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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转)耽美文top10大经典俗套规律 [打印本页]

作者: chbj    时间: 2010-6-4 08:53     标题: (转)耽美文top10大经典俗套规律

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想说,小说本没有俗套,写的人多了,也便成了俗套。

俗套本是经典,被模仿的多了,也就成了俗套。

我们要善待俗套,有了俗套才有了前进的动力!

俗套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成功的垫脚石!


耽美文top10大经典俗套规律

top1:小攻的家世绝对不会逊,商界巨子,政界要人,各类明星......最不济也得是个黑帮头目。而小受......就无所谓了(反正有阔人可以傍)


top2:没有一个小受在H时不喊几声“不要”,严重时还会喊“非礼”。不过......适当的害羞是为了吊人胃口,如果小攻真的“不要”了,那小受准会自己送上门来......


top3:男女H,讲究男的非处X无所谓,女的不贞节可不行;BL H,貌似经常小受比小攻还不干净(比如少爷);男女H,男的搞个把外遇很平常,BL H,好像小受外遇机会远大于小攻——而且外遇的人基本会有名字(说不定还是小攻的朋友),小攻即使有N个情妇N个男宠——都是龙套。


top4:办公室、教室、名车内、高级酒店......是除了小攻小受家里的H高发地带(BUT前两种地方容易被路人甲乙丙丁撞见,保密性差)


top5:小受一般没什么家谱可寻,基本上不是孤儿,就是父母离异,最好也是被迫离开家族;而小攻七大姑八大姨齐全,并不遗余力的阻止二人的爱情~


top6:有时会冒出个女人,这女人一定是看上了小攻(可怜的受~)


top7:不论小攻外表再怎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温文尔雅腼腆温柔,H时都是恶狼一匹(无数小受有此类的血泪史,可谓知人知面不知心)


top8:描写攻受二人外貌,别的不说,小受一定要皮肤白皙光滑比女人还甚;小攻一定要身材颀长挺拔(但不是纤瘦)


top9:一般是小攻先动真情,next用糖衣炮弹一再轰炸小受(大部分意志不坚定者因此落入虎口,美少年从此沦为sex“宠物”T_T


top10:不知为何,少爷从良率在文中出奇的高——就算不是主角,也会乘年轻貌美金盆洗手





长大后才知道。。。。bl的做做定理

女人可以和男人做


男人可以和男人做

爸爸可以和儿子做

哥哥可以和弟弟做

叔叔可以和侄子做

舅舅可以和外甥做

姐夫可以和弟弟做

老板可以和员工做

老师可以和学生做

老大可以和警察做

犯人可以和犯人做

牛郎可以和牛郎做

皇上可以和宰相做

太子可以和将军做

状元可以和太监做

狐狸可以和道士做

蟒蛇可以和书生做

老虎可以和兔子做

血族可以和食物做

魔王可以和天使做

动物可以和动物做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鬼魂可以和法师做
作者: myjunecat    时间: 2010-6-4 11:46

關於身材這點,倫家喜歡強x弱 o~~
作者: xyq019629    时间: 2010-6-4 12:06

好强,说的狠准哈
作者: 红烧玫瑰    时间: 2010-6-5 12:33

耽美狼都是没有良知的啊
作者: xiantan    时间: 2010-6-5 23:17

我比较欣赏下面的···做
作者: miao91    时间: 2010-6-5 23:21

所以耽美文才会这么受欢迎
因为现实中哪有那么多美男来让你这般的浪费
如在现实中,女生就会大喊‘浪费“
而不是说“好萌“。。。
作者: wlszero    时间: 2010-6-5 23:28

经典……想当初一不小心就掉到bl这个深渊了,至今看小说,对性别就不苛求,那啥的,只要相爱就好,只要俺开心,更好^ ^
作者: 夜下轻舞    时间: 2010-6-9 10:50

