘某将事先从网上购买的催眠药物制成的粉末倒入饮料中,并劝被害人饮用,被害人在喝完饮料半个小时左右就丧失意识,刘某便驾车将被害人带到门头沟山区的农家院或自己家中,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并将被害人随身财物洗劫一空,次日刘某将意识尚不清醒的被害人送至地铁站附近。

截至被抓获时,犯罪嫌疑人刘某使用此种方法共作案六起,其中较为严重的一起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近3000元和手机、金项链都被抢,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大伤害。

西景山区检察院有关人士说,目前,法律上对于男性之间猥亵行为尚无明确定罪,只能以抢劫罪起诉。检方提醒青年求职者,在接到招聘公司电话后,一定要仔细甄别,尤其是遇到对方要求单独见面或用餐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防止侵害行为的发生,给自己的人身、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额额额,我是黑猫,借frys亲 一楼的贵宝地解说一下楼下纠纷。我之前一直没看这个帖子,今天BABY说起来才看的。
首先我觉得楼主此贴的意图是讨论我国对于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比如对【年轻、无门路无背景的求职青年】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比如法律目前没有规范到的,猥亵同性、对同性强暴的行为、同性恋骗婚对无辜者造成伤害的行为,等等
引申开来,我个人觉得,虐待孩子也应该进一步的有具体法律规范去保护未成年,隔离虐待孩子的家长、记录案底、禁止这种人再生孩子,被虐待的孩子心理辅导、后期治疗、以及领养都应该有法律去惩处、去规范、去完善。
甚至招生就业的时候人为提高录取女生的分数加大女性考上好学校的困难程度,男性教师强行要求女学生不能穿吊带否则就是荡妇,或者在求职的时候明文说不要未婚未育的女婿,这种明显的性别歧视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惩处。
虽然法无明为规定不为罪,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随意擅断。但是从民法到刑法,都该与时俱进。司法认定、司法解释、司法裁量都应该具有一定的补充效果。
这件事是只能以抢劫罪起诉,而不是完全无罪。犯罪嫌疑人还触犯了刑法的抢劫罪。
标题让我觉得有歧义——同性恋对同性的犯罪、不管抢劫还是强暴都一概可以免罪,这估计是引起掐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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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页,主要是provel亲在2楼的发言引起  鱼的微笑 的怒气,鱼骂过去了,然后provel在楼下辩解自己的行为是复制黏贴了【网络里司空见惯的疯狂腐女的典型口号,调侃她们一下】。但是其他人没看到后来的解释,所以这楼就彻底歪了,从---我们改如何立法保护特殊受害者---歪到天边去。

这件事,管理员在当天7点45的时候就处理了

我到现在也没有收到任何站短和举报。昨晚去背着我的麻吉小天使BABY酱翻墙去回复红杏那边的拷问贴没看到……,BABY那时候在睡觉,也没人站短通知我俩----所以等我现在看到的时候……双方已经各打五十大板、尘埃落定啦_(:з」∠)_

这事儿怎么说呢,挠头,反正已经说了这么多了,我再说几句吧。

个人觉得说话真心得看环境,如果一个人被抢劫了,挺可怜坐在那等报警,大家围观等警察,有个人路过,没头没脑的说一句【抢劫犯对被抢劫者那揍是真爱啊!真爱做什么都正常】,你怎么想?

或者一个人因病去世了,你跑去说【反正人都得死,得了这个病不死才奇怪】-----你会怎么想?

会觉得这只是那个人对于--给抢劫犯辩护的脑残粉---的反讽吗?
你会觉得,这个说话的人只是为了反讽那些为抢劫者辩护的脑残粉吗?

原贴事件起因是:一群年轻没社会经验的人,被同性迷X抢劫了,大家都处在【同情受害者】、【法律缺失需要完善】的情景之下,忽然来个人没头没脑的说【同性恋才是真爱 。支持同志的真爱,真爱无罪】,结合事件、语境、环境氛围,被误解成为---【为同性恋的犯罪者辩护】是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

其实根本没多大事儿,我看了后来prove你l的帖子,也看了其他人的话,

provel亲你觉得自己被掐架了,觉得:我只是转述脑残粉言论啊,你们怎么这么不理智?还有那些个拉偏架的啊!你你你你反应怎么这么慢!我很生气,你们有黑猫、不,有黑幕!我是因为A事遇到脑残,在B事上发表言论调侃A那边的脑残有什么不对。

