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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河蟹之风很大啊~~大家不要顶风作案。这女孩虽说有错,可是完全不需要这么严重。这不就是在抓典型嘛……
现在,我还是劝那些狂热腐女一句。虽说,个人的爱好,无人可以干涉,但是,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别人身上,四处传播,继而更多腐女产生,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如果是好的,有益身心健康的,也许还要赞一个,但是,迷恋 ...
银花123 发表于 2011-1-8 01:50

我觉得你这根本就说不通,就因为不是主流文学就要判刑??
而且没人逼你看啊!
天天抓卖 淫的,如果没有嫖 娼的,能有卖 淫的吗?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结到她一个人的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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