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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县级的恶霸? 张扣扣案

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元 拒绝找媳妇(组图)
文章来源: 红星新闻 于 2018-02-22 10:31:36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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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除夕,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新京报报道,从南郑区委宣传部证实,3名死者情况为:王自新,男,现年71岁,务农;王校军,男,现年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公职人员,其工作单位为南郑区红寺湖管理处,职务为管理处主任(正科级);王正军,男,现年39岁,系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嫌疑人情况为:张某某,男,35岁,未婚,无正当职业,2017年12月外出务工回家。

2月17日10:55,汉中市南郑县(区)官方微博@南郑公安通报称,2月17日7时45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投案自首。至此,陕西汉中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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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案发生的原因,网络传言不断。有传言称其源于22年前同一地点发生的一起命案:嫌犯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在和被害人家人的争吵中,被死者之一用木棒敲中脑袋后死亡,传言称张此次行凶是为母亲报仇。

2月20日,红星新闻赶赴嫌犯张扣扣的家中,采访张父等人,了解当年案件发生的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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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母22年前命丧与王家纠纷

张父称当年摩擦因“送瓜矛盾”而起

事发的王坪村离汉中市区约25公里,离新集镇约5公里左右,一条5米宽的马路从村中穿插而过,通向对面三座巍峨的大山。

嫌犯张扣扣的家和死者的王家都在马路右侧,两家房屋墙靠墙,两家门口相距十来米。从外部看上去,张家是两层楼房,刷了白漆,显得很新,王家则是泥土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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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到访时,王家已大门紧闭,只剩一条狗卧在地上,不时对过路陌生人狂吠。据附近的村民介绍,王家的人“回娘家,去亲戚家了”。

村民向红星新闻指认,命案发生在王家门口马路对面的沟坡上,一处正对着王家大门,一处在沟的下游8米左右。当记者想追问案件更多的细节时,村民却闭口不提。

在这次出事的22年前,张家和王家曾经发生过一起人命官司。

据红星新闻从张扣扣父亲处获得的一份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以南检刑诉字(1996)328号起诉书指控: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被告人王正军的邻居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因过往与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军脸上吐唾沫,遂引起争吵。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争吵,汪秀萍拿一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左脸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从路边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汪当场倒地于当晚十时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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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化名)是死者汪秀萍的女儿,时年17岁,由于念书念的晚,当时正在上初一。弟弟张扣扣当时13岁,刚刚6年级毕业,她说,“弟弟个子不长,瘦小瘦小的,当时一直哭。”据上述判决书显示,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据张红讲述,此后三天,白天张红和弟弟到王家守灵,晚上舅舅和父亲过去守灵。第五天,王家人为母亲举行了葬礼。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汪秀萍在冲突中死亡,起因是王、张两家有宅基地矛盾。对此,张红表示,死者王家的房屋虽然与自家的房屋挨着,但中间的几间屋子是王自新的大哥在住,所以不存在这一说法。

张父对红星新闻表示,当年他家种植西瓜,因给别人送瓜而未送给王家,遂引起对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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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父亲在家中客厅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家人眼中的张扣扣

初中毕业当过兵

后外出打工,每月寄回500元

据上述判决书显示,张家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一、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专题)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张父称,王家确实赔了他们1500元,至于丧葬的费用,自己也不知道王家到底花了多少。“但这1500元,只够我子女上学的费用。”张父说,自从妻子去世后,家里更加困难了。

张扣扣初中和姐姐张红在附近一个中学读书,从家里骑自行车十多分钟就到。张红称,当时家里困难,自己和弟弟每天上学都不吃早餐,直到中午放学回家才吃午饭。张红称,要不是母亲去世,弟弟初中毕业还可以上高中,或者去技校,现在也能找个好的工作。“当时弟弟的成绩还行,考试还能打80多分。”

据张父讲述,张扣扣初中毕业以后,在家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出去打工。一年之后,乡里通知儿子去当兵。张红称,弟弟从小就喜欢军人,听到此消息后就很高兴地入伍了。据张父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显示,2001年12月1日,张扣扣被批准入伍。2003年12月29日,张扣扣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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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父称,儿子复原回家之后,在家待了一段时间便去广州打工,“当保安。”张父称,儿子非常孝顺,在广州打工时,每个月都给他寄500块钱,“他当时的工资才一千多块,几年给我寄了一万六千五百多元。但他就是不怎么回家,每年过年都没回。”

