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我觉得根本不该赔钱啊!
人家有心去救就算好了,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溺水的人慌张的时候,一见有人来救就死死抱住人,所以,救人的时候,一定要从溺水之人背后过去,千万不能被溺水的人抓住,否则两人都会死。
所以,在水里救人本来就有危险啊,这人有心去救了,但最后实在没能力救起来,根本不怪他啊。
大家千万不要再开一个南京老太太的例子啊,好心救人还被谴责,那以后谁敢去救人
呃,原谅我没看清,原来是一起去玩的人啊,那有救助义务。
我还以为是路过的呢……
两男两女出去耍,肯定有那方面意思嘛,这种情况本来就该救,尤其女孩子是跟着男生出去耍的……
只不过,如果这男生是真的救了,只是没能力救起来,还是不应该谴责,但赔款还是可有的就是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