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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里的相互倾轧就不用提了,我早说了我见到花花只要不同方第一个刀她,因为怕她的分析。。。现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23:09


哈哈,我认出蝶舞也是会明目张胆的要警察验她的,她认出我也是会把我列在必杀列表里的——不管我表现的多么像民也要杀。
之前的事本来就很明显,双方都有脾气,搅合在一起就升了级,谁错的比较多什么的——咱们理解不同,也没必要再折腾了。
发现你很喜欢删自己的帖子,是习惯性不给别人留证据吗?随便喽,我懒得删了,谁爱屏蔽就屏蔽去吧。
话好多,不想看……你们继续~~~纳威该回家了吧?
在追的:《胭脂债》《人间无数雨打去》《星河光焰》《雪满庭》《只钓金龟婿》《三人行必有我尸》《造纸记》《论神殿的建立》《饭票》《跪求一腔热血》
发现你很喜欢删自己的帖子,是习惯性不给别人留证据吗?随便喽,我懒得删了,谁爱屏蔽就屏蔽去吧。
lilycc 发表于 2012-1-15 15:14


其实是。。。我还是认真在组织规则的,前面我还总结了目前的分歧在哪里,我们这么版聊,很干扰后来的人,这才是我删的原因。

你也看过我刚才的内容,我也没啥火气,有啥证据不证据的?所以建议完全无关规则的贴还是删掉比较清爽,不过你不愿意删也随你。
厚厚,ld是你的朋友,她是不是公道得简直都不象我的朋友了?我不需要朋友总是站在我的一面,只需要做到公正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23:23


我不想跟小孩子抢朋友一样的。。。不要太搞笑啊。。。

我当然知道LD和你很熟啊,只是她话太少了,狡猾狡猾滴~ 我喜欢~
所谓护短行为,你真的看不到你的朋友们为了帮你开脱所做的努力吗?如果你看不到,我只能说太可惜了。
话好多,不想看……你们继续~~~纳威该回家了吧?
落日霞影 发表于 2012-1-15 15:23



    看看看,这有个糊涂了的吧。。。

    小日子抓住别走~~~我马上概述下。
话好多,不想看……你们继续~~~纳威该回家了吧?
落日霞影 发表于 2012-1-15 23:23


小日日~~~ 抱抱~~~ 哈哈哈哈,我俩厉害吧,我俩简直像两个人开了场版杀一样~
我早玩累了~ 不要继续了~~~~~~ 打滚~
周四回家,可以回去一个月,很开心哒~ 呃,我今天想干的事又没干成。版子上太能耗时间了。。。
“开脱”。。。。。。太严重了吧,我能识别所有的善意恶意,哪儿在“开脱”呢?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23:31


懒得讲了,你去问嗣诫小乌龟LD还有小日日,她们大概能说说。
懒得讲了,你去问嗣诫小乌龟LD还有小日日,她们大概能说说。
lilycc 发表于 2012-1-15 15:32



    糟糕,你怎么把我的朋友全揪出来了,她们还怎么潜伏啊
看看看,这有个糊涂了的吧。。。

    小日子抓住别走~~~我马上概述下。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23:29


哦对了,之前小乌龟的提议,好像完全被你忽视了。有啥看法记得回应,找不到自己翻帖子去。
其实是。。。我还是认真在组织规则的,前面我还总结了目前的分歧在哪里,我们这么版聊,很干扰后来的人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23:27


嘿嘿,灌水有理哦也~ 一整天都在讨论这么严肃的问题,当然要换换话题。我以后要改行当超级大水民!
她们还怎么潜伏啊

噗哈哈哈,你不怕她们是玩双面的啊?虽然上看下看都是很中立的姑娘们,但是想想那么帅那么帅的斯内普教授吧~
版杀规则的制定我个人的意愿更倾向于程序的公平性,人都有好恶这个很正常,但不能因噎废食,做为法官须得接受合理的报名,但游戏参与者参加就必须遵守规则,违反规则按条例来处罚,比如足球上的黄牌、红牌规则就可以采用,视情节要禁赛场一场或更多。
=============LD==============


关于禁赛 可以硬性规定 N张红牌禁赛一次 可以累积(建议N>3   至少必须大于同一场次执法团可以对同一特定人出示红牌的次数上限)

