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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落泪沾边草,汉使断肠对归客"——乱世红颜之蔡文姬

本帖最后由 thisummer 于 2011-4-19 21:31 编辑

转自:『煮酒论史』 (巨坑)中外名女系列 by 嫣红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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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笳》作者:leidewen
http://www.yayabay.net/forum/viewthread.php?tid=50125

    几年前,在欧洲出土了一座古墓,里面埋葬的是一个古代日耳曼女郎。根据出土墓碑的记载,女郎死得时候很年轻,她可以说是殉了自己的爱情。她喜欢一位勇敢壮实的猎人,地主的儿子却霸占了她。后来,地主的儿子随军出征,失去了音信,别人都认为地主的儿子已经生还无望,欢天喜地的女郎嫁给了倾心已久的猎人,两人开始了幸福温馨的生活。地主的儿子活着回来了,他陷入了疯狂的愤怒,他拉开弓箭,射死了与妻子恩恩爱爱的猎人,也掐死了妻子心中的希望。女郎悲痛欲绝,她要为猎人报仇血恨,地主的儿子狠心向妻子下了毒手,他给妻子灌下了毒酒,这位日耳曼女郎从此静静躺在冰凉的土地上,身边流过了无数的时光。德国人凭吊这位美丽的日耳曼女郎,为她的不幸遭遇而悲伤。但是,看在中国人眼里,这位古代日耳曼女郎那有半点淑女的模样?她贪图富贵,不守妇道,丈夫生死未卜,就公然琵琶别抱,投入野男人的怀抱。她的丈夫不究其过,放她一马,她竟想为奸夫出头,只落得横尸地上的下场。
    德国人为她流下了眼泪,这眼泪感动于爱情的力量,在中国人看来,她正是杀夫未遂的潘金莲形象,武松会把她挖心挖肝、刨空肚肠。无独有偶,在近代中东地区,对付这样的女人也是出于同一种思想。挖出一个大坑,将赤身裸体的淫妇赶了进去,沙土埋住了女人的身体,留在外面的是女人的头颅。一辆牛车过来了,车上装满了石头,群众拿起石头,向淫妇砸去,女人的头颅很快变成了一堆泥肉。这种残酷场景可以说明中东女人谨守规矩,其实只是畏于刑罚的严酷。没有了这种严酷的刑罚,也就没有了伴随这种刑罚的独特现象。
 
