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我们中国将要步入这种婚姻了呀。我国婚姻法这样子弄下去谁还敢嫁人呀,自己过都比嫁人好。而且自己过还可以找情人,嫁人还是负担小孩,家公家婆,老公、工作的林林总总。到最后感情不和,还是男方占优势,女人一到三十五各项体力,能力都有所下降,到时候因为家庭原故工作可能跟不上,生活质量肯定不行。婚姻法呀,你的制定者肯定是男人,而且是有能力且花心不肯负责任的男人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