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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谈中国的婆媳关系 – 观“双面胶”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blue_river001    时间: 2010-3-16 22:20     标题: 也谈中国的婆媳关系 – 观“双面胶”有感

这几日在看朋友推荐的电视剧“双面胶”,有感于剧中的女主角胡丽娟和她的婆婆之间的争执,以及男主角李亚平的烦恼。中国式的婆媳之争由来已久,仔细分析其根由,多起源于对于儿子的家的认定。

中国的老人认为自己儿子的家便是自己的家,这在1949年前,是有一定的理由。那时的中国家庭在分家前是一大家聚居。儿子和父母住在一个大院中,自然儿子的家便是父母的家。可是社会在变化,家庭的结构也随之而变。当今的社会,大家庭聚居的现象很少见了。多数的人们在成年后,尤其是结婚后即与父母分开居住。分家之后,子女的家的产权是谁,其实在法律上已经解释得很清楚,那为什么不少的父母都理所当然的把儿子的家当成自己的家,想行使主人的权利?

就其根源便是中国的夫权父权在做崇。中国的那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即是最好的注解。在父权社会女性被认为是嫁入夫家,结婚后的一切是属于丈夫的,在这个家中的位置是从属地位。幸好人类社会是向更合理和公平的方向发展。如今的女性在结婚后,与丈夫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地位,结婚后的财产除了有婚前协议的部分,是双方共同所有。儿子的家在法律定义上不在是一人所有,而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中国的老人依然想用旧的观念来维持自己的特权地位,而女性已经拥有新的平等观念,不甘心作一个逆来顺受的小媳妇,矛盾便由此产生。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婆媳这两位女性的关系难处。其实都是女性,婆婆当年也作过儿媳,应该知道作儿媳的辛苦,那为什么多数女性在成了婆婆之后不但不能体谅儿媳,反而用同样的方式来挤压儿媳?其实这里牵涉到一种人类的普遍心理,有苦同当.希望别人也受自己受过的苦,尤其是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旁人.可以将此归为guilty pleasure。

中国的多数父母认为自己可以在儿子家做主人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我养育了你,你得报答我的养育之恩。义务和权力是相关联的两方,现代的社会尽义务和享权利是共同体,没有只尽义务,也没有只享受权力。在生孩子的时候,这个被出生的孩子没有任何权力决定自己是否出生,那便也没有义务去抚养自己。繁衍后代其实是为了人类的延续,是每个人为人类社会尽的义务。这样的义务怎么能需要自己的子女来报答?人们常说,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那怎么又索要报答?这不是自相矛盾么?正因为养育儿女变成了防老,无私的爱也成为将来的投资,故此在中国人们习惯于计较得失和注重于对自己的利益。

中国的多数婆婆认为自己可以在儿子家做主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我是为你好”。为你好,这句话看似无私,其实是自私。每个人在成年后都有自己的好恶。父母和子女之间年龄差了几十年,喜好又怎么可能一样?更何况还有不是在一个家中成长的儿媳?婆婆又如何知道儿媳的好恶?连好恶都不能搞清楚,又如何为他/她人好呢?亦可见此是矛盾之语。说到底“为你好”是为自己可以按自己的喜好来做主的借口,所以这是一个自私的借口,确打着无私的幌子,真真让人佩服。

其实一个家由不同的人组成,自然会有矛盾。有矛盾并不可怕,如果每个人用一点换位思维的方式,想一想,如果自己在这一位置有什么感受,矛盾会容易解决。怕就怕,人们喜欢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身上,矛盾便被激化,最终不可收拾。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我觉得去除一字,己所欲,勿施于人,更能减少矛盾。没有人能保证了解另一人的所有喜好,那又如何保证自己所喜欢的便是他人所好?越俎代庖的事少做一些,这个世界会更和平。
作者: 新夏    时间: 2010-3-18 04:12

同意,婆媳不和,根源在于婆婆的思想。
但是关键却是老公,他得清楚明白地知道,结婚后,他就脱离父母家,自立门户了,不能再让父母干涉自己家中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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