    汉魏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思想解放的时代,男人关注自己的疆土远胜于关注女人的私处,汉族男人霸气横溢,征战四方,他们的视野是如此的海阔天空,他们的胸怀是如此的雅量高致,产生了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魏、蜀、吴三国的正宫皇后都是再醮妇人,这与后世汉族男人的处女崇拜简直大相径庭,南辕北辙,这种时代风尚下的蔡文姬生逢其时,渡过了丰富而绚丽的一生。她在需要父亲的时候,有一位名满天下的好父亲。她在需要丈夫的时候,先后有三位关怀备至的好丈夫,她在需要子女的时候,能够依靠子女的侍奉,善终于乱世,她实在是个享尽幸福的女人,只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
  “伊大宗之令女,禀神惠之自然;在华年之二八,披邓林之矅鲜”,美丽博学的蔡琰,字文姬,陈留郡国人,是东汉名儒蔡邕的几个子女之一,从小受到了那个时代所能给予的最好的教育,完全没有后世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影响。靠着弱化女人来衬托男人,这是后来汉族男人越来越窝囊的原因。蔡文姬在父亲的精心培养之下,“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加之容貌美丽、气质高雅,最终成为汉魏时期的一代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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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曲中曾有一出著名的《琵琶记》,唱得就是蔡文姬的父亲蔡邕蔡伯喈。讲得是蔡邕进京赶考,高中状元,被当朝丞相慧眼识珠,成为当朝丞相的东床佳婿。蔡邕的家乡遭到灾荒,他的发妻赵五娘偕同公公婆婆,前往京城寻访亲人。他们饥寒交迫,苦不堪言,赵五娘让公婆吃米,自己吃糠,婆婆怀疑赵五娘背着自己吃好的,偷窥之下,发现赵五娘吃的是糠。这时赵五娘的唱词是,“那糠呀,与米是一处飞”,公公婆婆深受感动,坚持与媳妇一起吃糠,不久就双双暴亡。赵五娘卖掉一头秀发,才能将公公婆婆勉强下葬。随后,她抱着琵琶,一路卖唱,风餐露宿,终于找到了负心郎。《琵琶记》编得感人肺腑,对照史实,却是一派胡言。东汉时期,根本没有什么科举制度,也不存在什么状元郎。当世对蔡伯喈的评价是,他德行醇厚,为世人所景仰。“ 邕性笃孝,母常滞病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寐者七旬”。曾经有仇家企图加害于他,“使客追路刺邕,客感其义,皆莫为用”,仇家“又赂其部主使加毒害,所赂者反以其情戒邕,故每得免焉”,汉朝,真是一个充满真情真义的时代。
  蔡邕精通经史典籍,工于隶书,长于音律,他的家就是那个时代的文化沙龙,也是那个时代的高级图书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那个时候的曹操出入蔡府,除了羡慕蔡府的满室藏书,对清丽高华的蔡文姬自然倾慕有加。“家公与蔡伯喈有管鲍之好﹐乃命使者周近持玄玉璧于匈奴﹐赎其女还﹐以妻屯田都尉董祀。”这是曹丕在《蔡伯喈女赋序》中的描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曹操也是才高八斗,不然何以写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汉末至五代,是中国门阀制度一统头脑的时代,一位名门之女,身价往往高不可攀。唐初山东士族的女儿,嫁娶索要的聘礼相当于当时一位宰相三年的俸禄(还要不吃不喝),这个价钱足以娶上十几个平民百姓的女儿,但是人们对高门士族的女儿却越发趋之若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种族进化的表现,一个素质优秀的母亲决定了一个家族的前途和命运,古代社会的教育极不普及,母亲的品德和学养往往塑造了儿子的形象,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高素质的母亲会生出高素质的儿子,高素质的儿子会带给一个家族无限的希望。汉朝时期有一位名人身材矮小,常感自卑,为了改良品种,他娶了身材高大的妻子,贤德的妻子培养出了名垂青史的儿子。这种自觉的改良和进化曾使大汉民族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大汉男人成为世界上最英武最帅气的男人。
  熹平四年(公元175年),蔡邕校定《六经》的谬误,将正文刻在石碑上,立于太学门外,成为流传后世的“熹平石经”,前往观摩的人络绎不绝,每天停在那里的马车就有一千多辆,蔡邕的书法,“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蔚然大家,成为当时偶像级的人物。
  他得罪了当权的宦官,被迫流亡,曾长期避祸于泰山羊家,他的女儿也成了羊家的媳妇,后来生下了一对出色的儿女。生下的男孩叫羊祜,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美男子和军事将领,羊祜去世后,敌人的阵营哭声一片,百姓自发为羊祜建庙立碑,“望其碑者莫不流涕”,史称 “堕泪碑”。生下的女孩名叫羊徽瑜,长大后嫁给司马师为妻,史称景献羊皇后,“后母陈留蔡氏,汉左中郎将邕之女也”。晋武帝司马炎曾奖赏羊祜的功劳,羊祜请求晋武帝加封自己的表弟蔡袭(也就是蔡文姬的侄子),蔡袭得到了关内侯的爵位,按照血缘辈份,他把蔡文姬叫做姑妈,羊祜把蔡文姬叫做姨妈。
  年轻时代的蔡文姬,就对音乐有着很高的敏感和天赋。她的父亲能听出琴曲中最微小的错误,她则能隔着墙壁听出父亲弹琴时弄断了哪根丝弦。她的父亲能制作闻名中外的焦尾琴,她则能听出弹琴之人当时的心情。“曳丹罗之轻裳,戴金翠之华钿”,16岁的蔡文姬出嫁了,开始了她一生中第一次婚姻。她的丈夫卫仲道出身河东大族,熟读经史,与蔡文姬琴瑟和鸣。不幸天妒良缘,婚后一年,卫仲道就因病去世。那个时代的女性,还不兴为夫守节之说,蔡文姬返回娘家,恢复了悠闲自在的小姐生活。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董卓焚烧洛阳,荼毒百姓,无恶不作。偏生他想扬名于后世,极力笼络文人儒士。他将蔡邕一日之内连升三级,封为左中郎将。后来王允设计,董卓伏诛,蔡邕有感于董卓的厚待,前去抱尸痛哭,王允勃然大怒,“董卓是一国贼,险些倾覆汉室,蔡邕身为汉臣,就该同仇敌忾。而他竟敢为私恩忘大节。今天杀了董卓,蔡邕如此伤痛,这足以证明他是董卓的同党” 。蔡邕请求“黥首刖足”,留下有用之身,完成汉史的编写,士大夫也多方营救,想挽回蔡邕的性命。太尉马日磾恳求王允,“蔡邕是旷世之才,熟知历史,如果能续写汉史,当成为一代大典。他素有忠孝之名,所坐之罪并无实证,杀他不怕让举国百姓失望吗?” 王允回答,“昔日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史记》这部谤书流传后世。现在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让这个佞臣执笔于幼主左右,不仅无益于圣德,还使我们在书中蒙受他的讥讽”。马日磾见王允杀心如铁,万分伤痛,他对别人说,“王公其不长世乎?善人,国之纪也;制作,国之典也。灭纪废典,其能久乎”,蔡邕死于狱中,王允也很快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坚持不肯赦免董卓旧部,董卓部将李榷、郭汜攻破京城,夷其家族,只有王允兄长的两个儿子逃出生天。董卓旧部中的胡羌兵抢走了蔡文姬,把她带到了南匈奴,她成了南匈奴左贤王的王妃,这一年,她大概是二十三岁。
  蔡文姬所在时代,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时代,南匈奴内附汉朝,胡羌兵不过是董卓部队中的狗腿子,随着董卓部队劫掠京城,如果单独以游牧部落的身份作乱,早被汉军打得上天入地。他们就象英国皇家军队中的尼泊尔雇佣军,虽然英勇善战,却总是正宗英国人眼中的二等公民。三国时代,胡人军队只能充当交战各国的帮凶身份。
  “胡人宠我兮生二子”,蔡文姬成了左贤王的心肝宝贝,她自恃文化的优势,把男人发自内心的真情片片凌迟。她和左贤王的婚姻被视为抢婚,但华夏先人,哪一个的祖先不是经历抢婚,“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抢婚的男方,几天不点烛火,以防女方家人的报复。汉魏时期的汉族男女,也有不少是在进洞房的时候才看清配偶的长相,这样的婚姻能否天长地久,也很值得怀疑和思量。
  “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袁绍落败,中原初定,曹操缓过一口气来,就想到了流落南匈奴的蔡文姬。此时,蔡文姬已在胡地呆了十二年之久,和左贤王生下了两个可爱的儿子。曹操以周近为使,带上黄金千两和白壁一双,向匈奴索要蔡文姬,这时的蔡文姬不会只有一种选择,她可以拒绝曹操的好意,她可以长留丈夫和儿子的身边,但她选择了归汉。“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羯膻为味兮枉遏我情。鼙鼓喧兮从夜达明,胡风浩浩兮暗塞营”,这才是是她无法适应的,就象现在的上海美女不会留恋非洲部落酋长夫人的位置,她不会把一个虎背熊腰的匈奴勇士当成一生的知音,她不想穿胡人的裘皮衣赏,她不想喝带着腥味的羊奶,她不想吃带着膻气的羊肉,她更看不惯胡人的野蛮无礼。在匈奴,父亲死了,儿子继承除了亲生母亲之外的所有女人,哥哥死了,弟弟马上成为嫂子的夫君,这对于汉朝一代大儒的千金小姐来说,再过十二年,也无法适应这里的观念。就算丈夫宠爱她(她懂那么多的诗书),儿子依恋她,也无法改变她精神上的俯视,就象一个琴师在倾心弹琴,听琴的唯一听众却在自顾自地挠脚丫子,琴师会感到内心莫大的失落和痛苦。
  “一步一远兮足难移,魂消影绝兮恩爱遗”,她终究是个女人,难以割舍自己的亲生骨肉,难以割舍异族丈夫十二年来的恩情,但是她下定决心之后,就终身不顾,再也不来这里看一眼她的异族男人,再也不来这里看一眼越长越高的儿子,任凭他们的眼泪滑落在风沙大漠之中。
  以前看过日本电影《人证》,有感于人性的真实和残酷。剧中的女主人公在二战以后,曾和一个美国黑人士兵同居,并和他生下一个黑皮肤的混血儿。后来黑人士兵带着儿子回美国了,日本也从废墟中崛起,迈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女主人公幸运地嫁入富豪家族,成为一个风情万种的贵妇。女人的黑皮肤儿子来到了日本,执意要和母亲相认,母亲再三劝说无效之后,为了不让自己身败名裂,毅然向亲生儿子下了毒手,她的匕首刺进了儿子的胸膛,也拷问了观众的灵魂深处,黑人是日本人眼中的贱民,黑人的儿子是日本女人的耻辱。曹操没有叫人带回蔡文姬的儿子,是因为她的匈奴儿子是汉族男人心中的耻辱。
  曹操把蔡文姬嫁给了屯田都尉董祀,这是他为蔡文姬挑选的白马王子,董祀文采斐然,英俊挺拔,是姑娘们眼中的理想对象,对于历尽沧桑的蔡文姬来说,却是一种沉重的心理压力,“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励。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诗虽如此,曹操不会认为她鄙贱,董祀也不敢把她当作鄙贱。
  婚后不久,董祀就因贪污犯了死罪,大雪寒天,蔡文姬披散着头发,赤着双脚,赶到魏王府去向曹操求情。蔡文姬的兄弟姊妹尚在,董祀就是被曹操杀掉,她还有亲人可以依靠,况且依着曹丞相的个性,杀掉她一个男人,还会为她另选夫婿。蔡文姬如此着急董祀的生死,也许说明了她真心喜爱这个比她年轻的丈夫。她向曹操跪下磕头,“大王的好马成千上万,大王手下的武士多得象树林,只要派出一名武士,一匹好马,追回判罪文书,就能挽回我丈夫的生命”,一向杀人不眨眼的乱世枭雄竟然网开一面,为着蔡文姬的恳求,一笔勾销了董祀的死罪,还给蔡文姬送上头巾鞋袜,以防她生病着凉,比之蔡文姬在匈奴抛夫弃子,反而显得男人更为长情。
  曹操一直惋惜蔡府的藏书遗失于战火,希望蔡文姬能够重新整理成册。蔡文姬凭着记忆写出了四百多篇,让才华横溢的曹丞相看得十分满意。曹丕与蔡文姬也是亦师亦友,互相切磋,才女的家如同往日的蔡府,成为新的文化沙龙。钟繇学习蔡邕的笔法,自成书法大家,他又带出卫夫人,卫夫人又带出王羲之,终于集大成于《兰亭集序》,达到书法艺术的巔峰。丁廙写出了《蔡伯喈女赋》,文辞华美,极尽赞扬,想必当年也是沙龙的座上常客。“明六列之尚致,服女史之语言”,“岂偕老之可期,庶尽欢于余年”,蔡文姬和董祀生有一儿一女,女儿长大后也嫁给了司马懿的长子司马师,司马师被后来的晋朝追封为景皇帝。
  “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由于《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的影响,蔡文姬的痛苦被文人无限地放大,蔡文姬的幸福被文人无限地缩小,因为后来的文人以为女人的天空除了丈夫就是儿子,其实女人同样渴望出人头地,渴望名扬四海,渴望留取丹心照汗青,她们同样喜欢一种感觉,那就是被别人崇拜,尤其是被懂行的男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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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猜想马丁斑斑的“每月一坑”会有“说说历史上才貌双全的美女们”,于是提前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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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性情的一个女人。
是啊,侧重某些方面,而忽略其他,就产生这样的效果。
【羊徽瑜,长大后嫁给司马师为妻,史称景献羊皇后
和董祀生有一儿一女,女儿长大后也嫁给了司马懿的长子司马师】

