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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持枪问题 (直播, 提问结束,自由讨论)

小夏

在美国历史上,持枪权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个人自由权利之一。1789年,由麦迪逊提出的宪法第一至第十条修正案——也就是《权利法案》——中,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利被列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后,成为第二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

《权利法案》被认为是美国自由的宪法基础。该法案的起草者之一乔治.梅森曾经说过,奴役人民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解除他们的武装。(To disarm the people is the best and most effective way to enslave them...)。

持枪权经常被人们认为是美国人享受的独特的权利。其实从历史上看,无论哪个国家,武器在多数时间里是由私人来持有的。武器是自卫和谋生的手段。当国家征兵的时候,士兵和军官们需要自备武器。中国古代著名的长诗《木兰辞》中提到:“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况。

在17、18世纪,美国的先民从欧洲来到新大陆这块儿的时候,枪支是每个家庭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不仅个人持枪,而且每个社区还会组成保卫家园的民兵。1775年的独立革命中,十三个造反的殖民地的民兵们,组成了华盛顿指挥的军队。

刚才有朋友插话说,倒过来了。的确,美国建国的时候,整个立国原则与传统的欧洲专制国家是倒过来的。美国是人类现代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

今天美国持枪法律的具体条款,仍然是由各个州来订立的。每次联邦政府要立法,都会惹上最高法院的官司。

每个州的法律不一样。以首都华盛顿一带为例,这个地区跨越马里兰、弗吉尼亚两个州以及华盛顿市。华盛顿的持枪法 律最为严格 - 公民可以合法拥有枪支,但不能公开挎枪出门。马里兰州无论是买枪还是挎枪都有相当严格的申请手续。而弗吉尼亚年满十八岁的居民如果没有犯罪或者精神病记 录,买枪几乎和买菜一样容易,而且有权公开挎枪。

截止到2012年年初,美国有七个州以及首都华盛顿对在公众场所持枪制定了极其严格的限制。其它的州则在不同程度上可以公开持枪。有些地方需要向政府申请,有些地方则不要。
弗吉尼亚的法律允许公开持枪,无须特别申请。但如果想要像便衣警察那样将手枪藏在衣服里面,那就需要专门到政府去申请批准。按照法律 规定,政府只有在提出足够的理由──比如个人犯罪记录──的前提下才能否决申请。

几天前就有个同事来跟我聊天,说他有藏着挎枪的许可。他是打过伊拉克的退伍兵。但是,他的枪只能在弗吉尼亚挎着玩,一旦带过河到华盛顿,警察看见就要抓。在这里是不合法的。

有趣的是,华盛顿枪支法比较严,但犯罪率却高;弗吉尼亚犯罪率低很多,到处都有挎枪的人。

各地的枪支爱好者们组织了一个有四百多万会员的协会 - 全国步枪持有者组织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枪支协会在华盛顿附近的总部里面有一个琳琅满目的枪支博物馆,还有一处室内射击场。谁要到华盛顿来,可以去那里参观一下。

NRA认为,如果人民失去了持枪权,那么政府就有可能沦为专制。
江南有丹桔,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 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这些年来,NRA以及各种枪支爱好者的组织参与政治选举越来越深。在大大小小的各级选举中,NRA都会给候选人寄去长长的一份调查问卷,详细地询问候选人对有关枪支立法的态度。同时,NRA会给所有的现任议员打分,通知成员,各个候选人在枪支问题上的态度。我还要声明一下,我在竞选的时候被NRA打了零分,因为我拒绝回答他们的问卷。

在许多选区,特别是在乡村和小城镇,受到NRA抵制的候选人往往很难获胜。从地方到总统选举,第二条修正案永远是最受关注的竞选议题之一。NRA支持的候选人中,有共和党,也有民主党。

这里我想引用一段我曾经参访过的“美国枪支拥有者协会”行政主管普莱特的话。

他说:“我们的联邦政府忘记了,人民只给了它一个有限的任务。它现在变得很滥权。让我们想一下,上个世纪,二十 世纪,是人类历史上谋杀最多的一个世纪。大多数谋杀是政府对手无寸铁的平民实施的。政府是历史上最大的谋杀犯。因为我们有枪,因此我们避免了这些,而且在 它开始之前就把它遏制了。我们在自己的国家看到,在法律限枪更严的地方,犯罪率更高。而在人们可以持枪随便走动的地区,甚至可以持隐藏枪支的地区,你会发 现,犯罪率持平甚至下降。所以,我们的经验是,在各州的法律不尽相同的情况下,人们越容易被武装起来,暴力犯罪率就越低。”