精辟啊,当初一不小心沦陷,现在的我都生冷不计了
作者: zz0910    时间: 2010-6-17 01:36

的確呀~~看過的文章,大多都是套裝軟體出來的呀。(誤)
作者: qmrxnc    时间: 2010-6-17 01:59

噗·······被几个做给雷到了,特别是活人和尸体的········惊~!
作者: novel23    时间: 2010-6-18 21:49

10# qmrxnc


同感!
作者: jianh314    时间: 2010-6-18 22:24

精辟! 高中看了BL就这样迷上了,不过现在太多都是一样的,反而不像以前那么迷了。
作者: happy2010    时间: 2010-6-18 22:41

1# chbj
弱攻强受,萌啊……
作者: grolia    时间: 2010-6-21 11:53

现在很多BL小说都尽量避免走这些套路了吧……时代果然是在进步……
作者: koala09    时间: 2010-6-21 21:34

精辟!!~~~确实好多小说都这样
作者: 管儿    时间: 2010-6-24 07:38

世界呈现迸裂时的光芒,照耀了曾经微茫的青春和彼此离散的岁月 ……
作者: lea    时间: 2010-6-29 00:52

那个。。。最后。。。把我雷到了。不过好多小说都是这样。。。⊙﹏⊙b汗
作者: 不同的特别    时间: 2010-7-11 21:51

经典,说的好啊
作者: 猫须草    时间: 2010-7-19 23:45

LZ的分析很好笑哇,估计小受们都可以组织一个小受公会什么的,为自己谋些福利(估计小攻会说:要什么福利上床我给你)。

不过还真别说,看了BL,都不想看BG了,老是觉得女角矫情
作者: tvxq520    时间: 2010-10-6 10:58

萌父子啊!不过貌似不真实哈!
作者: monicattie    时间: 2010-10-7 00:17

真是太雷人了,我下次来一定要带避雷针,已经是吐血三升啦,我们可怜的想象力及创造力啊
作者: 青杏晓    时间: 2010-10-7 07:31

怪不得现在的耽美小说越来越无聊了,雷同太多…
作者: asfeather    时间: 2010-10-23 18:14

老虎可以和兔子做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really?!
作者: zoya    时间: 2010-10-24 11:12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這也太弓虽大了吧!!!
作者: pylady1993    时间: 2010-10-24 20:22

生冷不计!
作者: 我是爱猫族    时间: 2010-10-25 04:32

被下面的几个做给雷了~~僵尸和太监 都是我的雷区啊~话说近亲的能接受父子和兄弟~我觉得自己已经很腐了~原来还有更腐的了~不过最雷的还是娘受,看着让人浑身不自在啊。
作者: 笨鸟闲飛    时间: 2010-10-25 12:35

状元可以和太监做

狐狸可以和道士做

蟒蛇可以和书生做

老虎可以和兔子做

血族可以和食物做

魔王可以和天使做

动物可以和动物做

活人可以和尸体做

鬼魂可以和法师做
====================
不淡定啊不淡定。。。
看到这个强大的总结就惊了。。。
作者: 笨鸟闲飛    时间: 2010-10-25 12:36

第一条基本就是一般传统小言的套路。。。

要不就成猥琐男或者凤凰男了。。。还有神马浪漫吖。。。
作者: clearyucca    时间: 2010-10-27 04:34

推荐看看阿堵的《一生孤注掷温柔》~
作者: 来看过    时间: 2010-10-27 05:42

呵呵,耽美的想象范围超前的广阔,所以才让人喜欢三。。
作者: pennyru    时间: 2010-10-31 09:22

很经典,很强大,很搞笑的结论。
作者: yuanmo    时间: 2010-11-1 16: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unjunbaobei    时间: 2010-11-2 05:13

最近的BL文基本上看不到爱了,全是做啊,大多数是一见钟情,再见上床,或者先上床,在认识,爱什么的都是浮云啊,通篇看到的都是欲啊
作者: happysky    时间: 2010-11-29 07:35

不错,不错,看了耽美以后真是什么书都可以接收了:dabin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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