2007年,张父用自己当木工赚下来的钱修了新房。“当时还没有手机,儿子打了村里一户人的座机,我就给他说修房子的事,儿子说他给领导请示一下,后来领导就让他回来了。”回来十五天之后,张扣扣又去了广州。张父称,后来听说儿子跟领导不和,辞了工作,一直在广州深圳一带找活,最近两年在杭州绍兴一带。

张红称,2004年自己出嫁,出嫁时自家房子还是泥墙土瓦,破败不堪。2007年,父亲翻修房子,自己也没回来过,也没怎么跟弟弟交流。直到近几年有了手机,姐弟俩才经常打电话互相问候。“弟弟在外没少吃苦,有次他跟我说,他脚上的一双鞋是在地摊上买的,花了四十多块钱。”张红说,“打工这么多年来,他过年回家只有五六次。”

张父称,2017年8月,儿子从阿根廷回国。“当时正是收稻谷的时候,儿子说回来帮忙收稻谷。”张红称,弟弟曾去阿根廷打了三个月工,她清楚记得,去年8月16日弟弟回来这天,发了一条朋友圈,“我回来啦!”

案发前他给了父亲4万元

父子很少交流,总回避“找媳妇”话题

张父称,儿子回国后一直在家里待着,基本不出门,每天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这个沙发坐坐,那个沙发坐坐。”

张扣扣单身,张红称,“每次跟他说,在外面找个媳妇过日子吧,弟弟就说‘知道了知道了,挂了挂了’。”

张父表示,父子俩在家交流很少,大约腊月二十左右,他说自己催儿子找个媳妇,儿子却表示,以后不要再提这事了,并拿出了4万块钱,说以后都不要和自己说话了。

张父告诉红星新闻,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之后儿子竟然会去杀人。

案发当天他烧热水洗衣服

目击亲戚称,张扣扣说“报22年的仇”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02/22/7002113.html
EFAULT 发表评论于 2018-02-23 07:05:15
这案件从一开始就无法对王家有客观同情,因为3个或4个男人当着对方儿女的面围殴一个女人至死。撇开法理,情理和道德上就是王家有责。
老头衫 发表评论于 2018-02-23 06:45:45
张家老大红寺湖管委会副主任 贪腐被贴吧举报 二儿子当地房产局当官 顺应房地产大潮狂发财 他是真凶 漏网了 别看房子破 可能等时机拿政府补贴盖新房 毕竟是村霸 朝中有人
难为 发表评论于 2018-02-23 04:51:19
案情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楚,孰是孰非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村县级的恶霸不整治肯定后患无穷。当局者应该明白,杀张扣扣容易,平民心难;不仅不会杜绝其他复仇杀人,而且接下来恐怕妇孺难逃,更多灭门惨案,凶手亦不会投案自首。不如顺应民心,当年冤案重审,惩治凶犯,宽大张扣扣。张扣扣为母复仇不怕死,还被尊为英雄,杀他没有警戒作用,适得其反。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2018-02-23 03:17:07
当年"17岁杀人”?
但张扣扣他姐姐说是老二打死她妈, 却让老三顶的罪。

那个是对的?
东四刘石匠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23:42:04
"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专题)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数字确实诡异
山地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23:01:19
看房子就知道谁在仗势欺人
Louis168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22:18:18
杀得好,杀坏人,为母报仇,有种!
毕超亮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21:52:02
当年的真相迷雾重重,判决书的表述可疑,官方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但至少可以看出,当年的判决及赔偿对张家都是明显不公,因此张的复仇也可以说是司法不公的后果。各位想一想,一个女人与三、四个大男人的打斗场景,就知道谁的说法接近事实,就知道当年司法不公是多么严重了。
彪悍的小石头不用多说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9:05:30
你们有人仔细看那两个数字了吗?

法院判王家出9639.30。首先这个数字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什么639块三毛钱?天啦农村法院的法官数学好好,竟然精算到几块几毛钱。

其次,下葬和请吃白酒用掉8139·30。这王家他妈的花钱也那么牛B。竟然不多不少花了8139.30。我问你你哪个人本事那么大、凑发票就凑到了8139.30?还是根本就是个手写的白条。

最后两个一减。华丽丽的1500给了张家。

当别人都是白chi吗?