虽然持枪权被看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在武器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如何管制枪支就成了非常重要的立法议题。特别是对于杀伤力大的自动化武器,实行限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也就牵涉到美国警察执法的限度问题。美国警察随时有可能面对的,是持枪的人。警察在执法的时候,第一时间就会命令对方出示双手,不得将手隐藏起来,否则有可能出现枪战。

中国来美国的人必须知道的常识是,如果警察命令做什么,当时必须遵守。比如超速被警察追车,停到路边,将双手放在驾驶盘上。这样警察就知道没有危险。如果拒绝执行警察的指令,甚至反抗的话,警察是可以使用致命武力的。
江南有丹桔,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 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当年著名的柯尔特枪支生产商在为新式左轮手枪做广告的时候,有一句著名的广告词:“无论个头,无需畏惧,人人因我而平等。”(Fear no man, no matter the size, for I am the equalizer.)

这句有点像《圣经》语气的话,流传至今,被广为引用。好莱坞甚至拍出了一部名为equalizer的电影。这也很代表持枪权在美国历史和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
江南有丹桔,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 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万一持枪者是精神病人咋办?
习惯很容易破坏的
耐心,耐心,必须要学习的
戒躁
回复 5# 寻梦

申请LICENSE的时候,有些州是需要查历史的
那万一是马加爵这样的人呢?
还有被老板侮辱,家人辱骂,要报复社会那些人呀。
感觉中国做得比美国好的这点就是枪支上。
我这有一人吵架,之后拿出射鸟的枪对天开了一枪,结果做了一年牢
习惯很容易破坏的
耐心,耐心,必须要学习的
戒躁
回复 7# 寻梦


    那你想,如果有人持刀抢劫一个70岁的老妇,老妇拿出枪来,抢劫行为会怎么样?
再假设,有人准备持枪抢劫一个人,然后他知道针对对象有枪,他会怎么做?

凡事有利有弊,没有完全没有弊端的事。只能权衡后,取利益大的一头。而有时候,有些利益也不是那么大,然后需要引导大家遵从一定的规矩,采取相同的价值观达到利益最大的目的。利弊也是可以转换的,有利的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情况转变后,利益也会变成弊端。
所以,对人要礼貌.不然把人惹急了,掏枪怎么办?
我这买枪需要年满十八,必须的
身份证复印件
医生证明没有精神病,我当然知道自己没有精神病……
持枪的目的,…你要说抢劫那呵呵呵……………
好像还有视力测试
感觉很麻烦就没买
本帖最后由 寻梦 于 2015-5-24 12:37 编辑

回复 8# 风云无际

在抢劫中反抗受到的伤害更大,而且在假设中多数老人在持枪过程中已经受到伤害。
如果说抢劫中知道他有枪,为什么还要抢劫他,还有其他没持枪的人,问题又回来了,因为枪支的可持有,抢劫犯手里的是枪,他可以更加事无忌惮的抢劫,不是每个人每天都带着枪保护自己的。
所以我的观点是支持枪支的严厉管制,而不是合法持有。
单纯校园的枪击案可以看出,天朝曾经有人报复社会是在校门砍学生,如果他拿到枪,性质更恶劣,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与社会同归于尽的人,这些人难于控制,也不会遵守任何的价值观念。
就如同我说的那个坐牢的人,他就在我旁边吵架开枪,如果当时他发疯朝旁边射击呢,所有同围观的人群,根本防范不到,即使我是可以持有枪支,我根本就没机会反抗
回复 11# 寻梦

报复社会的,很可能被一枪解决了 周围那么多有枪的呢。
回复 12# not4weak

但当解决了他,很多人也被他解决了,校园枪击案就是一个例子。在菜市场,步行街,车站这些地方,分分钟群死群伤。最普通手枪六发,别人没干掉他前,他已搞定几个
昆明那件事,如果嫌犯能合法持枪,袭击暴恐事件就会变成屠杀事件,很多人面对危机第一时间是吓呆,然后才是躲避,绝少一部分人会想起反抗,但有反抗意识的人又是极少数是有反抗条件的,比如正好持枪,枪法极准不误伤,心理素质强大,然后还带有足够子弹。
回复 11# 寻梦


那句广告词很有意思的。   “无论个头,无需畏惧,人人因我而平等。”,想一想,或许,就是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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