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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房吧,哪怕小点,给自己留点财产吧
说的好
这该死的平等
对啊,刚看到这一条的时候确实觉得非常之不公平。我没有查过资料,不知道究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出台了这条新规定。不过我要提醒自己以及广大妇女同胞们,记住,别傻乎乎的帮老公婚前买的房子还房贷了,因为这房子永远也不属于你,除非你让老公在房产证上添上你的名字。
我就是我的药,我就是我自己最好的导师。
说得好!只有权利与义务相等时才有资格说公平!世俗对女子本就苛刻,这些修订者站在制高点再踏上重重一脚---之前有婚生和非婚生享有同等继承.(别说人权.人权可以赋予你抚育十八年的义务但不能做为你损伤婚姻另一方权益的借口!)现在又弄这一出.中国究竟怎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推动者就是这些既得利益者?!
别说反应太大,我信任我的丈夫但我却不能信任婚姻这部法
没有永远的永远是多远
婚后供房的钱应该算共同财产吧,国外离婚的时候会算清这部分钱,甚至每月交的水电气费用,因为它们也是维持房子的一部分。
反正俺再也不想结婚了,天朝是渣男的幸福乐园啊
说得好。。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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