肯定是倒推。当初就是和法官打通关系讲好只出1500。然后再弄个白条葬礼花了8139.30。得出要陪9639.30。

你也照顾照顾我们网民的情绪好不好?随便咋弄两个数都行干吗凑整。

不行了老niang的工作就是夭天算数。我一眼就看出这个数字是作弊。其他判词再说什么都是假的了
justiceinny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6:09:33
王老三入狱时不过17岁, 放出来也就20岁, 他有多少社会背景,认识多少犯罪集团,有能力立多大的功可以在短短三年内获准减去4年的刑期?
自干五第二万名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6:09:09
因为七年的刑期,属于轻型犯。这个级别一般就是去农场干活。
三年回家属于正常现象。
法律惩恶,治病救人。
这个没大的问题。
美国应该也一样。
justiceinny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6:02:56
那你解释一下这个杀人犯在牢里立了何种功会被减掉接近60%的刑期?
山地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6:01:41
钱的事王家确实做的很烂。
山地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5:59:57
判刑是七年,别拿三年说事,提前出狱都是另外一件事情。提前需要看他在狱中的表现。如果他在狱中继续打人就会加刑。表现好,有立功的才会提前出狱。和当年的判刑几乎没有关系。
孤岛白云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4:21:59
想想当年三男打一个女至死,才判8年,服刑三年,陪9千元实赔1500元。王家拿着赔款大肆摆酒席,纠竟是为张扣扣妈吊丧,还是庆祝王家的胜利?好事都是王家得了,给张扣扣家留下的是无穷的灾难,这事摊到谁的头上,任何人都不会放过。这就叫人在做,天在看,欺人太甚就是恶,是恶必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没到。
这个案子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公平问题,与政治,政党无关,不该往政治上扯。
难得幽默 发表评论于 2018-02-22 13:22:09
只有张扣扣的姐姐所说的和其他人说的不一致,甚至和她父亲说的不一致。她父亲说的和其他人说的一致, 而且与张扣扣所为一致。但有人宁愿相信张扣扣的姐姐所说的谎言。
作者:知乎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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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死了。
大家一直为张扣扣感到遗憾,觉得为母报仇的人,不该落得这个下场。
张扣扣认为是王正军父子三人杀死了他的母亲,但法院仅仅判决王正军一人有罪,且罪名为故意伤害,刑期为7年,并且王正军在监狱里只待了4年就出来了。
张扣扣认为,这个判决有猫腻。
1、
判决显示,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张扣扣母亲汪秀萍朝王正军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打架。汪秀萍拿一节扁铁打了王正军,王捡了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汪秀萍因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死亡。
根据新闻,张扣扣同村一好友描述:汪秀萍先超王富军吐口水,王富军打了她一巴掌,后来,王自新、王正军、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都加了进来,张扣扣的母亲拿了一条钢条把王正军的头打破了,王正军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棒砸在张扣扣母亲太阳穴上。
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2001年7月递交的“刑事附带民事状”声称:17岁的王正军“是致死人命的凶手”。
张福如现在接受媒体采访称:他未参与打架,老婆被四个人维修,王自新喊“打死她,打死她我给她抵命”,王富军遂拿棍子把汪秀萍打死,王正军是出来顶包的。
张扣扣也认为,王自新也在现场,是最终的负责人,王正军是出来“顶包”的。
世界上有两种事实,一个是客观事实,即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一个是法律事实,即法官根据证据认定的事实。
法官不是机器猫,没有时间机器,不能回到现场查看现场查看客观事实,因此法官只能依据法律事实判案。
在刑事法律,更是要求排除合理怀疑,证据标准的要求比民事案件更要高出许多。
从判决书以及各方的程序可以看出,王自新是否在现场,说法并不一致,实施致命一击的王富军,还是王正军,张福如也无证据证明,关于“三个人一起杀了张扣扣母亲”的说法,证据薄弱,疑点众多,在法律实施上,显然无法成立。
2、
王富军和王正军都参与了斗殴,王正军实施了致命一击,,为什么王富军不是共同犯罪呢?
这就涉及到刑法上的“实施过限”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定“共同犯罪”,各方必须在思想上是统一的,如果其中一个人实施的行为,超出了两个人商量的结果,那么对于超出的部分,其他人是不负责任的。
打个比方,两个人协商去偷东西,甲负责防风,乙负责盗窃,乙在盗窃的时候看到女主人如花似玉,临时起意把女主人给玷污了,那么甲仅仅定盗窃罪,而乙则是盗窃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
在这个案子里也是如此,王富军、王正军和汪秀萍、张福如等人互殴,此时各方更多的是一种意气用事,并不追求伤害对方,在刑事上比较可能是构成寻衅滋事罪。
转折点在于张扣扣的母亲出其不意地用钢筋打到了王正军的脸,王正军愤怒之下从路边捡了一根木棒敲击张扣扣母亲的头部。
这一下并没有和他的哥哥王富军商量过,从路边捡木棒也看出他并没有事先准备,是典型的临时起意,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哥哥和他有共谋,只能认定他的行为属于“实施过限”,将这一下的责任归咎于王富军一个人。
