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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婚礼宣誓错喊初恋名字 新娘穿婚纱到法院离婚


北京7月5日电(记者田兴春)婚礼进行中,因新郎宣誓时出现口误,新娘愤然离席,穿着婚纱到法院起诉离婚。据悉,经北京市密云法院法官调解,新娘在家人陪同下当场撤回了起诉。


  “我就是要离婚!他心里根本就没我!”临近中午下班时间,一位穿着婚纱的女子在亲人的簇拥下哭哭啼啼走进了法庭。“对不起,我错了,我当时真是太紧张了,所以才……”旁边一位穿戴整齐的男子不停地给新娘道歉。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官立刻启用“午间法庭”,利用休息时间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新娘周某和新郎赵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工作稳定后,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二人迈进了婚姻殿堂,并定于当日上午11:08在某高档酒店举行结婚典礼。遵从周某的意愿,婚庆公司为新人量身打造了一套浪漫的西式婚礼。宣誓环节,当司仪致辞完毕后,新郎深情的望着新娘说“李某,你愿意嫁给我吗?”现场空气瞬间凝滞,原来李某是新郎的初恋女友,后因其移民国外,二人最终分手。周某知道李某的存在,缓过神后,她扇了赵某一耳光,哭着跑出了现场。


  “你喜欢她,干嘛跟我结婚!”情绪激动的新娘脱下订婚戒指扔到了地上,“法官,您直接给我判离就行!”新郎急的满头大汗,顾不得捡戒指,不停赔礼道歉,“都怪我太紧张了,我错了错了,不是成心的,你就原谅我这次吧。”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感情基础较好,遂联合双方亲朋,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进行劝解,新娘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在家人陪同下主动撤回起诉。

我觉得还是离婚算了吧。。。这根刺会一直在心里,越来越痛的。。。
这种坚决离,“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感情基础较好,遂联合双方亲朋,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进行劝解,新娘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在家人陪同下主动撤回起诉。”这撤诉的原因是“多个角度进行劝解”我想知道这些劝和不劝离的人能负责保证男的能放下他那“明月光,朱砂痣”吗??恐怕他们的角度是“房也买了,婚事也办了,钱也花了”之类的吧。
不要七年之痒,还得离。
最幸福的时刻,一个大耳刮子扇到脸上,不光是新娘的耻辱,也是参加婚礼的新娘家人的耻辱。
会记一辈子的。
即刻就离,脸上都不好看,说不定不用一年,就得离了。
应该离婚,现在不离以后还是会离。
所有参加婚礼的人就记得新郎喊的不是新娘的名字了。
估计宾客都不一定知道新娘新郎是谁,但那个李某是想忘也忘不了了。
如果能提供以后的后续就好了,因为我也觉得他们会离的,男人么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想得慌,还越想越觉得对方好。在以后的日子里,总会觉得我能娶你都是被迫的,不管是被谁所迫吧,反正强扭的瓜是不甜的。女方心里也不会好受,总觉得男人不爱她,事事处处上都会觉得体会不到爱意,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哦。离婚真是迟早的事,不如趁现在离了大家少牵绊。
这不就是Friends 里的情节嘛?Ross和二老婆结婚时也是说错:Rachel,你能嫁给我吗?
二老婆原谅了他,结果最后还不是离婚的下场。虽说口误本身是小事,但是这个小事反应出的问题可是原则性的。


回复 1# 娱乐
回复 3# al4321


   哈哈, 頂這個。
‘原谅这一次’, 这是什么狗屁道歉,还想犯错多少次? 离了算了。
我感觉还是立刻离婚的好,这个大个疤不仅新娘一辈子会记得,在场的亲朋好友也会一辈子记得,这么大的屈辱没有谁会忘记,会时时跳出来
我觉得迟早要离,在那种亲朋好友都在时候出这样的错,这是多打脸的事情就不提了。一个女人在最幸福的一刻被喊错名字,这不止是打脸,而是一把刀插进心里了,她会记得一辈子得
这个疤,还能好么?
结婚的时候怎么还会在想着初恋的名字呢?难道临到结婚前还一直在和初恋亲密联系?小心变成明月光,朱砂痣啊
放弃该放弃的是成长
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奈
不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
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执着
新娘应该立刻回一句,XX(初恋男友名字),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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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的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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