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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支持4楼楼主的想法,没能力就别生,生了大家都痛苦,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未婚妈妈,只要是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拿孩子说事.未婚妈妈的孩子能随意上户口,那被强制计划生育指标流产的孩子都死的太怨.
本来日子勉强过得下去,生了个孩子一下子变成赤贫
我单身,很佩服那些不顾经济状况产子的人
未婚妈妈,只要是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拿孩子说事.未婚妈妈的孩子能随意上户口,那被强制计划生育 ...
花开花落2012 发表于 2013-7-8 22:08



    汗,好吧!提到计划生育这一国策,我只能说……太没人性了。不生都不生,好像也真是这样了,唉!
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几个国家像我国一样……泯灭人性,计划生育……
尤其如今计划生育早成了国家的敛财工具,唉!
其实第一应该取消户口,这玩儿就是限制人口流动的手段,古代有用,不知道现在还有什么意义。
第二,应该婚姻法中引入过错惩罚,现在即便举证出轨嫖妓重婚,也只是可以离婚,分财产酌情考虑而已,并不能理所当然让对方承担过错。我觉得出轨男养私生子没错,他的孩子,他有义务,要是光生不养,他更轻松。但是他老婆、婚生子没义务,因此,要养,就按过错分割财产,分完后再养。
第三,允许非婚生育。并不是所有非婚生育的都是小三,也有很多女性不愿意结婚,但是想要孩子,因为目前的婚姻制度的确是整体上对女性不利。如果结婚不是有孩子的唯一手段,女性的选择会更自由。至于家庭不健全对孩子的影响,当然是有的。但是人渣都做了父母,打死孩子的照样做父母,这些最迫切的都没解决,反而禁止未婚妈妈有点儿没抓住重点。当然,我希望有父母准入制,不过即便有,单亲也只是一个减分项而不是禁止项。
我赞成给非婚生的孩子上户口。但一女限一个。上户口后同时做绝育术。很公平
国外有未婚生子,但是对于婚生子和非婚生子,或者说,法律承认与否的孩子,区别比较大。
都有什么区别啊?好奇,想了解下
个人觉得户口是应该给的,我爸妈超生,当时政策不给上户口,我拖到小学毕业才上的户口,森森觉得不给上户口对小孩来说好残忍啊,妈妈小时候吓我们就说黑户要饭都要被拖去打残……
而且生都生下来了,有没有户口都是人,中国人跑美国生孩子,美国有说不给户口么?这种事对不负责任的家长来说根本不是事儿,惨的是孩子,记得以前有个家里超生小孩16了就是不给他上户口,他把爸妈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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