另一边则是:这件事的行为是犯罪,你在2楼的言论让人觉得--------你盲目的因为一个人的性嗜好而无条件支持对方的犯罪行为。所以大家才反感。你后来解释说是反讽那些为李代沫辩护的脑残腐女,腐女只是个自嘲的贬义词,一下被拉出来躺枪。

provel亲给我的感觉,是因为李代沫事件,遇到了一堆没有底线的脑残粉,觉得很生气,觉得那些人都是腐女,所以在这边撒气。

李代沫那边是吸毒者,跟是不是同没关系。抓的就是吸毒贩毒者。
这边的帖子是一个人因为对同性的性欲,利用法律漏洞去侵害无辜者。


对【受害者群体】发表对【犯罪者的脑残辩护者】的反讽,本身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我们在A那边争论、吵架后,在B这边发泄对于A事件吵架时候的怒气。这对于B这边的受害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腐女这个词,一开始只是自我调侃,为喜爱BL的女性自嘲的用语,后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有一些为了吸引目光故意在自己身上贴标签的人,把这个定义搞得很糟,就跟【小姐】这个古代到近代都很纯洁的词,最后成了贬义词一样。

我们可以去讨厌一部分人,可以去跟那些人争辩。
但是因为讨厌那部分人,随意给其他人贴标签、扩大攻击范围的话————那我们跟那些当初攻击自己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件事已经结束啦,双方在我看来都有错,管大已经很好的解决了。
所以别气啦。
之所以唠叨这么多,是没想到这在我看来不算事儿的事儿_(:з」∠)_,会引起这么多争执,还上了意见区,为了避免说有黑猫【不,有黑幕,所以特意来解释下前因后果】
以上,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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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最无辜的是楼主frys亲好嘛!
人就转载了个帖子结果俩人在她楼下歪楼掐架啦!

到现在我的解说比人家搬得正文还长啦!

结果你们还在吵,吵得还是跟本帖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私人恩怨就不要在坛子里展开啦!

吵架的两位只有一件事志同道合————就是都觉得版主偏向对方啦!
版主不是两位的筹码或者工具哦!

大家不要再就这件事纠缠下去了。因为再下去也只是无意义的地图炮或者人身攻击,这些都是版规禁止的。
这件事已经因为人身攻击警告过一次啦。按照版规,第二次再犯禁言10天,第三次永久禁言。
1

评分人数

回复 37# KELLY01


    说的也是我基本就是在刻意不回她的帖子,希望不要没完没了,但是结果招来人身攻击和侮辱的话,看了只叫人气,但是我真心不会骂人,我不来这两个帖子了,没意思啊~希望帖子沉下去算了
回复 39# provel


    哎,到此为止吧。

我觉得已经在一楼解说的很清楚了,事情也已经处理完毕了。

双方都有不妥当的地方,关于人身攻击的言论都封贴了。这件事已经处理完毕,结果俩人都觉得不公平,都觉得对方受到的处罚太轻了。觉得版主偏心,有黑幕。费半天劲打字没人看、外加被误解的版主哭死T T

provel 你是因为在李代沫事件中受到一些因为对方性向就毫无原则的为其辩护的人的刺激,所以跑到这里来,在毫不相干的这个帖子里发泄反讽,被人掐架。然后你觉得版主处理不及时,觉得有黑幕,跑去发帖,表示要捍卫你的言论自由。但是亲,意见不同的言论自由不是这么用的╮(╯_╰)╭
关于这件事我已经在你的帖子里解释说明了。在一楼也有说明。

我希望就事论事,在这个楼里只讨论法律保护的事情,如果你对李代沫事件中那些人有意见,可以开贴讨论这个现象跟问题,而不是没头没脑的在别人的帖子下留下引人误解的话。

鱼的微笑是因为个人原因,做出不当的人身攻击,也被封贴了。然后也觉得版主不作为╮(╯_╰)╭

再这样争论歪楼,两位的帖子都属于无仁义之战啦。
本帖最后由 provel 于 2014-4-15 06:00 编辑
回复  provel
看了一堆回帖我觉的吧,同性恋才是真爱并不是没有理论的依据的,某些哲学理论似乎确实有其说 ...
florazeph 发表于 2014-4-15 05:25