蔡文姬和董祀的女儿也嫁给了司马师?是小妾夫人??那不是表姐妹嫁一个?不尴尬??

“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明末女将秦良玉

本帖最后由 thisummer 于 2011-4-20 01:25 编辑

转自:『煮酒论史』 (巨坑)中外名女系列 by 嫣红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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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就四川作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
    由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

    蜀锦征袍自剪成,桃花马上请长缨;
    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上万里行。

    露宿风餐誓不辞,忍将鲜血代胭脂;
    凯歌马上清平曲,不是昭君出塞时。

    凭将箕帚扫匈奴,一片欢声动地呼;
    试看他年麟阁上,丹青先画美人图。

秦.jpg
    
    这四首诗是明朝的崇祯皇帝送给一位万里勤王的奇女子的,她就是中国历史上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秦良玉。崇祯一生为人忌刻,对秦良玉却是个例外,除了秦良玉确实英勇善战,大概只能用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生物学原理来解释了。秦良玉名声远播,日本的井上祐美子写过一部《女将军传》,就是讲得这位明朝女性传奇的一生。在风雨飘摇的明末乱世,她本着精忠报国的信条,四处征战,不畏艰险,屡建功勋,比之引狼入关的吴三桂、屈身事敌的洪承畴,她显得如此坚定和无私,让多少须眉男子自愧不如。

    秦良玉(公元1574年—公元1648年),字贞素,忠州(今重庆忠县)人,是位出身大户的苗家女子,她的父亲是明朝嘉靖时的贡生,满腹经纶,秦良玉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又没有象当时汉族姑娘那样缠足,她非常喜欢与兄弟们一起喜欢舞枪弄棒,等她长大成人的时候,不仅武功高强,而且精通兵法。她人才出众,名动一方,如愿嫁给了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丈夫,这就是当时的石砫宣抚使马千乘。马千乘的祖先来自陕西扶风,据说是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的后裔,因为军功被册封为四川石砫的土司,管辖当地归顺大明的少数民族,马千乘同样是武功超绝,与妻子非常投缘。秦良玉帮助丈夫训练了一支部队,这就是名留青史的“白杆兵”,正应了她幼年时期的豪言壮语,“使儿掌兵柄,夫人城、娘子军不足道也”。所谓白杆兵就是手持白杆长矛的士兵,白杆长矛上面配置带刃的钩,下面配置铁环,作战时持茅砍杀,行军时钩环可做翻山越岭的工具,悬崖峭壁,白杆兵人人可以如履平地。万历二十七年,朝廷派兵剿灭播州宣抚使杨应龙发动的苗人叛乱,马千乘率领三千白杆兵助阵,秦良玉率领五百精兵,很快攻克了播州城外的邓坎,活捉了守将杨朝栋。马千乘夫妇乘胜前进,连破七塞,催枯拉朽,杀进了播州城,杨应龙绝望之下,带领全家自焚身亡,白杆兵名列川南路战功第一,威名远播,秦良玉一战成名。

    俗话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马千乘不幸惹上大祸,本来他已中暑,因为对太监邱公公招待不周,竟然被邱公公投入狱中,在狱中延误病情,一代才俊,竟然冤死云阳狱。朝廷得到奏报,深为惋惜,鉴于马千乘的儿子马祥麟年纪尚幼,下令让秦良玉代领其职,成为石砫女土司,为朝廷守土安民,保一方平安。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朝经历了损失惨重的萨尔浒之战,八万军人死于努尔哈赤的后金军铁蹄之下,全国震动,朝廷赶紧调兵支援,石砫的三千白杆兵被调往前线,大明朝廷此时也是危机四伏,明神宗死后,明光宗在位一个月就一命呜呼,懒于政事的明熹宗成为大明皇帝。在这种情况下,秦良玉的兄弟秦邦屏和秦民屏率领白杆兵渡过浑河,与三万后金军展开惊天动地的血战。

