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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村镇干部酒后轮奸12岁女生,少女大出血送医

  最近,略阳县街头巷尾不少人在议论和相互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当地4名男子,还都是村镇干部,把一名上初中的女娃强奸了,致女娃大出血送医院治疗……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该县警方近日的确刑拘了4名男子,具体案情正在调查取证。
  


   网友发帖
  
  曝村镇干部轮奸少女
  
   11月25日,一则名为“听说略阳县郭镇出了几个××!”的帖子出现在汉中贴吧,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纷纷表示愤慨。该帖原文如下:
  
   “在两个星期前,陕西省略阳县郭镇,一名村长和3个镇ZF工作人员吃完饭喝完酒之后决定出去消遣,然后就到学校××了一名14岁的镇上女学生,致其大出血……希望大家将此帖顶起来,引起汉中所有人的注意,用网络的力量将他们绳之以法!谢谢大家!”
  
   11月28日,记者在略阳县搭乘一辆出租车,司机很肯定地说,这件事是真的,大概发生在11月中旬,在略阳县一酒店,4名男子将一名不足14岁的少女轮流施暴,致其大出血。该司机还说,这4名男子系略阳县郭镇村镇干部,已被警方抓走。
  
  另有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得更具体,事发地点为略阳县电厂路的东昊大酒店,少女大出血后被送至略阳县天津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一名男子系郭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另3名男子系略阳县郭镇公职人员。
  
  当天下午,记者在东昊大酒店和一服务员聊起此事,服务员对记者的疑问显然有些警觉,表示:“我对这个事不太清楚。”随后,该服务员又补充说,那是客人把人带进来的,和酒店没有关系。
  


   村干部称原村支书被抓
  
  两天内,记者在县城内走访接触了不少市民和公职人员,对于这起“公职人员轮奸未成年少女案”,除了出租车司机等人所流传的版本之外,还有其他版本在流传。
  
  其中一些公职人员称,当晚4个人带到宾馆的不止一名未成年少女,大概有三四名,只不过12岁的这个女孩出的事更大。或许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缘故,在郭镇镇政府周围,群众对此事掌握得似乎更为“详细”,几名群众告诉记者,出事的共有4人,一人是郭镇西沟村支书,姓魏;两人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一人姓蒋,一人姓赵;还有一人是修建高速路的老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郭镇西沟村。一名村干部称,他已经听说了此事,“是我们原来村上的支书魏某,40多岁了,我们两个一起工作已经好多年了。”他说,魏某已任了两届村支书,他出事后,新任支书已经上任。
  
  该村干部说,大约在一个月零几天前,村里石某家办丧事,他还和魏某一起吃了酒席,魏某还称他第二天要到县城去办点事。第二天中午,该村干部接到镇政府打来的电话,询问魏某的另外一个手机号,说有急事要和魏联系。“我就给老魏打电话,整整打了一个下午,两个手机都没办法打通。”
  
  石某的家人则称,他们家办事是在10月26日,“就那天他(魏某)说他要去县城。”该村干部分析说,应该就在26日当晚,老魏就出事了,和其在一起的除了两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外,还有一名“高速路老板”,现在老魏已被公安局抓了。
  
  郭镇街道上一名饭店老板则称,镇政府工作人员赵某和蒋某经常到他的饭店来吃饭,两人大约都是30多岁。“出事之后再没有见过他们,听说已经被抓走了。”
  


   警方确认受害者系12岁女孩
  
  当记者向略阳天津中医院一名医生求证此事时,该医生犹豫再三后称,他对此并不清楚。据知情者透露,受害者是略阳县某中学在校学生,记者电话联系略阳县某中学校长,但该校长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辗转联系了略阳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两名工作人员。警方人员称,4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受害者是一名12岁的女孩子。目前,他们已被告知不得将案件向外界透露。
  
  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也称,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受害者的确才12岁,当晚遭到了4名男子的轮奸。
  
  有知情者告诉了记者受害者的家庭住址,是一个很小的村子,为了避免给小女孩和其家人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记者放弃了对受害者和家属的采访。
  
  


2011年11月30日08:43    来源:西部网   作者:何杰  
http://news.0898.net/2011/11/30/732595.html 
从上到下,都烂透了。和黑社会没两样
太变态,太恐怖了
These four bastards should be castrated for their horrible behaviors!
对“禽兽”官员须依法严惩


  11月25日,一则名为“听说略阳县郭镇出了几个××!”的帖子出现在汉中贴吧,该帖原文是:“在两个星期前,陕西省略阳县郭镇,一名村长和3个镇ZF工作人员吃完饭喝完酒之后决定出去消遣,然后就到学校××了一名14岁的镇上女学生,致其大出血……希望大家将此帖顶起来,引起汉中所有人的注意,用网络的力量将他们绳之以法!谢谢大家!”帖子披露的内容,已被当地警方和检方证实。这些人残害孩子的“禽兽”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经警方和检方调查、知情者证实:事发10月26日晚,地点为略阳县电厂路的东昊大酒店,作案者为郭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魏某、两名镇政府干部蒋某和赵某,还有一人是修建高速路的老板,被4人轮奸的,是该县某中学12岁女学生。

  不能否认,由于受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和金钱的诱惑,在一些中学生中确实存在参与卖淫等自甘堕落的现象,但她们终归涉世不深,还是个孩子,成年人不仅有对她们施以正确教育引导的责任,还需要有效地保护她们。

      像魏某、蒋某、赵某这些村镇干部和那个老板,对一个12岁的女孩实施轮奸,不管是否违背女孩的愿望,都属严重的刑事犯罪,都是禽兽不如的行为。一个幼女,遭此涂炭,无疑会对其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给其家人带来的痛苦也是不言而喻的。魏某担任了两届村党支部书记,年逾不惑,自己的孩子与被其伤害的女孩大小应该差不多。试问:你的孩子若受到如此伤害,心情该如何?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用人的基本原则。就绝大多数干部而言,并不缺少才,但道德滑坡已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官员贪污受贿、吃喝玩乐、玩弄女性,就是道德滑坡的突出表现。魏某等人轮奸幼女的禽兽行为,已超出道德范畴,属严重刑事犯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他们的教训,须引起一些官员警醒。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1-11-30 15:19:55)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作者:侯文学  (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编辑:林霜
http://comment.scol.com.cn/html/2011/11/011008_9331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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