我不赞成你的观点 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
   
这句我非常赞同,世间数十亿人,岂能人人看法一致,与自己对立也好,向左也罢,都是别人表达的权利。你可以争论驳斥,不能辱骂封禁打杀。。
只有独裁者才认为自己代表万能上帝,自己才是唯一伟大光荣正确 不可违逆的神。。
虽然我都看耽美,但犯罪跟是否是同没直接关系把吧~这标题有误导性~不可能说他没犯法~起码他盗窃抢劫了。不过同性恋的猥亵真的可能在我国告不入吧~因为我国针对这类群体的特殊刑法还没有规范鄂的量刑量法。。。
回复 36# 鱼的微笑

你也别气了,我觉得对方有在把李代沫事件吵架时候的情绪发泄在这个楼里的倾向,你也有把跟单位的90后怒气发泄到对方身上的倾向。

这个楼里,凡是涉及到人身攻击的帖子2个人都封了,但是都没有禁言。

茶馆本来是个大家愉快的喝喝茶聊聊天的地方,如果亲遇到职场上的烦恼发帖可以去吐槽发泄,但是不建议歪楼引申,或者人身攻击。

因为每个人的立场、观点、角度不同,provel看了我的话觉得我向着你,你看了我那段话觉得我向着provel。
但实际上,我是中立啊 实际上我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人都有值得商讨的地方。【才不要背偏心的黑锅嘤嘤嘤】【像我这么话唠的版主哪里找】

我对provel的意见是,我不赞成因为她在A事件中生气,就跑到B区来发泄。

同样的,我也不赞成鱼你因为生气就直接用【自古2楼出SB,还真爱无罪,你妈知道你这么脑残吗?】这种话去人【形容】对方。

咱们就事论事,这件事provel在我看来有做的不妥的地方,但是你的【形容】也让一大片2楼躺枪_(:з」∠)_啊
本帖最后由 provel 于 2014-4-15 05:47 编辑
回复  yanyan86


其实看到很多人的回帖我觉得很欣慰,三观正的人还是多数,那个帖子我也是早看到了,然后又在这个帖子里看到这句话,瞬间爆了~公司我带的有些90后实习生(对不起,我不是说所有,只是一部分)就有说这些话的人,什么都不会告状本事一流,每次都很无语,毕竟你也没必要跟她吵,但是很反感。
在次我想说我觉得我没有骂人,我没有骂她,我只是在形容她。
版主跑到她的帖子去安慰她这种处理方式我真心觉得搞笑,本想发个帖子什么的,但是觉得没必要,这明显是来黑的,来挑事的,算了,不要在上当了,本来我是想说干脆版主把两个帖子都封了算了,版主也不封,我就怕这事完全没完没了,那叫一个恶心,这都什么事啊鱼的微笑 发表于 2014-4-15 04:10

本来只觉得你没有礼貌,出口成脏。现在看来是教养有问题。
会觉得傻子脑残不是骂人是形容,你确定至今不需要治疗?
现实中,你对朋友父母亲人同事都这样形容?你是怎么活到现在还没有被打死的?人间奇迹
回复 2# provel
看了一堆回帖我觉的吧,同性恋才是真爱并不是没有理论的依据的,某些哲学理论似乎确实有其说,比如自然选择啊之类。。我并没觉得你开始的话有任何问题啊,即使不是调侃腐女啥的,就是你本来的意思,我也觉得没啥问题,可能只是在这个新闻标题下有点让人误解。但是我觉得也不怎么让人误解,因为只是自己观点啦。
但是这个不是关键,重点是当自己站在某一个观点立场的时候,对方可以辩驳,但是某些人生攻击,包括2B啊脑残这种特别针对个人的话,我觉得某位人身攻击者确实有点偏激。大家也都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圣人,这都啥年代了,还不允许有点标新立异的想法吗?个人觉得大家都不要对对方下什么黑腐女啊,年纪小啊,脑残啊之类的定义,就事论事,说自己的观点,也可以说我不认同,但是不要断章取义后就攻击别人。
我只是觉得你被人攻击了其实找回场子来也是应该了,换了我被人那么骂也会生气。不过骂回去的话也没必要。有的人是比较容易激动后口不择言。
回复 36# 鱼的微笑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provel是个腐女低级黑了,不需要担心她再用恶心的言论来抹黑整个团体,也算是好事一件。脑残腐很多,但更讨厌的是看不爽某些人就抹黑整个团体的地图炮低级黑,就这点黑猫说的不错
回复 34# yanyan86