     明军的增援部队全部是川浙的精锐,训练有素,他们赶到的时候,沈阳已经失陷。与川军对决的后金军是四个旗的兵力,双方杀得血肉横飞,白杆兵冲锋陷阵,沙场上留下了三千具后金军的尸体,虽然后金军人数占优,却讨不到丝毫便宜。在这紧要关头,努尔哈赤通过汉奸找到了明军的炮手,将沈阳城墙上的大炮对准了沙场上的白杆兵,炮声隆隆,硝烟弥漫,明军的火炮利器却被后金军用来对付明军,后金骑兵又从两翼进攻,白杆兵几乎阵亡殆尽,秦邦屏殉国,秦民屏重伤,秦良玉率领百余白杆兵,拼死杀进重围,救出了秦民屏,抢回了秦邦屏的尸体。后金军杀向了浑河桥南的浙军大营,浙军凭借火器优势,牢牢压住了后金军的进攻,遗憾的是,火药用完了,又无法及时补充,浙军只能与敌人展开面对面的肉搏战,最终寡不敌众,少数人突围出去,总兵陈策、童仲揆都战死沙场。史书上曾有如此的评论,自从后金军发难以来,明军望风而逃,罕有阻其锋芒者,唯独这一战,明军以万余人抵挡数万人,杀敌数千人,虽然最后几乎全军覆没,但他们威武不屈的气概,至今动人心魄,自此,“川兵名始重”。

    浑河血战以后,秦良玉率领三千白杆兵奔赴榆关(山海关),这里是后金进入中原的咽喉要道。秦良玉坚守不出,后金军也无可奈何。秦良玉的儿子马祥麟被敌人射中眼睛,血流满面,他伸手拔出箭簇,向敌人连发数箭,当场让敌人倒下几具尸体,后金军只能止步于山海关前。秦良玉叫人赶制了冬衣分给明军士卒,自己向明熹宗陈述了伤亡情况,明熹宗深受感动,册封秦良玉为二品官员和诰命夫人,追封秦邦屏为都督佥事,马祥麟也加官进爵,实现了出征前建功立业的誓言。

    朝廷继续征兵,秦良玉回石柱办理相关事宜,此时猓猡族的奢崇明正在聚众谋反。奢崇明的二万士卒本来奉命北上援辽,奢崇明心怀异志,竟然带兵围困成都。他听说秦良玉回川,马上派人携厚礼上门贿赂,秦良玉不为所动,立斩了来使,带领上万人马,赶赴成都,解了成都之围,随后克复了重庆。皇帝得报,十分欣慰,进封秦良玉为总兵,秦民屏为副总兵,马祥麟为宜慰使,重赏了白杆军人。秦良玉指挥有方,先后攻克红崖墩、观音寺、青山墩,彻底夷平了奢崇明的叛乱。当地百姓纷纷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一睹大明女将的风采,虽然她韶华已逝,依然保留着英姿飒爽的绝世风姿,让大明百姓叹为观止。有一官员心生爱慕,在庆功宴上悄悄拉住她的衣角,秦良玉神女无心,伸手割断了衣角,让倾慕者知难而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贵州水西地区出现了一个占山为王的匪首,名叫安邦彦,他召集流民,攻占了贵阳以西的大片地区。秦良玉率领白杆军人入黔,打垮了安邦彦,将之斩于马下,激战之中,秦良玉的弟弟秦民屏也壮烈牺牲。

    乱世之中,雪上加霜。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明熹宗去世,年轻的明思宗(崇祯帝)成为大明皇帝。后金军趁机进攻,1629年,几十万后金军从龙井关、大安口(今河北遵化北)绕道,扑向北京,永平四城失守。各地勤王部队赶到京畿外围,大多却犹豫不前。秦良玉捐出家财,充作军饷,激励士卒奋勇杀敌,白杆军人勇不可当,与后金军展开殊死搏斗,很快光复了永平等地,京师这才转危为安。明思宗见到了万里赴戎机的女将军,自然感慨万千,多少须眉目男子畏敌不前,互相推攘,而关键时刻一锤定音的竟然是位红妆女将,在晚明腐烂透顶的世风中,秦良玉依然保留着对家国的一片冰心,不计个人得失,不计私人利益,为大明留住了最后的时光。公元1636年,后金皇太极在沈阳称帝,改国号为清,大明外患不断,内忧纷扰,朝廷更加倚重白杆兵。

    今天的北京城骡马市大街北面,有“四川营”这个地址,这里就是秦良玉当年带兵驻扎的地方。勤王的将领中,只有白杆兵是女将带队,引起了京师百姓极大的兴趣,明朝时期的汉族女子喜欢把脚缠成三寸金莲的模样,甚至缠到无法下地走路、需要别人抱出抱进的地步,一个女人如此武功高强、勇猛无敌那自然是天大的奇闻。秦良玉治下的川兵还在这里纺纱织布,力争自给自足,后人就把这里叫作棉花胡同。后来此地设置了四川会馆,里面有副墨迹,生动地表现了后人的缅怀之情,“出胜国垂三百年,在劫火消沉,犹剩数亩荒营,大庇北来桑梓客。起英雄于九幽地,看辽云惨淡,应添两行热泪,同声重哭天涯”。

    崇桢六年(公元1633年),白杆兵的精锐被留下来拱卫京师,秦良玉回四川“专办蜀贼”,与多如牛毛的农民军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农民军领袖张献忠,后人有一本《蜀碧》揭露了张献忠令人发指的屠杀罪行,“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就是张献忠对待百姓的态度,几百年后,这种藐视一切的兽性依然让人不寒而栗。

    崇桢七年(公元1634年),张献忠陷夔州,围太平,秦良玉昼夜兼程,打退了农民军。崇桢十三年(公元1640年),罗汝才的农民军攻克巫山,进犯夔州,秦良玉率领白杆军人在马家寨、留马垭、仙寺岭大战罗汝才,杀掉农民军首领东山虎,将罗汝才阻于巫山。明末乱世,饥荒遍地,民不聊生,流民揭杆而起,汇成了燎原之势,白杆军人有限,农民军却源源不断,数量上逐渐占据了优势。史书记载,张献忠的部队用人血浸过的米豆喂马,虎狼之师所到之处,百姓民无遗类。他们遇上孕妇,必然刨开她的肚子,将胎儿挖出,抛在空中,用刀尖接住,观赏胎儿最后的挣扎,他们把这叫做雪鳅。他们抓到儿童,就用柴草把孩子们围住,然后点燃柴草,在圈外用矛戟乱砍乱刺,直到孩子们个个血肉模糊、不成人形,农民军把这叫做贯戏。秦良玉为守护一方平安,弹精竭虑,忧思如焚。

