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1. 食色, 性也。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2.上传的还只是虚拟的小说,有多少人因为这个犯罪了,有确凿证据吗? 如果没有,是不是莫须有的罪状?
3. 八万的点击量而已,当年姨娘一出,子怡都无法争锋,一时间 ...
fenhonglian 发表于 2011-2-9 13:21

天朝的律法是典型的州官可放火,百姓不点灯。否则每每提到春去春又来的“天上人间”,人们除了调侃和艳羡,貌似没其它了。对于灵道而言,柿子捡软的捏永远都是不二法则。法律之于一般人那是法律,若之于灵道,那就变成了情理之中。所以呀,河蟹社会只是块顾前不顾后的遮羞布。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