3、
王正军明明打死了人,为什么定的是故意伤害罪?
两个罪名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上,而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又主要通过其客观行为体现。
王正军从路边拿起一根木棒打了汪秀萍一下,看到汪秀萍十分痛苦,就没有继续进行打击了。
结合汪秀萍打脸在先,王正军反击灾后,王正军的工具是从路边捡的,打了一下之后就没有再打了,法院认为,王正军并不是真心想要汪秀萍的命,因此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这是符合常理的。
如果王正军在打了一下之后并没有停手,而是继续疯狂打击,把汪秀萍当场打死,或者打个半死,那王正军将会被定故意杀人罪。
4、
根据当时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起刑点是7年。
王正军本身未满18周岁,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也非常良好。
事情发生后,王正军的父亲进行了积极的赔偿,承担了部分丧葬费用。
从起因来讲,汪秀萍先吐口水,也先打王正军的连,对事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责任。
考虑到这些情节,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最终判了最低的7年,这排除了所谓“杀人偿命”的传统观念,贯彻了现代刑法的精神。
这份判决书,堪称典范。
5、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逮捕的时间,需要在有期徒刑中按照1:1进行折抵。
所谓的7年有期徒刑,扣除在看守所的时间,大概只需要再服刑五六年即可。
王正军在被收监之前,已经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在被收监之后,又获取了减刑。
综合起来,他在监狱蹲了4年,也是正常的,至于减刑是否存在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我们并无法判断。
张扣扣母亲的案件,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疑点,但是在张扣扣的认识里,母亲被王正军打了一下死了,王正军犯了杀人罪,但法院法院只判了7年,最后只蹲了4年就出来了。
为什么呢?他左思右想,最后想通了,杀人的不是王正军,而是王正军父子三人,但他们只手遮天,只吧王正军推出来顶锅。
这样子,他的心理会好受一些。
6、
96年的判决并没有问题,张扣扣及其家人提出的这些质疑理由,其根本目的不针是对原96年案件,而是为张扣扣杀人所寻找的借口。
那么张扣扣为什么杀人呢?
检方梳理了张扣扣的心路历程,发现张扣扣传销被骗,打工没挣到钱,也没有结婚生子,最终将自己的困顿,归咎于其母亲的遇害。
张扣扣在提审的时候也说:“如果我生活过得好了,自己有钱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
所谓的复仇只是一个借口,他就是一个社会的loser,觉得自己生活无望,临死前想要拉别人垫背。
7、
1925年秋,直系军阀孙传芳俘虏奉系军阀施从滨,并将其枭首示众。
1935年冬,施从滨的女儿施剑翘为父报仇,刺杀了孙传芳。
该案轰动全国,各界一致认为,为父报仇是,应该特赦。该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审改判7年,入狱不到1年,施剑翘就被最高法院特赦释放。
按照这个案子的逻辑,张扣扣为母报仇,那么王正军的儿子,也应该杀了张扣扣全家,一直杀到有一家死光为止。
同态复仇或许是前现代法律体系的正义,但却为现代法律体系所不容。
因为同态复仇会让秩序崩塌,让社会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状态。
或许张扣扣有他自己的正义,但他的正义还活在100年前.
从1996年到2019年,相比民意的喧嚣,法院的判决显得如此冷漠。
没有刀光剑影,但两个案子的法官一起打了一场漂亮的法律阻击战。
用判决画下了一条线,告诉人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所谓的复仇,我们只有一个评价,那就是故意杀人。
以复仇标榜自己,张扣扣最好的归宿,就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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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惠品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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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复仇
界面新闻引用张扣扣发小张小万(化名)的话说:
有一次,他(张扣扣)跟我见过,说他在当兵的时候,部队上的领导问他们为什么来当兵,别人说什么的都有,比如报效祖国之类的,他说他是为了给他母亲报仇才来当兵,说当兵可以锻炼身体,为了以后报仇。他说当时部队领导给他做了好几天的思想工作。
界面报道援引张小万所说,张扣扣在阿根廷打工时看到越南人报复杀人,“一下子搞死好几个”,受到刺激和启发,这算是一个说法。
澎湃新闻也证实了这一事实:
曾和张扣扣同年入伍,并在一个团服役的王旭(化名)告诉澎湃新闻,新兵连训练的时候,张扣扣告诉别人他参军的原因是要锻炼好身体报仇。“他这话被层层上报,全团开大会的时候政委在会上点名说过这个事情,我们大家才都知道了。”王旭说:“后来部队领导还对张扣扣进行了批评教育,扭转他这种想法。”
虽然这两种说法有细节上的差异,但是可以互相印证张扣扣当兵时公开宣称参军是为了报仇并被领导批评,这也证明张扣扣的杀人故意蓄谋已久。
2月19日下午,张扣扣的四伯张宏儒向澎湃新闻表示,事发后他曾试图劝说张扣扣,但被他甩开,“他说22年的大仇报了。”
烧车时,张扣扣对同村人说:“三条人命,我死定了。我妈死了22年,今天我终于把仇报了!”
王富军:当时是我在路边乘凉,他母亲就朝我吐口水,当时年轻气盛就气不过,走的时候吐的,没吐上,我就没在意,就骂了一句,就几个小朋友在那,过了十几分钟她又返回来,又朝我脸上吐,我真的是忍无可忍,就给了她一巴掌。