    张献忠、罗汝才的农民军大举入川,秦良玉与张令两人成犄角之势拱卫重庆。张献忠连破官军于观音岩、三黄岭,在竹箘坪射杀张令,秦良玉的三万部众赶去救援,几番恶斗,终因寡不敌众,几至全军覆没。秦良玉单骑去见四川督抚邵捷春,提出挽救之策,“现在事情紧急,尽发溪峒卒,可得二万人。我出一半军粮,官府出一半军粮,足以破敌”,但四川府库空虚,已无存粮,无力集合一支足以抵挡农民军的队伍,邵捷春没有采纳秦良玉的建议。当时,秦良玉的一位族人秦缵勋充当农民军的耳目,被秦良玉发现,秦缵勋杀掉狱卒越狱逃跑,被再度抓获,秦良玉把他交由法办,明正典刑。

    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的数十万农民军涌入四川,在夔州打败了秦良玉的白杆军,随后占领了四川全境,只有石砫在秦良玉的守护下得以保全。秦良玉发布《固守石砫檄文》,慷慨陈辞,“我的两个兄弟皆死于王事,我以妇人之身蒙受国恩二十年,今不幸至此,断不能以余生事奉逆贼”,她发布命令,“有从贼者,族无赦”,七十岁的秦良玉依然豪气冲天,她依然为大明王朝守着一片蓝天,不幸的是京城被李自成的农民军攻破,明思宗不愿南逃,在煤山上自缢身亡,李自成就在京师做了大顺帝国的皇帝,仅仅历时几十天,农民军就象山崩一样的败亡了,此时张献忠还在四川大杀百姓,直到现在四川还能见到当时留下的万人坑,整个县城的百姓都被张献忠屠戮殆尽,只有秦良玉所在的石砫能把农民军挡在家门之外。

    满清入关了,清军南下了,江南地区遭遇了空前激烈的抵抗,也遭到了极为惨烈的屠杀,南明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秦良玉接受了南明政权的任命,接受了太子太保和忠贞侯的封号,准备带兵为南明效力。就在此时,郑芝龙不顾大义,投降满清,出卖了隆武帝,反清大业至此功亏一篑,清军进入四川后,杀人无数,致使千里荒无人烟,引发了后来的湖广填四川,但在秦良玉有生之年,清兵未能踏入石砫一步,秦良玉始终是大明的忠臣。公元1648年,秦良玉抱憾而终,享年七十四岁,下葬于龙河北岸的回龙案(今石柱县大河乡鸭桩村),墓碑上刻着南明对她的封号,她走完了轰轰烈烈的一生,充满传奇又充满遗憾,正如古人所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作为一个女人,秦良玉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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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河山空血战, 只留风雨响青萍”——反清志士秋瑾的一生

转自:『煮酒论史』 (巨坑)中外名女系列 by 嫣红1969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08103.shtml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这是反清志士秋瑾女士的诗词,英风飒爽、豪气干云,至今让砰然心动。盛夏的电视屏幕上,放映的多是满清的辫子戏,《铁齿铜牙纪晓岚》中,拖着大辫子的酸文人因为满族官员纳了两个汉族侍妾而高呼满汉融合、亲如一家,《孝庄秘史》中杀人千万的屠夫多尔衮成了痴情而专一的有情郎,制造千百冤狱的老帝崽乾隆成了《还珠格格》中和蔼可亲的皇阿玛,使人气愤之余油然产生了无尽的蔑视,拍这些片子的男人配叫男人吗?我从来没想到到一个民族当奴才当狗还这么开心。如果说琼瑶女士是因为嫁给了称心如意的满族丈夫而极力在小说中美化满族男人,那些别有用心把辫子戏推向全国的官员们则是努力制造满人比汉人优秀的印象,借此打击汉人的民族自尊心。那些靠抢劫剥削汉族为生的满族男人,那些强迫汉族新娘奉献新婚之夜的满族男人,居然成了电视上高大全的英雄形象,比起随便一个抗日电影中日本军人刺杀中国战俘的镜头,满人的残酷血腥都胜之百倍千倍,死在满人铁蹄下的汉族百姓数以千万计,今天,我们在屏幕上看到的日本鬼子都是凶残的,而满人酋长则是英明神武和高瞻远瞩的,天下理所当然是他们的,不禁对当今的中国男人产生了深深的失望,我不知道在他们中间是否还有鲁迅所说的“民族的脊梁”,但我知道,一个没有脊梁的民族迟早要在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中淘汰出局。 “扬州十日”已过360年的纪年,我愿意以一枝拙劣的笔,帮助大家重温中华民族的英雄烈士。

    当今的男人乐滋滋地扮演满清辫子戏的时候,可能没有想到,没有上个世纪初期的秋瑾、徐锡麟这些英雄人物的浴血奋战,现在的中国男人可能还得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梳起世界上最难看的猪尾巴,当然猪尾巴看多了也就习惯了,大陆电视剧已经成功培养了中国观众的恋丑之癖,他们认为长袍马褂就是中国人的服装,交领右衽就是日本人的样式,使人对他们的历史素养油然而生鄙视之心。但是这些汉族男人绝对不能容忍新婚之夜别的男人代替他来做新郎,在种族歧视的满清时代,睡汉人的老婆,是满族男人的权利。这些历史记载,都在民族团结的名义下销声匿迹,但是,不肯接受教训的汉人继续自我麻醉,终有一天,汉民族又要重蹈任人蹂躏的命运。但是,我们祈祷这一天不要来临,因为,为了光复“汉族江山”,我们已经牺牲了无数的优秀儿女。

    猛回头,祖国鼾眠如故。
    外侮侵陵,内容腐败,没个英雄作主。
    天乎太瞽!
    看如此江山,忍归胡虏?
    豆剖瓜分,都为吾故土。

    秋瑾(1875年~1907年),字璿卿,生于光绪元年十月,浙江山阴人,自号“鉴湖女侠”,他的父亲秋寿南曾担任湖南郴州知州,应该说秋瑾生活在一个开明的官宦之家,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喜欢骑马击剑,跟着表兄勤练武功,但幼年却躲不过缠足的汉族习俗,可以想象,一个小脚女人为了为了练就闯荡天下的本领,忍受了多么大的痛苦。1896年,秋瑾嫁给了湖南湘潭的一位大富商的儿子王廷钧,开始了阔太太的生活。小她四岁的丈夫是个旧式男人,很难成为她琴瑟和鸣的知音,但是这位富家公子处处让着她,使这个心比天高的女人能够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他们生有一儿一女,女儿王灿芝后来成为中国的第一位女飞行家。

    有人说,所谓革命,就是胜利了革别人的命,失败了革自己的命。一个养尊处优的阔太太,不在家中相夫教子,整日向往革命,希望充当革命排满的女英雄,不能不说受到那个风云激荡的时代大气候的影响。当年的热血青年几乎都是出身富家子弟,他们本来前程似锦,美女环绕,但是,他们视如敝履,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杀身成仁的不归路,这种义无反顾的背后是一种广阔无边的大慈悲,刺杀满清的中坚力量,把民族国家从奴隶状态中拯救出来,他们最终做到了,武昌首义成功,全国相继光复,汉人再也不是满人的“家奴”(慈禧太后说,“宁与洋人,不与家奴”),他们成了当家作主的主体民族,这中间,多少好儿女付出了年轻的头颅。

