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以前在四月天里看见的评,觉得挺有趣的于是copy过来~~
《虐到何处是尽头》
一、虐文分为两种:虐待主角和虐待读者。
范围分为两种:GB虐和BL虐
虐待读者,这个==比如,挖坑不填!比如,不该死的死了不该活的活了!读后令人痛心无比唏嘘不已,或者激动得想手刃作者。 最近在各大BL论坛出现了一种引起争议极大的所谓"虐文", 让我好不郁闷。
虐待主角,很好理解,就是给主角悲惨的境遇,比如父母双亡,被人欺侮,流浪街头,梦想破灭……等等等等,虐的招数繁多,花样翻新,虐身虐心的都有。据说也有好多方面的虐法, 性虐是一种, 暴力是另一种, 更有的是心灵上的痛苦, 却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作者要将那个虐字完全与性虐挂钩, 仿佛不做爱就不够虐似的。
为什么每一个主角(那些作者心里最喜欢的人物), 总是要被轮奸, 被蹂躏, 还要兴奋不已地叫床. 这真的让我好稀奇. 难道喜欢他们就是要让他们被蹂躏, 让他们在自己手中毫无尊严吗?
过无数强迫性行为去强调所谓的绝望和身不由己,通过无数的非人类的刑法来摧残人的肉体,摧毁人的人性, 使我对于虐这个字产生了疑惑。
虐的文是不是SM的一种变相延续呢?有详细的虐待过程,并且一般文章不止一处有虐。
作者为什么津津乐道的写这些过程?读者为什么恶心之余还要去看呢?
是不是因为我们骨子里都有点么点暴力的情节?带着好奇的色彩很残忍的本性就像小孩子很残忍的对待昆虫。后天道德上还有法律上传统的束缚让我们压抑这些东西,于是我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一些原始的东西还是存活在我们体内。这不是根本原因,作者会喜欢写,还是因为读者喜欢看,大家一边号哭着说别欺负小0了一边点击率直线飙升,这个时候你再和作者说停手吧就好像小0满面春色的对消1说“嗯,啊,不要阿”一样没有说服力。
那么所以喜欢看这个的人是为了猎奇?
也许还是因为这是变相的BT?
二、虐文的经典犯贱定律 (部分情节儿童不宜)情节
男脚篇
1.如果你长得好且床上功夫好, 那么祝贺你! 不管你也好、仗势欺人也好, 都是爱情的表现; 如果你不幸地缺了这两样, 对不起, 你就是十恶不赦的恶霸。
2.如果你喜欢一个女人, 不管她怎么反对 一定要上了再说! 如果你因为尊重她而畏缩不前,一旦她被别人“霸王硬上弓”, 你就等着“兄妹之情” 吧。更不要因为生理需要去找别人, 因为一定会被她撞见, 而然后你会悲惨地发现, 她其实跟谁都能上床(而且虽无经验却功夫一流)!
3.如果你爱一个女人, 首先就假设她对你不忠吧! 只要是被你看到她和异性在一起: 如果他年纪大 -- 她是为了钱;如果他年纪相当-- 他们是旧情人; 如果他一无是处--她就是淫荡下贱! 不过你放心, 她不会有机会和一个条件比你好的人在一起的。
4.当你认为女人对你不忠时, 你对她的欲望最强烈! 而且你有严重的攀比心理,你会想像着别人对她做了什么, 然后“猛烈地”重复那些动作。
女猪脚篇
1.你非常有礼貌,说话之前一定要得到他的同意! 如果他误解了你, 哪怕是在生死存亡的关头, 你也一定不会一口说出简单的真相(比如, “他是我哥哥”, 或是“我是被人要胁的”), 而是一定要说废话争取同意(比如,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或是“请你听我解释”), 结果呢, 当然是被遗弃、被报复、被虐待, 不一而足。
2.你坚信先存在的威胁才是真正的威胁。有人要胁你去做不利于男猪脚的事, 你会在爱上他而他也爱上你之后, 对他的财势本领都比坏人高这个事实视而不见, 只会在心头痛苦地挣扎, 最后因下不了手而被发现, 然后承受比原先威胁更为沉重的打击; 你决不屑于将真实情况告诉他, 一起去对付轻而易举就能对付的共同的敌人。
3.你决不在谎言还小的时候说明真相, 一定要让谎言的雪球越滚越大, 直到能引起他的恨意的时候再解释。
4.只要他上了你又让你得到了高潮, 你就会忘了他是如何强迫你的; 想到他娴熟的手部和口部动作是怎样学来、又是怎样在无数个女人身上实习过的, 你丝毫也不觉得恶心;事实上, 你并不排斥他和别的女人做爱--当你看到这种情景时, 你不是目瞪口呆地楞在那儿, 就是假装要跑却摔倒在地, 结果其实你是在等他用同样的或更激烈的方式对你!
5.你坚定地认为避孕是他单方面的事, 而且你和他都从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事后避孕” 这回事。
女呸脚篇
当你爱的男人爱上了别人, 你认为, 让他回到你身边的最好方法是:
a.在他拒绝你以后,恶狠狠地说: “我不会罢休的” ;
b.当着他的面侮辱她、打她;
c.试图绑架她、杀死她, 并且在事后供认不讳;
d.用一笔相对于他的家产来说少得可怜的钱试图让她离开他。
在书中的极致虐性的身体虐待和精神刑罚,将人类的最黑暗的一面暴露无疑,
野兽也不会做的事,为什么书中的人在爱的名义下,不但大虐,极虐,还变着法的虐起来个没完!
在这些人的眼里是不是爱=虐,爱的越深虐的就越深。“《无言的哀愁》因为爱你折断你的翅膀,蹂躏你的身躯,宁可让你恨我恨的忘不了我,也不能让你忘记我。”
这能叫做爱么?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没有自尊,卑微可怜的爱,是你要得到的爱人么?
因为得不到,嫉妒,一点点得误会,任意侮辱,打骂暴力侵害得那个人,你真的就能和他今后一起幸福得生活在一起么,难道以后得岁月长河里就不会发生别的意外么?
这样的爱人你怎么会爱?
要记住,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sm
[ 本帖最后由 q5544966 于 2009-4-17 06:3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