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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交流] 【讨论】设立“版杀法官”和“版杀法助”版主权限马甲

本帖最后由 马丁 于 2012-1-11 21:31 编辑


【理由】

  • 猎杀者村 的运作其实是高度自治的,几乎不需要版主的干预;
  • 法官法助每次开新帖需要及时的高亮提升操作,天黑之后的关贴操作,删除不当发言的操作。。。如果每次都需要通知版主,显然十分吃力;
  • 结束后的赏罚,其实也是执法组最清楚,也最有热情来善后。


【提请】
设立 版杀法官,版杀法助甲,版杀法助乙 三个特殊马甲,赋予其版主权限。

【进展】

  • 已告知管大,获答复:将与版主商量
  • 公开发布此讨论贴,欢迎自由表达意见,疏忽遗漏暗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2-1-12 03:45 编辑

想了想 评奖神马的还是版主来执行比较好

便于统一标准

因为法官今天是你 明天是他 执法尺度不同也就影响游戏  但是奖励尺度不同 影响会大些

在法官评分之后 版主至少有个协调监督的权力比较好点

除非整理出一套明文细则的奖惩规则 并有上诉渠道。。。。等等 太麻烦啦。。
本帖最后由 马丁 于 2012-1-11 20:13 编辑
想了想 评奖神马的还是版主来执行比较好

便于统一标准

因为法官今天是你 明天是他 执法尺度不同也就影 ...
嗣诫 发表于 2012-1-11 19:43


    需要评分的基本项目有:贡献,金钱,和 YES 积分,贡献和金钱按照工作量完全无争议,YES 积分的评比其实也有相应的细则,即使每任法官标准不一样,出入不过一点点。比如这次的版杀,参与的版主 1 个,身在局中,难道能保持评分的中立立场?没参与的版主 2 个,没参与也没围观,如何能全面给出评估意见?所以,版杀赏罚,法官最大。其实纵观历次版杀,哪一次版主不是按照法官给的评分表在打分呢?

    你到底支持还是不支持啊?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那个吧  这个监督协调平时用不着。。。。。到非常时期就能用上啦。。。。。你懂的

评分还是法官评 但是 ...
嗣诫 发表于 2012-1-11 20:29


那 高亮,删帖,关贴 的权限,你认为有必要吗?你支持设立法官马甲吗?
看出来了,你不支持由法官来打分,因为需要监督制衡。。。嗯嗯,这样也好,要不法官和版主都可以打分,这样打分也快一些。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2-1-12 05:58 编辑

高亮 删帖 关贴 法官能自主的话最好 能及时有效滴协调游戏  再说老是麻烦版主 其实有点不好意思 如果版主在游戏内 还不好去叫他帮忙

俺个人支持版杀法官马甲  从招募开始 法官隐姓埋名 这样他的压力也小点 不必防范各位居心叵测滴貌似无辜的探知或者引导性发问。。。。
本帖最后由 墨色深處 于 2012-1-11 17:13 编辑

沒事就来找麻烦,你不觉得幼雉么?
还是你真的认为不需要版杀版主?
这论坛不是你一个人的,別常常这么自我中心好不好?

如果真的有了版杀法官,版杀法助甲,版杀法助乙,有沒有想过缺点?別常常所有事都想好的
而且你们法官,玩家是人,版主就不是人了么?
版主就一定有空了么?你们的法官就一定有空了么?
而且法官马甲的密码谁管?用完之后怎么辦?
沒事就来找麻烦,你不觉得幼雉么?
还是你真的认为不需要版杀版主?
这论坛不是你一个人的,別常常这么自我中 ...
墨色深處 发表于 2012-1-11 22:12



    找麻烦的是你吧,看起来。我好好的放出帖子在讨论,瞧瞧这就冲上来一个,有意见好好说啊版主大人。。。不过俺还是表扬下吧,比起版杀中,你这次文雅多了,有进步哈。
回复 7# 马丁


    我是跟你认真的讨论这个问题,请正面回答问题
沒事就来找麻烦,你不觉得幼雉么?
还是你真的认为不需要版杀版主?
这论坛不是你一个人的,別常常这么自我中 ...
墨色深處 发表于 2012-1-12 06:12

摸摸先。。。。。

我觉得是正常讨论啊

你认为版杀执法的马甲的缺陷在哪?

法官马甲的密码上交版主好了  

大家都是忙。。。。那多个人总多份照看。。。。是不是? 上次我和阿树基本正好协调好 24/7 她不在我在 我不在她在。。。。

不必因人废言吧。。。。
回复 9# 嗣诫


    法官,法助是会換的
回复 9# 嗣诫

所以我认为这样会不安全
本帖最后由 马丁 于 2012-1-11 23:12 编辑

欢迎各方面参与发言哈,把各人的立场都公开表达下,澄清误会嘛。。。至少不久前,R版主就让很多人误会,此地的版主是支持设立法官马甲的,是由于管理员不同意才作罢。。。。。。这个误会的出处是根据 落日霞影 转述的R版主的解释版主申请过管大,管大不批,别再提这个啦。。

现在至少弄明白了,管理员并没有反对这件事,另外,墨色深处 表达了反对。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回复  嗣诫

所以我认为这样会不安全
墨色深處 发表于 2012-1-12 06:28


你担心的是法官滥用权力。。。。。。。

话说 版杀这不是有一条说 执法团拥有一切解释权力么。。。

如果版杀法官马甲越权去删除 高亮 游戏外的帖子。。。那收回马甲好了

也不是就没办法处理了  还有论坛管理员呢
回复 13# 嗣诫


    不是...回来再说
我个人是这么想的,提供参考:

1.设立一个法官马甲是可以考虑的,主要工作就是及时开关帖,删贴,高亮提升之类的。
2.游戏结束后的得分,贡献的计算仍由执法团给出,但是奖励还是由猎杀者村的版主来发放比较好。
3.另外,一个法官马甲带版主权限足够,法助即使需要马甲,也不需要版主权限。
4.每次版杀开始,法官修改马甲密码,用完后改回密码,归还猎杀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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