    其实看到很多人的回帖我觉得很欣慰,三观正的人还是多数,那个帖子我也是早看到了,然后又在这个帖子里看到这句话,瞬间爆了~公司我带的有些90后实习生(对不起,我不是说所有,只是一部分)就有说这些话的人,什么都不会告状本事一流,每次都很无语,毕竟你也没必要跟她吵,但是很反感。
在次我想说我觉得我没有骂人,我没有骂她,我只是在形容她。
版主跑到她的帖子去安慰她这种处理方式我真心觉得搞笑,本想发个帖子什么的,但是觉得没必要,这明显是来黑的,来挑事的,算了,不要在上当了,本来我是想说干脆版主把两个帖子都封了算了,版主也不封,我就怕这事完全没完没了,那叫一个恶心,这都什么事啊
回复 34# yanyan86


    都说了2楼是在反讽,不过,这手段太隐蔽了,迷惑了不少不知情群众。
本帖最后由 yanyan86 于 2014-4-14 21:41 编辑

回复 30# 鱼的微笑
是有心来黑的吧,她在隔壁贴也回了类似的话.
难道她认为窦靖童那新闻也算跟李代沫的事性质类似, 应该回帖调笑?

http://www.yayabay.com/forum/thread-2582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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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草飄飄 于 2014-4-14 15:43 编辑

無論對象是誰 犯罪行為就是犯罪行為
法律上有漏洞,還是要盡快通過相關律法才對
真的很同情被害者 這種傷害陰影是一輩子的事情
有的時候想要哭訴還不知往哪哭訴
你看,作案者也很聰明,他找的對象一定是我們廣大無辜平民老百姓
試想今天如果找的是有錢人上層人物或道上人物,他還這麼囂張嗎
雖然我不贊成私底下報復,但有的時候碰到這種事還是很心寒
也會幻想犯案者私底下可以被報復回去就好了,至少不要讓他以後再出來做案
犯罪者無論如何一定是不能饒恕的,就像之前也有強x動物的人,做出這種事的人必定是心裡扭曲了,其他人再怎麼給他開脫,難道還能說這行為是對的嗎?有些行為就是不能做,一個人要堅持心中的底線。
無論對象是誰,受害者很可憐。大家腦補一下就知道了,假使有人無故在你整條手臂上,腿上緩緩撫摸,恩有點可怕,好吧,有人在手上蓄意摸一下,你一定覺得怪怪的(對方不是你伴侶或你同意之人),如果對方又有大動作什麼的一定會毛骨悚然,下意識就想反擊或是避開他。這是人之常情,人與人之間都有所謂的安全距離。這種小動作都讓人不快了,何況更嚴重的犯罪行為強x呢......
還用迷藥,我實在不想說什麼了= =
宅鬥排擠陷害等是虐心,猥褻強x等是虐身,虐心又虐身...,做人怎麼就這麼難喔
很難定罪,可憐的我們,生命安全總是沒有保障,法律定出來就是杜絕罪惡啊,不然良民怎麼辦......
找個工作而已,世道險惡......
❤❁❃✰♚♫☃ஜ۩۞۩ஜ❦❀❂❁❀✿❤

您好,您的系统已由『女子』升级为『腐女子』,爱好由『男』升级为『男男』。世界观已刷新,下限已调低,节操已删除。恭喜您,战斗力翻倍。

❤❁❃✰♚♫☃ஜ۩۞۩ஜ❦❁❀❂❀✿✾
不久前因为李代沫的事,和一群腐女李粉争论。被各种喷。李粉们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在2楼的那些。
总之不许 ...
provel 发表于 2014-4-14 11:52


既然你是调侃,那么如果可以,最好在二楼加一下说明吧!
毕竟别人不是你,而且单纯只通过文字也无法了解你的其他意思,所以按照你二楼的字面意思理解也是正常的呀。
我觉得你应该欣慰至少YY还有这么多人三观和你一样,而非李粉那么腐
另外,骂人者已经有版主处理过了,你可以到他的楼层去看。
亲也有过激言论,看看要不要修改一下?
天哪,明明已经骂了我,结果发帖子问要不要骂回来,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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