版主可以参考下
=============嗣诫============


1. 终审裁决原则 最严重的争议,恐怕得打扰到论坛管理员,如果双方都没法让对方信服的话。但是如果终审裁决一旦作出,刑责因此而止,不得追加。
2. 案例沿用原则 如果以前有控辩双方都认可的案例判罚,后面可以沿用。
3. 追诉时效原则 时效多长。。。从时间算,还是场次来算,从时间算比较无争议一些,我建议为一个月。
4. 适用范围原则 版杀游戏范围内,其它政治诉求,请上意见区
5. 不可重罚原则 就是罚过不可以再罚。

再提可以用于处罚的一些事例,欢迎补充
这个需要大家发挥想象力了。。。。。。
掉马甲/自首掉马甲
脱马甲
版杀马甲在别处发言
群里讨论版杀
粗口
套问

。。。。。。 这些事例找出来了,才好商量对应的处罚

以上是针对游戏者的,针对执法组,也应有相应的规则,比如:

泄露游戏身份 —— 比如泄露谁是狼人,这个可以直接流局了
泄露马甲身份 —— 比如直接或间接确认猎杀者某属于某玩家
泄露某ID是否参加游戏这一信息 —— 比如,向玩家透露,谁谁谁在或不在本局中
诱导性交流 —— 比如反复确定游戏动作,提示游戏形势,结束时间,分析人物表现。。。。。。
未能按时操作 —— 比如没能及时提供投票结果等等。。。。。。
==============马丁=============


可以要求每次版杀结束之后由在线时间最多的游戏参与人(比如警察、匪,他们能提供的内容比执法团完整)依次公开警匪群、以及与特殊的全部聊天记录。

对于执法资格的评判,我想也许可以在每次游戏结束之后不记名开评估投票(找找online survey的工具,网上免费的调查表,用专门的邀请码登陆,我记得应该有),每人为执法团打分(公平度;严谨度;灵活度;受欢迎程度之类)。

粗口那一条,包括了没有脏字的恶意讽刺、人身攻击,这一点要执法来判定。原则是有杀错无放过,只要看着像就要记一笔。不听劝阻的惩罚加倍。
还有修改帖子,删除帖子。

这些都列到一起,每条设定不同的Weight(权重),然后记总分达到一定数量,可以像嗣诫提的那样换算成黄牌甚至红牌。

我觉得这类嫌疑需要按照严重程度分三等,轻度的给态度良好的人(认罪态度再良好也必须记下,宁杀错不放过原则);重度的判罚严厉一些,可以基本等同黄牌-红牌的分值。。。
=============lilycc============


其实如果怕人干扰游戏的进行,可以对每个游戏的做个约定:  比如不管是否有私人矛盾,在套马甲的瞬间,都必须放下,不得有对其他马甲有挑衅,辱骂等行为,比如报名,全部匿名,法官不得公开,游戏者不得私下拆马甲,违反的,比如处罚1个月等等。。。。
=============whdxwd1===========


如果有遗漏,不是故意的,欢迎指出,我继续整理到这里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如果有遗漏,不是故意的,欢迎指出,我继续整理到这里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23:50


恩,辛苦了!我也懒得去翻了。主体就是这些,需要细节再去帖子里找吧。
我可没说因为你指出版主错误这一类的东西都要计入评分啊。评分是当期的执法来负责执行的,当然要说的过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5 17:41

鵰兄突然看到三國殺與我了
雖然是無關水貼但別刪我
问问这个规则的讨论期多长?
我很热心的整理了这么多人的结论,版主不参加讨论,我请其确认也不回答,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本帖最后由 马丁 于 2012-1-16 18:37 编辑

关于匿名开局,私短版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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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允许匿名招募,不建议私短报名,而是公开发帖报名法官。版主不用叫“我不知道会给人暗箱的感觉”,规则是什么?防患于未然。公开发帖,一样可以知会版主,而且便于监督。
可以开个法官报名帖,规定格式,比如什么局,多少人,开始日期,剧情等等,大家先来后到排队。版主坚持私下报名,有啥特别原因么?

嗣诫提出的匿名招募也应允许,请问版主坚决反对的理由是什么?有人愿意公开有人愿意匿名,多种形式有何坏处?当然,匿名招募,就得私短版主报名了,如果报名的人不介意其中的暗箱风险,这种形式的确为人提供了另外的选择,比如有人介意被熟人盘问,就喜欢匿名报名。

//其实这个问题不是原则性的,按你们的也无所谓,但是,我提出的两种方式都有支持的理由和好处,版主提出的没有给出理由,如果版主也是“都一样”的态度,为什么不按照我提出来的呢?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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