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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伤男童怕被人发现将其投入井中溺亡


核心提示:1月2日,山东无棣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在2011年12月27日倒车时将同村年仅5岁的男童王某某头部撞伤,因怕被人知道,嫌犯将男童投进一灌溉用砖井内,致其溺亡。目前王某已被无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报滨州1月3日讯1月2日,无棣县公安局历时六天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在2011年12月27日倒车时将同村年仅5岁的王某某头部撞伤,因怕被人知道,竟将王某某投进一灌溉用砖井内,致其溺亡。


2011年12月28日上午,无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无棣县水湾镇某村村民报警,前一天下午4时至5时间,其5岁的儿子王某某放学回家在村中玩耍时失踪。接报后,无棣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


孩子失踪时间距报案时间尚未超过24小时,专案组认为此案具备警犬搜索条件,于是立刻请示省公安厅,请求安排警犬搜索。省公安厅专业人员当日带警犬到达案发地。警犬从失踪现场开始追踪,向西五十米巡至王某(犯罪嫌疑人)家,并且在王某的一辆五菱面包车前徘徊不已,警犬对王某面包车的追踪引起侦查人员对王某的怀疑。


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了倒车时撞倒王某某然后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据王某交代,2011年12月27日下午4时30分许,王某驾驶面包车去接学生,在其家门口倒车时,将在其车后站着的王某某撞倒。王某见王某某头部被撞伤,因害怕被王某某家人发现,就将其抱上自家面包车拉走,然后投进村北的一灌溉用砖井内,他见王某某在井中坐起,又随手拾起一块砖头和一个废弃的农药瓶击打王某某头部,致其溺水死亡。


2012年1月2日上午,在犯罪嫌疑人的指认下,警方将王某某尸体找到。目前王某已被无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撞了人怕被人知道就把人给杀了,这也太凶残了
愤怒,愤怒,愤怒,除了愤怒还能说什么!!!泪流满面
人有大善,也有大恶。凶残居然是因为极度的恐慌和惧怕,保护自己成了唯一和第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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