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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人文] 神韻演出是FLG斂財的工具 [打印本页]

作者: ziyulan    时间: 2018-9-10 02:05     标题: 神韻演出是FLG斂財的工具


这个“神韵艺术团”有什么背景,来台湾干什么?
经了解,这个“神韵演出”的总导演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神韵艺术团的财务总监是李洪志的妻子李瑞。2015年,神韵艺术团在台湾演出35场,收入新台币1.16亿。2016年收入新台币1.46亿。这些收入是如何来的?
一是门票收入。
在今年6月21日的华盛顿DC法会上,李洪志再次强调“神韵是所有救人项目中力度最大的”,要求弟子全力推广“神韵演出”。因此,看“神韵演出”就成为大法弟子的必修课。当然,弟子都是购票入场的。
除少数门票通过神韵艺术团官网出售外,大部门由演出地的“法轮大法佛学会”组织法轮功人员推票。如果实在卖不出去,为显示修炼“精进”,大法弟子会自掏腰包购买,然后送给家人或认识的人,请他们前去填场。
二是募捐。
法轮功在台湾成立了一个“神传文化基金会”,以支持“神韵艺术团”经营为名,招募“神韵之友”会员,并收取高额会费。
法轮功在广告中称,成为“神韵之友”创始会员需捐款新台币5000—50000元,其中,单次或累计捐款新台币5000元以上,未满新台币50000元者,享有“风雅神韵之友”会员优惠;捐款新台币50000元以上者,享有“尊荣神韵之友”会员优惠。所谓的优惠措施就是,获赠“典藏悠游卡”、神韵贵宾卷、寄送神韵专刊、购神韵演出票优惠等。如果捐得更多,神韵艺术团会安排“贵宾招待会”,让女演员与会员联欢,并美其名曰让贵宾“近距离一窥神韵演员们的风采”。法轮功的“亚太正悟网”的文章《加入“神韵之友”福报相随而来》称,加入“神韵之友”,多捐款,就能为自己积德,可以治病,能得福报,诱骗民众入会。
2015年,“神韵演出在”台湾的1.16亿新台币收入中,募捐款有4900万,占42%。
因掩盖背景,欺骗民众,法轮功的“神韵演出”在岛内一直遭抵制。
2017年7月27日,洪门中华龙门山联合总会组织约500人在台北游行,举办“揭暴法轮功邪教欺诈真相”记者会。会长朱纪玮指出,李洪志为达敛财目的,在台湾搞神韵演出。
2015年3月14日晚,“神韵晚会”在台南文化中心上演,也遭到当地民众呛声。有部分民众在场馆前广场打出醒目横幅:“停止营销法轮功神韵文化”、“法轮功不要欺骗台湾人”、“神韵晚会滚出台湾”。“神韵晚会”一直以中华传统文化自居,通过植入“法轮功”邪教文化示人。此前,“神韵晚会”首场演出在高雄市文化中心上演。开演前,亦有民众在高雄文化中心广场,以及神韵晚会巨幅海报前打出“神韵演出是邪教文化”等醒目横幅进行呛声。
事实证明,“神韵演出”绝非普通文艺演出,而是由法轮功包装策划,聚敛钱财的工具。呼吁岛内民众民众擦亮眼睛,切勿上当受骗。
全文戳:h t tp://jiupingshenyunyanchu.blogspot.com/2018/09/blog-post.html?spref=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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