    当年,25岁的吴樾与陈独秀争夺暗杀任务,行刺出国考察的满清五大臣,他问陈独秀,“与敌人拼命与缔造新国家相比,那一样比较容易?” 陈独秀回答,“前者容易后者难”,吴樾慨然说道,“既然如此,容易的我来做,难的让你来完成” 。吴樾投掷炸弹,当场炸伤了五大臣中两个人,吴樾自己也壮烈牺牲,辛亥革命胜利后,满清遗老遗少梦想复辟,他们最害怕的,就是热血青年手中的炸弹和枪支。
    
        1904年夏天,秋瑾东渡日本,成了当时少有的女留学生,曾经有一副经典的照片,是秋瑾身穿和服,头梳倭堕髻,手持短刀的形象。她自己也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汉衣冠,这才是真正的中国人。很多人说起这张照片,都说是秋瑾的和服装束,当年多少汉人宁舍大好头颅,不舍祖先衣冠,到了民国建立,有些汉人竟然东躲西藏,不肯剪掉满清强加的猪尾巴,令人感慨万千,可以说,没有秋瑾这些先烈的流血牺牲,就没有今天汉民族的自信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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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瑾相继加入了光复会和同盟会,结识了陶成章、黄兴等革命志士,抱定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宗旨,开始了暴力革命的准备工作。她美丽又豪爽,经常当众演讲,给留日学生和国际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日本返回中国,她曾在上海小住,创办《中国女报》,她极力鼓吹这样一种主张,“女学不兴,种族不强;女权不振,国势必弱”,今天的欧美正是这样的情况。秋瑾很快接替徐锡麟主持绍兴的大通学堂,为会党培养有生力量,她需要大量的经济支援,她的夫家为她慷慨解囊,虽然她的丈夫醉心于朝廷的功名,但对妻子一向出手大方,出面资助她赴日留学,又赞助她办刊兴学,自己不纳妾不娶小,回绝了妻子要求断绝关系的请求,可见作为秋瑾的丈夫,虽然让妻子素有“天壤王郎之恨”,王廷钧确是那个时代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这时的秋瑾满腔热情地投入到了对青年学生的培训当中,用日本人那里学来的方法,锻炼青年学生的身体,训练青年学生的军事技能,爬山、游泳、射击、跳远,样样俱全,体育会的能量很快辐射到江南各地,为辛亥革命培养了不少青年骨干。秋瑾还尽心培养女性人才,她的学生尹维峻在后来浙江光复的战斗中,毅然参加了女子敢死队,一手拿短枪,一拿炸弹,第一个冲进了浙江巡抚衙门,生擒了当时的浙江巡抚,立下奇功,全国光复以后,她和姐姐尹锐志一起,担任了孙中山的女保镖,多次粉碎了敌对分子的暗杀阴谋。

     1907年6月,秋瑾和徐锡麟约定在皖、浙同时起义, “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不幸叛徒被捕泄密,情势危急,徐锡麟决定提前举事。7月6日,徐锡麟、陈伯平开枪刺杀安徽巡抚恩铭,激战后寡不敌众,徐锡麟落入了敌人手中,当他得知恩铭已死,心怀大慰,自言今生无悔。徐锡麟就义时被挖出心肝,下锅炒熟,由恩铭的亲兵分食殆尽。大通学堂暴露了,秋瑾的处境危险万分。但是,她下定决心要为革命流血牺牲。当时的绍兴知府贵福是恩铭的亲戚,两人都是满人,贵福竭力捉拿革命党人,要为恩铭报仇血恨。在此紧要关头,大通学堂师生要求马上举事,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秋瑾命令大家马上转移,只留下了30多位学生。

    1907年7月13日,300余名清兵包围了绍兴大通学堂,抓走了包括秋瑾在内的八名师生。山阴知县李钟岳同情革命党人,一直没有对秋瑾用刑。绍兴知府贵福逼着李钟岳马上处决秋瑾,李钟岳不从,“人证、物证都没有,如何能够定罪?” 贵福拿来了巡抚的手谕,命令李钟岳马上执行死刑,李钟岳据理力争,却无济于事,见到秋瑾的时候,他泪随声下,伤痛无比。秋瑾平静地提出了三个要求,第一,与家人书信诀别,第二,行刑时不要剥去衣服,第三,行刑时不用斩首的方式。作为一个小小知县,李钟岳只有很少的一点自主权,他答应了其中两个要求,尽量保全秋瑾行刑时的颜面。秋瑾壮志未酬,但坦言死得其所,她的牺牲,可以唤醒众多沉睡的国人,“虽死犹生,牺牲尽我责任;即此永别,风潮取彼头颅”,事实也正如秋瑾的宏愿,几年之后,汉室光复,民心高扬,即使后来遇到日本这样凶恶的敌人,中华民族也誓死抵抗,决不再做亡国奴。1907年7月15日,在贵福的监督下,秋瑾被押赴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李钟岳为她买了上好的棺材,秋瑾生前的挚友吴芝瑛和徐自华将她的遗骨迁葬于杭州西湖的西泠桥边,让秋瑾能与岳武穆、张苍水一起,照耀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

    李钟岳因为包庇秋瑾被解职回家,他良心不安,无法自拔,整日对着秋瑾的遗作神情恍惚,几次自寻短见,都被家人救下,1907年9月23日,李钟岳趁着家人疏忽,自缢身亡,享年五十有余。与秋瑾案相关的几位官员,激起地方巨大的民愤,当其人调到其它地方任职时,车内全是乡民砸过来的石头,让他又惊又惧,民心所向,势不可当,埋伏了满清最终的灭亡。

    秋瑾的丈夫在妻子就义后,悲痛难忍,很快就一病不起,郁郁而终,留下了一对年幼的儿女。本来秋瑾迁葬于湖南湘潭,辛亥革命以后,又作为光复汉族的英雄烈士,迁回杭州西湖。

    百年风雨,回首上个世纪初的风云变幻,真是鬼神泣壮烈。英雄烈士以杀止杀,以暴制暴,他们的牺牲是否值得?柏杨先生曾举过一个例子,一个清贫之家,幼儿生病卧床,妻子心急如焚,此时有人上门贿赂,丈夫坚守原则,一口回绝。妻子虽然心存埋怨,但仍对丈夫满怀敬意,这正是一个家庭风雨同舟、贫困相守的根基。现在的满清辫子戏无情地摧折了汉族男人的形象,如同一个妻子知道丈夫在妓院当打手,平时抽取女人的皮肉钱,迎来送往,就算丈夫再俊朗,也不能让妻子产生丝毫的敬仰,缺乏这种敬仰,一个家庭随时面临劳燕纷飞的状况。卖淫的女大学生曾如此扬言,“我从来不跟中国人”,就算这个中国人再富有再有教养。我们衷心希望有一天,天真烂漫的中国姑娘不要口出狂言,“长大不嫁中国郎”,因为中国男人成了被普遍鄙视的对象,辫子戏的恶毒正在于毁掉了汉族男人曾经豪迈刚毅的形象,连他们的姐妹女儿都不以他们为自己的荣光。“回首河山空血战, 只留风雨响青萍”,先人为我们流血牺牲,我们更不应让后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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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教猛虎不投降——辽国承天皇太后萧燕燕

