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平原省
平原省,旧省名,简称平,面积50,000 平方千米,人口15,000,000人。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通令成立平原省,8月20日,平原省正式成立,驻新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共辖56县、1矿区、5城关镇。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划归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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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为了适应革命和建设的需要,中共对旧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划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和调整。这次调整,基本上奠定了今天的省级行政区划的格局。平原省就是在这一时期的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短期存在过的一个省。 1949年5月,华北完全解放。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7月25日至27日召开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华北行政区划及关于河北、山西、平原省人民政府组织机构与人事任命等重要决议,会后发出一则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通令,宣布撤销冀东、冀中、冀南、冀鲁豫、太行、太岳、太原等七个行政区,以旧省界为基础,并照顾到经济条件、历史关系及自然条件等划分为河北省、山西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并于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并决定由冀鲁豫区党委负责平原省的筹建工作。平原省的筹建由此拉开帷幕。 在平原省建立之初,全国的形势还非常复杂,各地政治形势发展极不平衡,情况各异。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军事任务早已完成,土改早已彻底实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已经成为中心任务;华东、西北等地区刚刚获得解放,这一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实施军事管制以肃清一切残余的敌人,恢复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接收一切公共机关、物产,并加强管制,收缴一切民间反动分子的武器,解散国民党、三青团等一切敌对团体,没收官僚资本,创建各级革命政权机关,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等;而华南、西南地区还在国民党残余军队占领之下,尚待解放。再加上财政经济极为困难、交通落后、信息闭塞,中央人民政府要立即直接地管理省以及省以下地方政府,无论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都是在短时期内无法达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决定在解放战争中形成的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原五大战略区的基础上,对全国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华北人民政府取消后,该地区的河北、山西绥远、察哈尔、平原、北京、天津五省二市直属中央人民政府领导(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增设华北事务部,负责联系并指导华北5省及京、津二市的工作),另外设立东北、西北、华东、中南和西南5个大行政区一级人民政府,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和处理所辖省、市的民主政权建设。 大区的设立,使省建制的地位下降,由原来国民政府时期的直属中央领导变为新政府时期的次级地方建制。因此,平原省从诞生开始就未直属过中央。后来,随着大区的撤销,省重新成为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建制,平原省则在此之前被撤销建制。 虽然平原省的存在时间很短暂,只有三年零三个月,但是它毕竟是中共在基本掌握全国政权的情况下,对全国政区划分进行调整的一部分平原省地图 [1]
。[2]编辑本段所辖新乡市 1949年设新乡市,为平原省辖市,平原省人民政府驻地。1952年新乡市划归河南省。安阳市 1949年由安阳县析置安阳市,为平原省辖市,1952年安阳市划归河南省。菏泽专区 1949年设菏泽专区,专署驻菏泽。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由濮阳黄河以东部分析置,驻鄄城)、郓城、梁山(由东平湖西、寿张之黄河以东与郓城之一部组成,驻梁山)、南旺(由汶上县运河西及郸城东南部分组成,驻曹庄)等8县及菏泽城关区。1950年撤销菏泽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将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等7县划归山东省(仍设菏泽专区);东明县划归河南省。湖西专区 1949年设湖西专区,专署驻单县。辖金乡、单县、鱼台、巨野、城武、嘉样、复程(解放后由曹县、城武2县析置,驻青崮集)等7县及单县城关区。1950年撤销单县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 1949年设聊城专区,专署驻聊城。辖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原东阿县黄河以西部分,驻桐城)、寿张、阳谷、莘县、冠县等11县及聊城城关区。1950年撤销聊城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聊城专区划归山东省。濮阳专区 1949年设濮阳专区,专署驻濮阳。辖濮阳、清丰、南乐、濮县、范县、观城、朝城、滑县(驻道口)、长垣、封丘等11县及濮阳城关区。1950年撤销濮阳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将濮阳、清丰、南乐、滑县、长垣、封丘等7县划归河南省(仍设濮阳专区);将淄县、范县、朝城、观城4县划归山东省。1964年,范县重新划归河南省。安阳专区 1949年设安阳专区,专署驻安阳市。辖安阳、内黄、林县、邺县(解放后由临漳县漳河以南及安阳之各一部组成,驻崇义策)、淇县、汤阴、浚县、内黄、等6县。1952年安阳专区划归河南省。新乡专区 1949年设新乡专区,专署驻焦作。辖新乡(驻小冀镇)、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驻清化镇)、沁阳、温县、延津、原阳(由原武、阳武2县合并设置,驻阳武)、济源、孟县等13县和焦作矿区及汲县城关区。1950年撤销汲县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新乡专区划归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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