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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丈夫的葬礼当天那个入侵者就来骚扰过了,本来以为孤儿寡母好欺负,没想到碰到个辣手的,哎,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国外的这个法律 真好~~这种人渣就该崩了他。
勇气可嘉,很冷静的处理,真是可敬
好有魄力~我想说她做的很对,不能当危害发生后在来处置,就应该及时扼杀~
我觉得实名制未必不好 毕竟有合法管制枪支 起码没这么混乱 一码归一码么  不过这个妈妈真是很冷静 能在照顾孩子同时先给警察电话 然后抄家伙 不是一般二般的猛
果然很彪悍啊,对那种贱男打死就对了
这个女的真是一个彪悍的妈妈,为了儿子啊
防卫过当这个词很微妙啊……
让我想到那个医学院的学姐,刀刺劈腿无耻炫耀男几十刀却避开重要器官,导致他因为算是轻伤无法上告~~~
可是,现实生活中,这样彪悍的人又有几位???
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华裳,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
要求普及能避开重要器官的扫盲贴
接线生的回答也很妙。赞一下年轻妈妈
猛人啊,国内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法律? 不会是防为过当?
咳咳,想不过当的,要避开重要部位。比如四肢不会造成致命伤,即便失手后果严重,起码主观上容易认定。头、胸腹则被容易认定起码有重伤杀人故意,搞不好就过当。特别注意的是脸,毁容算后果严重,过不过当要看具体情形。
只是问题是,只对四肢下手很难遏制犯罪,除非能正确打击关节。
不知道对第五肢下手现在是怎么处理的?照理说,第五肢受伤也算后果严重,但这是挺有效的办法,而且能彻底遏制犯罪,无复发可能。老案例是没问题的,不过那是现场打死都不过当的年代。
国外能持枪正当防卫,我国抢肯定没有了,而且还可能变过度防卫啊
如果她那時手邊沒有槍的話會怎麼樣呢?
真是勇猛,值得女同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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