潇湘晨报:之后呢?

王富军:(汪秀萍)抓着我的衣领不松手,就耍赖,抓着我衣领就说我打她,我都没动手,后来就叫家里人过来了,离着不远。

潇湘晨报:后来呢,发生了什么?

王富军:我母亲说你回去别在这,就在这个时候我三弟才(打了汪秀萍),我都没看见。

潇湘晨报:武器是什么?一根棒子吗?

王富军:就是那个,一米多长的木棒,劈柴用的,就挥了一下,没想到会打到头部。她那个人平时也耍赖,当时打了也没在意,她就倒在地上了,后来她自己爬起来了,就没在意,当时来了一辆车,一叫她她自己就起来了,后来找了个架子车给她拉到医院去了,就看伤,没想到有这么严重,当时我兄弟也在流血,就各看各的伤。当年的时候有些细节问题都没写上,(后来)抢救不及时,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我父亲是劝架,根本就(没参与),对一些报道真的是很无语,就乱说。

【3】我们两家没有赢家

潇湘晨报:你觉得去年的事,你是怪张扣扣,还是怪他的家人?

王富军:怪他父亲。

潇湘晨报:你觉得他父亲责任重大?

王富军:就是因为他父亲给他灌输复仇思想。

潇湘晨报:你说这个话有事实依据吗?

王富军:因为他时常,村民跟我说,他父亲时常扬言要报仇之类的。

潇湘晨报:那你有同情过张扣扣吗?你觉得他是个可怜的人吗?

王富军:我觉得是一种悲哀,这件事情我们两家没有赢家,就是造了个孽。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我们两家搞成这个样子,这个事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4】他有种就来找我

潇湘晨报:张福如现在跟媒体讲,你不死他就不服,这个事你怎么看?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9/07/17/8495698.html
4】他有种就来找我

潇湘晨报:张福如现在跟媒体讲,你不死他就不服,这个事你怎么看?

王富军: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当时他觉得冤他为什么不上诉,现在他上诉,纯粹是没事找事,他这个用心啊,现在我们家就剩我一个。我就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这都是有证可查的,时隔这么多年又翻出来。

潇湘晨报:那你可以跟我把这个事情的真相讲清楚啊。

王富军:现在已经没有意义了,凶手已经毙了,我现在不需要做那些无谓的解释,没意义。

潇湘晨报:但是现在张扣扣的父亲对这个判决不服,他说儿子是冤枉的。

王富军:他不服又能怎么样呢,我现在不去招惹他,他有种就来找我。

潇湘晨报:他一直说,他老婆的事你打了她。

王富军:我们家就剩我一个,他想把我搞下去。

潇湘晨报:你家里还剩你一个。

王富军:弟弟,大哥都在18年遇害了,连我父亲。我们三个兄弟就剩我一个了。

【5】最可惜的是我大哥

潇湘晨报:你现在回想当年,有没有觉得自己不对,或者你的家人有没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

王富军:当时太冲动了,年轻气盛,如果不是我当时那么冲动,就没后边的事了。

潇湘晨报:你对你弟弟的死惋惜吗?