本帖最后由 thisummer 于 2011-4-20 03:06 编辑

转自:『煮酒论史』 (巨坑)中外名女系列 by 嫣红1969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08103.shtml


  医巫闾山,是东北三大名山之一,“为灵秀之最”,这里埋葬着不少辽国历史上的皇族贵戚,其中就有名垂青史的承天太后萧燕燕,与她合葬在一起的不是她的前夫辽景宗,而是她的后夫韩德让。

    今人根据出土的辽国墓葬,可以窥见契丹不同于汉族的婚姻形式。萧燕燕的长女嫁给了萧燕燕的弟弟(过继来的),长女的女儿又嫁给了自己的舅舅耶律隆庆,耶律隆庆死后,辽圣宗又诏命此女嫁给耶律隆庆的儿子耶律宗政,被耶律宗政断然拒绝,耶律宗政拒婚的代价是终身不娶妻,耶律宗政死后,皇帝下令将那个曾经做过他后母的女人与之合葬,凑成一座夫妻合葬墓,给后人留下无尽的叹息。萧燕燕的后夫韩德让却是在萧燕燕去世以后,主动要求与萧燕燕合葬,以全浓情眷意、两处相思,萧燕燕的儿子辽圣宗成全了韩德让,也成全了一段震古铄今的传奇。辽国皇后萧燕燕毒杀了韩德让的妻子,而汉族臣子韩德让对萧燕燕却始终尽忠尽责,全心全意,这是奴性还是爱情,有谁说得清?

    萧燕燕(公元953年—公元1009年)出身于五后十七相的萧阿古只家族,萧阿古只家族是辽国最显赫的国舅别部,萧燕燕“以女主临朝,国事一决其手”,年幼时就显露了其不同一般的认真。她的母亲是燕国大长公主,她的父亲是北府宰相萧思温,有一天,萧思温的几个女儿在家中扫地,别的女儿敷衍了事,扫地只是做做样子,而萧燕燕用扫把将地上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不禁感叹,这个女儿将来一定有出息。作为驸马都尉的萧思温,颇有文采,喜欢拿一把梳子做道具,公主妻子生前未能生下传宗接代的儿子,他也没象汉族男人那样纳妾生子,只是从同族那里过继儿子,可见契丹贵族中的女人享有怎样的权利。

    公元969年,辽穆宗被身边的奴隶刺杀,萧思温等大臣拥立耶律贤继位,历史上称为辽景宗。辽景宗体弱多病,也许来自他幼年时期的火神淀之变,他的父亲辽世宗被耶律察割刺杀,嫔妃大多一同遇难,耶律贤遭此惊吓,落下了头风的病根,继位多年不能正常主政,“大诛罚,大征讨,蕃汉诸臣集众共议,皇后裁决,报之知帝而已”,萧燕燕逐渐掌握参政大权,开始了女主临朝的辉煌历史。萧燕燕曾与汉族高官的儿子韩德让定下婚约,后来她又被辽景宗选中,极品富贵在向她招手,美丽的小姐于是选择了母仪天下。由此看出,她爱韩德让远不如韩德让爱她,一个权倾辽国的女人,让丈夫、儿子、情人深爱一生,以至情人不计较名份,儿子不计较名声,听凭母亲为所欲为,渡过了丰富而绚丽的一生,这种奇迹实在要感谢游牧民族的胸怀豁达、豪迈奔放,就算萧燕燕一开始就选择了韩德让,也应该是一对恩爱夫妻,“驸马都尉卢俊与公主不协,诏离之,遂出俊为兴国军节度使”,这种记载在辽史上比比皆是,以汉族传统观念来看待萧燕燕的改嫁,实在是一种愚不可及。

    萧燕燕和辽景宗生下了四子三女,四子是隆绪(圣宗)、隆庆(秦晋王)、隆裕(齐国王)、郑哥(早夭),三女是燕哥、长寿奴、延寿奴 ,以生育频率来看,辽景宗非常喜爱萧燕燕,萧燕燕作为正宫皇后、耶律隆绪作为辽国皇储,地位牢不可破,这一点史家并不存疑。比起萧燕燕的出身,韩德让的身世更是一种传奇,他的祖父韩知古被掠到辽国做私奴,后来竟然当上了中书令,他的父亲韩匡嗣当上了南京留守,册封为燕王,由于与宋军作战不利,降为秦王,但依旧是高官显贵。荣华富贵让韩家男子乐不思蜀,就算烙上了奴隶身份,也与辽邦不离不弃。

    辽景宗并不因为韩德让与萧燕燕曾有婚约,就待之如情敌,在景宗一朝,“加东头承奉官,补枢密院通事,转上京皇城使,遥授彰德军节度使”,后来更成为托孤大臣,这位辽国皇帝的胸怀,正如一望无际的北方大草原,“春来草色一万里,芍药牡丹相映红”。

    “辽以鞍马为家,后妃往往长于射御,军旅田猎,未尝不从”,女子统军作战,也是游牧民族的一种传统,而宋朝君臣往往凭空猜测,以为辽国孤儿寡母正是天赐良机,可以一举北上, 收复失地。但是,辽国上下,君臣一心,兵强马壮,几次诱敌深入,给予宋军迎头痛击,迫使宋军吐出已经到手的土地。“明达治道,闻善必从,故群臣咸竭其忠。习知军政,澶渊之役,亲御戎车,指麾三军,赏罚信明,将士用命”,一位睿智果敢的辽国女人,不亚于当世任何一位男性。

    辽国的后族世代显贵,萧家的一对姐妹嫁给了耶律休哥的两个儿子,皇族和后族历来是亲上加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打断骨头连着筋,对外用兵当然会同心同德、同仇敌忾。

    公元979年,宋太宗御驾亲征,直抵幽州(今北京,当时叫南京)城下,韩德让坚守南京,亲临城墙与宋军血战,整整渡过了十五个日日夜夜,苦苦支撑以待辽军增援,耶律休哥、耶律斜轸率军赶至,在高梁河打得宋军一败涂地,宋太宗挨了辽军两箭,在亲随的掩护下,乘驴车逃跑,幽州之战,一位大宋男主被辽人打得仓皇逃命。

