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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师猥亵术后昏迷女病人 被判赔10万坐牢两年(图)



一名漂亮的女病人被麻醉后,还没苏醒,就遭到医生强制猥亵。


当时,患者雯雯 (化名)刚接受完手术,迷迷糊糊时,被送到了医院的手术复苏室,而猥亵事件就发生在复苏室内。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法院获悉,实施猥亵的麻醉医生在赔偿给女患者10万元后,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手术后苏醒前 医生猥亵病人

原本想到医院求医治病,但雯雯没有想到,手术后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

事发今年3月19日,受害人雯雯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接受了“宫腹腔镜联合手术”。手术于当天18时50分许结束,随后,麻醉医生潘某在该医院三号楼五楼的手术复苏室内,为受害人雯雯进行麻醉复苏。

在此期间,潘医生趁雯雯仍处于意识恢复阶段,还没有完全清醒状态下,对雯雯实施猥亵行为。

潘医生自己以为,这样的事“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他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人发现了。原来,雯雯苏醒后,发现身体有异样,感觉“不对劲”,于是就报了警。

2012年3月21日,潘医生向厦门市公安局中华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强制猥亵女患者的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询问了多位证人,并让法医进行鉴定,开出了《人类遗传学检验鉴定书》。这些证据清楚地表明,潘医生的确实施了猥亵行为。

赔偿10万元 还获刑两年多

导报记者了解到,潘医生是闽南人,今年38岁,大学毕业,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任麻醉医生。

案发后,潘医生的家属与受害人雯雯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雯雯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获赔后,雯雯对被告人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在法庭上,潘医生的代理律师为他求情说,他已经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而且又是自首,因此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判缓刑。

但是,法官最终没有同意缓刑。法官认为,潘医生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处于麻醉复苏阶段无力反抗的状态下,为寻求性刺激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法官说法 本该救死扶伤却还乘人之危

作为医务人员,本当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他却为一己私欲,乘人之危。

因此,潘医生虽然是自首,也已经作出了赔偿,但是,仍然不能判缓刑。

法官说,这是因为潘医生的“主观恶性大”。他在明知女患者刚接受完手术的情况下,还丧失医德,趁职务之便,对女病人实施猥亵,其主观恶性较大,不适用缓刑。

本帖最后由 yulv 于 2012-7-29 13:16 编辑

天啊~~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是我们厦门非常好的妇产医院!!居然发生这种事!!怎么报纸上没有啊!!
我只能说这个医生好变态啊
喵喵
....(⊙o⊙)…我不晓得该说什么了,深深无力感
他都不知道猥褻多少人了吧....

醫德阿....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报纸没有肯定被和谐了
昨天还听说一个人,有乙肝在医院里工作,拿往自己身上戳过的针头给病人用,传染了几千个人,才判了二十年什么的。哎哎,生病了都不敢进医院了啊。
这些家伙,都该个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乙肝家伙该被各种传染病针头戳,上面那个医生该被菊暴!
这个医生好变态啊,他都不知道猥褻多少人了吧....
如果这位mm不报警呢?国内的现状真是越来越让人心惊。
医生可以利用工作之便,领导可以利用职务之便。。。。。。
没有约束的人心,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现在的医院呀,真是什么人都有,我才从厦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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