王富军:惋惜,最可惜的是我大哥。

潇湘晨报:为什么?

王富军:当时的事,他根本都不知情,说我们兄弟三个都参与了当年的事纯粹是胡扯。过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混到现在这个位置。

潇湘晨报:你大哥当年什么职位?

王富军:当年刚入职两年,就是个办公室文员,他们说我大哥当时说是科级干部,科级干部都是十多年后的事了,干了将近三年怎么可能是科级干部,这些事我现在不想说了,说了心里难受。
鲜肉米粉 发表评论于 2019-07-17 13:59:50
在赔没赔钱这个回答上就明显能看出这人是不是在说谎了!
作者:有趣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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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二审,为母报仇疯狂杀戮3人,被判死刑。23年前,因为邻里争执,王自新三子王正军杀了张扣扣的母亲,判了7年,18年的春节看到杀人凶手刑满回来过春节,春节本是团圆的日子,害的他们阴阳两隔的恶魔正在圆圆满满的过春节,这确实让人心生不爽,加上生活工作的不顺利,张扣扣杀了王正军,王校军,疯狂捅死仇人之后,又去杀了王自新,烧了他的轿车,然后去自首,张扣扣这个杀人泄愤不可以称之为快意恩仇,也许他曾这样想,加上他的命两条命换三条命还是赚了,但是在这个法治社会,之前的凶手已经付出了代价,个人滥用暴力取人性命,确实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有自首情节,而狡辩说有精神病也被否认,被判处死刑,张扣扣不服上诉,今天二审,个人觉得应该减刑一下,毕竟事出有因,不是突然抽风杀人,也不是谋财害命,本来就是有不共戴天之仇,而且最后还自首了,说明还是有求生欲望也明白法治社会逃不了,试想一下如果凶手当年就判死刑,也就没有这些悲剧,张扣扣命途多舛,只能说是天意捉弄,要说张扣扣有多么十恶不赦也不见得,如果当年没有丧母之痛,也许他的生活会更加美好,心理也不会像这样这样阴暗,所以说做人一定要与人为善,不要冲动做错事。
发布于 2019-04-11
作者:冷眼围观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340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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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子的基本事实是,22年前一天下午中国一个普通农村里,张扣扣母亲汪秀萍与邻居王家发生口角,随后发生肢体接触,王家老三用棍子对汪秀萍猛击头部致死,22年后35岁的张扣扣用刀杀死王家老大,老三以及他们的父亲。
这个案子里的基本事实有:
1,大部分农村是个丛林法则社会:费孝通《乡土中国》中说,中国历来的政权只延伸到县一级,这也确实是事实;现在大部分乡镇乃至村里的领导还都是本乡有威望或有势力的乡民,跟大猩猩群体雷同。没经历过的可以咨询一下农村的同学。
2,王家就是想打死汪秀萍:狮子吃羚羊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个,狮子想吃羚羊,它能追上并咬死羚羊,这就是丛林法则。王家是2-4个成年男性面对汪秀萍,如果不是想打死她,可以制服她,甚至可以打残她,但绝不会猛击头部;
3,王家在当地有势力:与邻居发生口角,家里人不是劝架而是一起上,什么样的家风可以培养出来这种效果?这样的家风,王家老大是正科级国家干部(乡长级别),我想应该不会是因为他太有威望吧。
4,判决肯定偏袒了王家:任何人处在王家当时的情况,发生命案后你猜会不会去找关系?那效果如何呢? 猛击受害人头部要害部位,用力没有节制,实施后无任何挽救措施;判决结果是,“故意伤害致死判七年”;以此逻辑,张扣扣的律师如果辩护说,我的委托人只是想教训他们一下,刀都没捅到底,并且事后通知了受害人女家属去救治,能不能也算故意伤害?你猜法官会采纳吗?https://www.zhihu.com/topic/20172404/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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