    公元982年,辽景宗游猎时病死于云州焦山(今大同西北),耶律隆绪继位为皇帝,是为辽圣宗,萧燕燕成为承天皇太后,按照辽景宗的遗诏,为十二岁的儿子监国摄政。在韩德让和耶律斜轸的鼎立支持下,瓦解了皇族贵戚的蠢蠢欲动,在辽景宗、辽圣宗两朝,这位聪慧的女人坐稳了四十年的江山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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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986年,宋太宗派遣三路大军,挥师北上,由曹彬、田重进、潘美挂帅领军。杨家将充当前锋的西路军连克寰、朔、应、云诸州,气势如虹,辽国再次采用“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的策略,有条不紊地展开反击。萧太后偕同辽圣宗亲临幽州,戎装上阵,指挥作战。在岐沟关打败了东路曹彬的主力,然后汇集优势兵力,围剿中、西两路宋军,辽军耶律斜轸与杨业的部队遭遇时假装败走,杨业的五千精锐奉命追击,辽军伏兵尽出,四面合围,潘美没有及时予以援手,杨业的手下几乎全部战死,杨业杀敌数百人,被萧挞览、耶律奚底活捉,绝食三日,以身殉国,自此宋辽攻守易位,宋太宗精锐尽失,再也无法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失地。

    公元1004年,萧燕燕和辽圣宗大举南征,“亲御戎车”,直抵北宋重镇澶州(今河南濮阳)。在位的宋真宗慌了手脚,在宰相寇准的请求下,宋真宗御驾亲征,来到边关,宋军集结队伍,据城坚守,以数箭齐发的连弩对付辽国骑兵,辽兵死伤惨重,连驸马都尉萧挞凛都被宋军射死。萧燕燕看到了大宋的民心和实力,同意讲和,宋辽双方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缔结了“擅渊之盟”,带来了两国长达一百二十年的和平。这对于宋辽双方,都算双赢,大宋百姓,只是每人每年少吃一个烧饼。

    萧燕燕和辽圣宗长期与宋朝作战,却异常仰慕汉文化,辽圣宗尤其喜爱白居易的诗集,无论是汉族服饰还是汉族礼仪,比之正宗汉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汉化太深的后果,就是失去了本民族的特征,导致华夷一体,亡国之后就再无声息,因为契丹和汉族说同一种语言,写同一种文字,又穿同一种服饰,旁人怎能区分出他们的东南西北?可以说萧燕燕创造了大辽的辉煌,也埋伏了大辽的毁灭,就象世界各地的移民前往美国定居,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也变成了与祖国陌生的美国公民。

    萧燕燕摄政时期,韩德让一直总理宿卫事宜,与萧燕燕出则同车,入则同寝,成为一对恩爱夫妻,这在汉人看来是大逆不道,对于契丹风俗算是合情合理。萧燕燕对韩德让说过,“我曾经和你有过婚约,现在愿意重续旧情,我的儿子成为当朝国主,希望你能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辽圣宗对韩德让以父事之,韩德让则尽心尽力扶佐幼主,形成了一种和谐的父子关系。

    萧燕燕毒死了韩德让的妻子李氏,又不断赋予后夫高不可攀的富贵,韩德让在战战兢兢的心情下,小心侍奉着昔日恋人,享受着仪同天子的回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萧燕燕实在懂得男人的所思所想。

    韩德让封楚国公,官至丞相,总理南北院枢密使事务,权倾一朝。萧燕燕废除了他的奴隶身份,赐名耶律隆运,名列耶律阿保机的直系后裔,辽圣宗赐他铁券几杖,上朝不拜,让他列置护卫百人,等同天子仪。

    萧燕燕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常常无所不用其极。有一位驸马对公主不善,与丫环有染,被她活活害死。一个辽人无意中把韩德让撞于马下,也被她当场斩首。恩威并用,契丹贵族对她的后夫不敢不听从。

    以前在辽国,契丹人杀人处罚轻,汉人杀人处罚重,至此则藩汉同刑。采用了汉人的科举制度,选拔才德兼备的官吏。澄清吏治,清理积案,提高施政效率。受灾地区减免赋税,让百姓不至衣食无着,保持国家的稳定。将抢掠而来的汉人奴隶释放为平民,解除他们的奴隶身份,使其自食其力。禁止契丹贵族随意处死家中的奴隶。种种措施,使辽国种族和解、兴旺发达,走上富裕之路。边界的“榷场”,成为宋辽贸易的集散地。在位四十七年的辽圣宗,成为辽国鼎盛时期的一代“盛主”,成为辽国历史上最受赞誉的皇帝。

    公元1009年,萧燕燕还政于辽圣宗,同年病逝,统和二十九年正月,韩德让病逝于征讨高丽的归途中,谥号“文忠”,按照他的临终遗言,辽圣宗将他葬于母亲的墓中。

    萧燕燕的一生,让辽国渐渐走上了发达富强之路,让辽国渐渐洗退了游牧民族的野蛮狼性,让辽国渐渐认同农耕民族的温良恭让,当带着原始部落气息的金人拔地而起的时候,冷兵器时代的文明难以抵挡冷兵器时代的野蛮,辽国被野蛮的金人打得一败涂地,被更野蛮的蒙古人灭掉了最后的基地。历史,已经模糊了是非和对错,萧燕燕促使辽国向文明靠近,这是辽国的灾难还是辽国的福气,已无法用一种结论来断定,但是,这位气魄宏大的女人,完全当得起那首气魄宏大的诗篇,完全当得起那个气魄宏大的时代,“威风万里压南邦,东去能翻鸭绿江。 灵怪大千俱破胆,那教猛虎不投降”,这正是萧燕燕一生的精彩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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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hisummer 于 2011-4-20 02:21 编辑
【羊徽瑜,长大后嫁给司马师为妻,史称景献羊皇后
和董祀生有一儿一女,女儿长大后也嫁给了司马懿的长子司马师】

蔡文姬和董祀的女儿也嫁给了司马师?是小妾夫人??那不是表姐妹嫁一个?不尴尬??
zhaoyebai 发表于 2011-4-19 23:09


同学你看得好细哦

古代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与现今不同,姐妹共事一夫的例子很多,最有名的如“娥皇女英”

Fyi, 春秋时期的媵制,就是指一个贵族男子娶妻, 这个妻的侄、娣(妹)也随她一同陪嫁。这种侄娣随姑、姊同嫁一夫的婚俗,在春秋时期的诸侯和士大夫中相当盛行, 对春秋时期的政治联盟、社会稳定和婚姻外交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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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好个巾帼英雄
恩,在中国史上多位皇后中。最欣赏她。敢爱敢恨,有魄力!
女人一辈子活成这样,真是精彩丰富,值了!
萧燕燕真是个能干又幸运的女人。
秦良玉经历如此精彩的一生,还如此长寿,真是难得
there are few female generals in chinese history, but each of them conducted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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